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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王的痴-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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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著,他整个脸都绿了。竟然有两只小蟑螂死在他的鞋子里?!再加上经过他大脚的蹂躏,结果可想而知,不但尸体四分五裂,还流出恶心的浓稠汁液……齐桓逸一看,赶紧脱下袜子,并将袜子和那双进口皮鞋一起丢进垃圾桶。然後又再次踏入厕所,不停地搓洗直到他的脚底被刷洗得几乎脱了一层皮为止。

那一天,他穿了拖鞋回家,而且从此他几乎都是穿著拖鞋走来走去。易浅芝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她没想到齐桓逸刚好可以藉此名目换上舒服的拖鞋,恢复自己隐藏多年的野性。

“谢谢你!”他竟然还跟她道谢?!“如果不是你“弄巧成拙”,我还不敢勇於面对自己——其实我是个乡下孩子,一向喜欢赤脚,吸收大地土壤的精气!你可别嫌我太过粗俗……”

只见齐桓逸一张俊逸非凡的脸孔,上半身是一袭光鲜笔挺的西装,真是意气风发得让女人无法不心动;不过,脚上却配了一双土气的拖鞋……的确是爆笑的搭配!但他却对所有狐疑的目光不以为意,一派怡然自得的模样!

私底下,易浅芝气得直跺脚,不由得暗骂自己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馀!

从此,只要他要换拖鞋,拖鞋的里里外外,他都会彻底检查清楚。因此易浅芝就再也没机会放死蟑螂在拖鞋里面了。

雨季後是端午,接著仲夏就来临了。气候转换,种种的恶作剧仍然持续进行著……发酸的鸡蛋他吃过,白手套里有时沾满的是白胶或口香糖。

但他依旧闷不吭声,从不曾当面揭穿,或责怪她的调皮行为……除了她“别有心机”主动接近他之外,他们往往形同陌路,毫无交集。

他不曾再碰她。从“整人”的新婚之夜後,他压根儿就没有再靠近过她。

可是,时时刻刻她都可以感受到那股痴迷的凝视……

是她神经错乱,还是她多疑了?

无论她在念书、上网,或是打字写小说、看电视,甚至一个人胡思乱想、自得其乐时……他都会闷不吭声、出其不意地站在她身後。宛如静止的雕像,或蜷缩在角落里的幽灵——他什麽也不做,就是注视她。

当她发现他的存在後,总是把她吓得半死!天啊!他在干麽?

那双深沈的眼珠子,究竟想透露什麽?

不!他不可能对她有感情的。他娶她不过是想壮大自己的声势,利用她父母的社会地位扭转他的企业形象奇#書*網收集整理。她笃定的认为,他只是个无情无义、冷血的黑道头子。

然而,他心底却有一道无言的声音,不断地向她呼喊著——

浅芝,你知道我深爱著你吗?而且已经好久、好久了……

日复一日,我对你的爱只增不减。不知道何时你才会明白我的心情?何时你才会多看我一眼?何时你的心中才有我的影子?何时,你才肯让我驻足在你的心房?究竟何时,你才会爱上我……

然而,纵使等到天荒地老,我仍会执迷不悔地继续守候你……

第五章

接下来的日子里,浅芝乐此不疲地玩些无伤大雅的点子,究竟她还有哪些整人招数没使出来?

“我泡好牛奶了!”每晚,她总像个贤妻般地把温热的牛奶端到丈夫的书桌前。

相处时间的越久,她对他的背景就了解得越来越深入。

跟一般升学读书一帆风顺的人相比,他的求学过程艰苦多了。不进学校、不靠老师,他全凭自己苦读进修;所以高中学历都没有的他,竟能说一口流利的英文和日文,甚至还懂一点拉丁文……每天念书可以说是他的习惯。而他阅读的范围也很广,举凡行销、经济学,甚至中外历史、世界地理和美术、建筑、人文书籍……他都有兴趣涉猎。

“谢谢你!”每次她送牛奶到书房,他总会很客气地关心道:“你早点睡吧,每天都要通车上学,辛苦你了!毕竟深坑实在离外双溪太远了……”

“习惯就好。”她一副无所谓的模样。“我很多同学也是通车族啊!因为父母不放心让她们住在外面,就怕她们被带坏,或是碰到居心不良的歹徒……”说著、说著,她想到刚刚看的一则新闻,一个女大学生在宿舍里被杀……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你害怕?”他关心地询问道。

“没有。”她逞强辩驳。相处久了,她发现齐桓逸那双锐利如老鹰的大眼,除了锁定猎物外,也能洞悉一个人的灵魂;但她可不愿意被看出她的柔弱。

她敲敲自己的脑袋瓜,疑惑地想:我怎麽会跟他聊起天来?差点忘记自己安排的“甜蜜复仇计划”了……

“快喝我为你泡的牛奶吧!”她催促。

他听话地一口气全喝了。可是没多久,他的额头开始冒出一滴滴豆大的汗珠。看著汗流浃背的齐桓逸,她得意自己的诡计得逞。呵!呵!他真的很怕喝热饮。

但她的心底直嘀咕:怎麽没看过他泻肚子还是得什麽肠胃炎……难道他真有一个无坚不摧的“铁胃”吗?从阿娇那里得知,他每天确实都有吃下她精心调制的“爱心荷包蛋”啊……

她相信阿娇不敢说谎作怪,从她做“齐太太”第一天开始,她就以威逼利诱的气势,收服阿娇了。

究竟是哪里不对劲?还是“下毒”的分量不够……而他,为什麽从不揭发她的恶行?还继续忍气吞声呢?

“晚安!我回房了!”她礼貌的行礼後,准备回房。

“等一下。”他又唤住她。

“什麽事?”

他其实很想搂住她,跟她好好促膝长谈,而不是任她像虚无缥缈的风来去自如,抓都抓不住。可是,他不敢。因为,他自卑……他心里一直认为,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混黑社会的他,配不上她这位家世良好的千金大小姐。

“你还在写小说吗?”他随意找了个话题,只要能让她多留他身边一分钟都好。

“当然。”说到小说,她整个精神都来了。“今天出版社来电话,说我一本稿子过了,下个月,我的第三本小说就会出版了。”

“恭喜你!”他真心祝福。“出书後,别忘了告诉我!”

“没问题,我还可以送你一本,附上我的签名!”她俨然一副畅销作家的姿态。

“真是令人惊讶,你竟然这麽努力不懈,不管遭逢什麽变故,你还是不放弃写作这条路。”他好奇。“究竟是什麽力量——”

“我要证明,”她脱口而出。“我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好吃懒做的米虫;我更不是靠著父亲庇荫、一无可取的富家子弟。我有生存的能力,一定能够走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齐桓逸恍然大悟。这是身为大富之家後代的压力,无论这些富家子弟怎麽努力,总被误认为只是衔金汤匙出生的幸运儿!纵使有成就,也是靠著家世背景的关系,他们在世人刻板的印象下拚命地想破茧而出!

蓦地,易浅芝意识到自己不知不觉地跟他聊起来,便慌乱结束谈话,急急忙忙走回房,关上门。她十分懊恼,连睡觉也在自责适才一时忘我的行为。

不知不觉,时间过去了大半个月。每天除了“捉弄”他为生活添些乐趣外,写小说已经成为易浅芝必做的功课。除此之外,收到忠实读者“浅依”的来信,也是她最快乐的时候。

当初仓促嫁人,她只提了一个大箱子出来,除了一般用品和书籍外,“浅依”的一叠信,她也随身带来。

曾几何时,只要一收到“浅依”的信,她就高兴得彷佛接到天上掉下的惊喜礼物,她也说不出来为什麽。

“浅依”一直是她最忠心的读者,从第一本小说开始,他们就持续通信,不曾间断。直到现在,易浅芝仍不知道他的身分、他的真名,和他的性别。不过,也许是心理作用,她总是认为他是男生。

无形之中,他们藉由小说成了无话不谈的笔友。因为不认识,所以不会羞赧,也没有负担。逐渐地,易浅芝把心底所有的秘密,关於少女的苦恼,全都一股脑儿地倾吐出来——

“说出事实——你会不会笑我?我虽然热爱写言情小说,满脑子风花雪月的爱情故事,可是,现实里我却痛苦极了。因为我结婚了,为了替父母还债,嫁给一个黑道大哥。我根本不爱他,我好讨厌他……”

可是,“浅依”从不取笑她,只像个“张老师”般的适时给予她意见。在她心底,“浅依”是个良师益友。

然而她不知道,藉著信,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有如犀利的刀锋刺向“浅依”……

每一次在信里,浅芝总会依她的心情附上小辞句——

“每到春来,惆怅还是依旧……我一点都不快乐,我觉得这里是个大囚牢,每天面对他,我快窒息了……”

很快的,“浅依”回了一封信。那也是一阙小词——

“你侬我侬,忒煞情多,把一块泥,捻一个你,捻一个我……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我与你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

浅芝看了回信,立即显露了愠色,提笔写道——

“你是在讽刺我吗?“我侬词”是元人赵孟俯想纳妾,他的妻子特别做的词,表明自己坚贞的深情,以挽回丈夫的心……哼!我的“丈夫”,我巴不得他搞外遇……只是可惜,我到现在还找不到他出轨昀迹象……”

一张信纸写得满满的,尽在数落“浅依”的不对。但浅芝随即感到後悔,他只是一名无辜的读者,而她竟然对他发脾气……

她立刻换了另一张粉色的信纸,提笔急速写道——

“你千万不要生气,我刚刚只是在发泄而已。不要不理我,已经没有人真正关心我了,我很可怜……你一定还要再写信过来喔!我会痴痴地等,直到你的信到来,因为现在你是我很重要的精神支柱。”

她惶乱地把信寄出去,接连几天,回家就一直守著信箱,她果然没失望,很快就从出版社那里收到一个包裹。

她赶紧拆开,发现里头除了有一封“浅依”的信之外,还有他送她的礼物——一条紫水晶手链。她立即眉飞色舞,欢喜不在话下,这可是她第一次收到读者送的礼物呢!

信的内容写得很简短,但句句都让她感动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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