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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初恋又何妨-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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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依黎想,如果自己是个男的,大概就会喜欢眼前这种类型的女孩吧。
宋加悦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她捋了一下头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腼腆的回答。
“也没有很多人,只有我男朋友一个人追过。”
“那个小伙子真有眼光,对了,我看你是在上海念的大学,怎么没有留在那边工作呢?”沈依黎好奇地问道,她的学校是一所985,很好的学校,在那边找个工作应该不是难事。
“其实当时毕业的时候考虑过,但是我是独生女,爸爸妈妈还是希望我离他们近一些,再说,我还是更喜欢自己的家乡。”宋加悦认真地回答。
“嗯,我也是在外地上的学,最后回来了,我也更喜欢自己的城市,习惯了。”沈依黎点点头,“那你男朋友呢?一起过来了吗?”
宋加悦顿了一下,眼神中出现了一抹惆怅的神色,但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她摇摇头,安静的回答,“没有呢,他不愿意过来,他还是更喜欢一线城市。”
这时候,菜已经上齐,沈依黎招呼宋加悦动筷,两人开始一边吃饭,一边聊着一些工作上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可爱的加悦(1)

和漂亮的女孩吃饭赏心悦目,和漂亮不做作而且还态度谦逊的女孩吃饭那就真是享受了,沈依黎觉得这段饭吃的真是心情愉悦到了极点,难怪乎这个世界越来越重视外表,你可以说浮华,但你不能否认的一点是,漂亮的东西确实会让人心情更好。
沈依黎开心的付过账,正准备起身离开,一个声音叫住了她。
“沈依黎,那么巧?”这个声音既有惊喜但更多还是戏谑。
沈依黎不用回头都知道,郑辉,覃傲韦的好哥们,自从撞车和湿衣服事件后,沈依黎再也不愿意参加任何形式的同学聚会,更不愿意见到任何高中同学,因为她实在已经没有勇气出现在他们面前了。
可是好死不死,他怎么也来这里吃饭,沈依黎转头,有些尴尬但还是礼貌的向对方打招呼。
“是挺巧的,你也来这儿吃饭啊?”
“可不是吗,我早上起来,就感觉今天一定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你看,碰到你了不是。”郑辉还是一贯的说话没有边际,她习惯了。
“哦,我那么特别啊,呵呵。”沈依黎干笑了两声。
“那是当然,你的故事可以写一本小说了,对了,这位妹妹是?”郑辉笑咪咪的盯着宋加悦,眼神非常有光泽。
“我同事小宋,郑法官,你注意点形象,公共场合,别那么露骨的盯着人家姑娘。”沈依黎打趣到,她明显感到郑辉那闪动着异彩的目光,她挽起宋加悦的手,和郑辉挥手告别,“走了啊,郑辉,我们还要赶回单位。”
“再一起吃点吧,老同学。”郑辉在后面继续调侃。
“吃不下了,你多吃点。”
沈依黎拉着被郑辉盯的满脸通红的宋加悦逃跑似得走出了餐馆。
“不好意思,我高中同学,省高院的法官,关系好,就喜欢开玩笑。”沈依黎连忙向宋加悦解释,小姑娘脸还红红的,大概是第一次碰到眼神那么直接的男人。
“没事的,依黎姐,我没什么。”宋加悦捋了一下头发,腼腆的说道。
回到公司,把重签的合同交给了财务部,沈依黎和宋加悦开始处理因为早上出门而积累下来的各种事务性工作。
回邮件,写邮件,有些已经由宋加悦负责的就转发给她,沈依黎是非常尽力的向宋加悦传授着自己的工作内容还有一些工作方法,其实她工作那么长时间,也有些疲倦了,她还在计划,等宋加悦完全上手了,她想彻底的请一次大假,好好出去走走,做一次很久以前就想去进行的长途旅行,哪里都可以,只要能暂时离开现在熟悉的生活和状态,去放松一下,也许她就能想通很多事情。
那么多年了,她就像一个每天都上发条的钟,按时起床,上班,下班,睡觉,可以说几乎没有什么自己的时间,所以在这种日复一日的重复中,连重新去爱另一个人都没有时间做到,只能在一个永远无法得到的人身上无奈的挂着。
无处安放的不是青春,而是她的心,这颗心捧了那么久,一次又一次往外送,可是就是送不掉,如果心可以像羊角面包一样转手给他人就好了,谁手心里还有位置,可以安放她这颗被覃傲韦嫌弃的心呢?有人吗?还是没有人?
她已经困了,又倦了,她每天回到家,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如果现在有个男人对她说,沈依黎,跟我在一起吧,我给你一个家,给你一个温暖的怀抱,抚平你受伤的身心,她一定毫不犹豫的送上自己,无他,太累了。
就像燃烧的火焰,终究有火苗变小,油尽灯枯的那一刻,她不过是觉得已经无法去爱了,只想被爱,可是,这个现实的世界,谁又会在毫无了解的情况下,随便给一个人什么承诺和温暖呢,所有的给予都有条件,你要先够秤,才能进入别人的选择范围。
真正的爱情在现代社会真是一个奢侈品,这也是为什么各种快餐大行其道的原因,生活节奏太快,没时间思考,只要看起来还不错,凑合吧,于是,快餐盒饭,快餐爱情,快餐文学,快餐生活方式,什么都是快快快,来得快去得也快,还没有感觉到味道就已经消失的很远了。
有意义吗?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我们的味觉,我们的感情,我们的理想甚至于我们传统的交际方式,究竟发生了什么改变?落伍了?淘汰了?被每日急速发展的高科技产品和信息工具所替代了。
微信微博网络真的有那么好吗?它除了带给我们爆炸的知识量外,难道没有隔绝我们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家都变得那么陌生而毫无信任感,情愿把情绪都倒进网络也不愿找个身边的朋友或亲人倾诉,这样真的好吗?
所以现代人的爱情变得一钱不值,这种爱情本质上就是一场商业合作,男女变成了甲方和乙方,我们摆出各自的条件,讨价还价,谈的拢,握手,合作成功,可以去领结婚证了,谈不拢,分分分!感情就是个屁,谈什么别谈感情,男人怕女人累。
像她沈依黎这样守着一份最初的感情,打死不撒手的异类只会被别人耻笑,连她爱的那个男人也看不上她,是她太傻了是吗?她不过要一份爱情,不带任何客观因素的爱情,只要爱就够了,哪怕这份爱背后会有很多艰辛,可是十三年都过来了,再多艰辛又如何呢?
所以宁可不要,绝不将就,她绝对不为现实所妥协,不为结婚而结婚,不仅是为了覃傲韦,还为了自己那份纯粹与坚持。
“宋加悦!”方肖华的声音在办公室响了起来,宋加悦和沈依黎同时愣住了,沈依黎示意她赶快进去,宋加悦心领神会的拿着小本子冲进了总经理室。
总经理办公室里的两个人在低声说着话,沈依黎只能间或的听到个别词语,炸药桶方肖华的盛名不再,现在他改走平和路线了,大概是宋加悦姑娘确实可爱讨人喜欢,连带着方肖华都点不燃了,为什么自己当初不走淑女路线呢,那能躲过多少狂轰乱炸啊,可是现在才意识到已经晚了。
或者覃傲韦的老婆也是温柔范儿,所以,她这种疯癫款也就入不了他的法眼了,想来想去还是自己的性格出了问题,不是说性格决定命运吗?不过她沈依黎凭什么为了让别人喜欢就改变呢,爱咋咋地吧,就这样了。
宋加悦上手确实快,很多工作她现在已经基本能够独立完成了,方肖华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叫她,只有处理一些更棘手更复杂的协调工作时,方肖华才会叫沈依黎。
公司里已经有了传言,说方肖华有意把宋加悦留在自己部门。沈依黎心中其实很不平静,她有种预感成真的感觉,但她还是认真完成着手头上的工作,而对宋加悦就更加的毫无保留。沈依黎点开邮箱,开始收取邮件,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论如何,为了自己的职业口碑,她还是要认真完成份内的工作,哪怕自己明天就要离开。
晚上六点,沈依黎和宋加悦站在电梯口等着电梯,宋加悦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掏出手机,满脸喜悦的接通。
“喂?”她的声音温柔可爱。
“刚下班,还在等电梯呢。”大概是对方问她在哪里。
“回家吃,你呢?吃过了吗?”
“啊,还在加班啊?好辛苦啊,你还是叫点外卖垫着吧,不然对胃不好。”她关心的说着,神情既关切又担心。
“可是我过不来啊。”她羞涩地笑了,她偷眼看了一下沈依黎,表情异常的可爱。
“我回家再给你打吧,嗯,好,再见。”
宋加悦挂断了电话,看着沈依黎,脸有些红。
“男朋友打的?”沈依黎问。
“是啊。”宋加悦不好意思的回答。
“真甜蜜啊。”沈依黎羡慕的说,对她这种从来没有品尝过爱情甜蜜的人来说,赞扬是由衷的。
“住哪里?我送你吧。”
“不用了,依黎姐,公车很方便的。”宋加悦连忙拒绝。
“别客气,我反正没事,你就当陪陪我,走吧。”说着,电梯门开了,沈依黎挽着宋加悦的手臂就进去了。
把宋加悦送回家后,沈依黎把车驶上了二环立交,车还是有些多,但好在不堵,平均四、五十码的时速,很好很安全。
她打开了收音机,交通台放着舒缓的歌曲,她专注的看着前车,把车灯打开,夜色渐浓,华灯初上,从每个窗户里透出的灯光是那么的温暖而祥和。
沈依黎有些羡慕宋加悦,年轻,聪明,有个感情很好的男朋友,虽然是异地恋,但似乎没有什么大碍,她的家在南市区的一个高端小区,看样子,这个女孩家世背景很好。
怪不得谈吐那么得体,打扮入时但又不招摇,踏实能干又能吃苦,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羡慕一些人,他们从出生起就有好平台好资源,加上他们自己也很努力,品质性格很好,所以好上加好,人生近乎完美。
也许人家在投胎的时候就选择了简单模式,而沈依黎一定是选择了复杂模式,当然还有很多不幸的人一定是选择了地狱模式。
天边最后一丝明亮被黑幕取代,沈依黎想,也许她下辈子投胎要选男人模式,她要做一个男人,去追求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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