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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的时光同人)别家灯火(BG-OC女主)-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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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励成点头:“中外合资的。”
“我听说这些企业都要在进公司的时候说英文名字,”叶蓁问,“是不是?”
“嗯,他们有要求,但我还没有取,所以上司叫我中文名,”他说,“要不你给我取个吧,别太大众,稍微特别一点的。”
叶蓁盯着他的脸想了想,扑哧一笑。
“笑什么?”陆励成不解。
“Elliott,怎么样?”叶蓁说。
陆励成重复了一遍:“拗口是有一点,但说的多了也没什么,怎么写?”
叶蓁拉过他的手,在他的掌心,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写:“ELLIOTT,my god is the lord。”她写完,抓住他的大手,笑意盈盈地看着他,“还有另外一个意思。”
“什么意思?”陆励成问。
“唔……相信我,我是希望你有一天成为商界的王者的,我是真心的。”叶蓁尽量让自己的表情认真下来,眼里却是抹不去的笑意。
陆励成笑:“我知道。”
“所以我绝对不会叫你英文名字的。”叶蓁继续卖关子。
“快说吧。”陆励成勾着嘴角催促。
“书呆子。”叶蓁笑着说。
陆励成一愣,灿然笑开,惹得旁边的姑娘不住回眸。
“小坏蛋。”他搂住她的腰,把她拉近,在她耳边吹气,“那你有英文名字吗?”
“以前有过,英文老师起的,叫Sissi,就是那个奥地利公主。”她眯眼笑,“是不是很高贵的名字?”
他扑哧笑出声:“万恶的贵族情节。”
“我觉得我的品味还是不错的啊。”她眨着眼睛,“反正我在律所,也不怎么用英文名,就这样吧。”
“Anne好不好?”他突然问。
“很平常的名字呢。”她歪头,“还不如Cici。”
“美丽坚强的普通女孩,好过出身高贵却落得一生惨淡的公主。”他看着她的双眸,“我一直这么觉得。况且叫Anne的公主们,生活的都很幸福美满。”
他的眼神很深,似是要把她吸进去。她像是被蛊惑了一般,点了点头:“Anne。就叫Anne吧。”
吃过午饭,陆励成问她下午想去哪里。
叶蓁摇摇头:“我只想着来雍和宫转转,没有其他的计划了。”
陆励成看了看当头的烈日,问道:“后海好吗?”
叶蓁眼神一亮:“好!我还没去过呢!”
正是下午,不少店面刚刚开门,零零散散地坐着几个客人。
“还没到来客人的时候。”陆励成解释,“通常都是晚上才开始营业。”
两人拉着手往一个巷子拐进去,停在一家还没开门的酒吧门前。
“果然这两个懒人还没起床。”他无奈地笑,然后上前去拍了拍门前的门板,“开门开门!”
好半天,一个顶着一头乱发的青年懒洋洋地开门。
“就知道是你,死小子。”那人一开门,就先锤了陆励成的肩膀一下,“大下午的,也就只有你小子会过来。”
“带她出来走走,没地方去,她又说没来过酒吧,这不是带到你这里了?”陆励成推开那年轻人,拉着叶蓁往里走。
叶蓁跟着他亦步亦趋,探头探脑地左右看着,屋子里因为没有阳光,也没开灯,暗的很,隐约可以看到一侧是吧台,另一侧似乎是驻唱的舞台,舞台下零零散散地摆着一些桌椅,靠墙和靠玻璃的地方都有沙发。
原来就是这样的啊。叶蓁想,和半夏说过的酒吧样子一模一样。
但是,陆励成为什么会认识他们?
她歪头,跟着陆励成坐到靠玻璃的沙发上,那个青年老板刷拉一声把卷闸门送上去,阳光透过不太干净的玻璃照射进来,温暖至极。
“才刚三点,你们就过来喝酒?”收拾停当,老板把菜单往陆励成面前一放,扬了扬下巴说道,“不给介绍一下?”
陆励成低头看单子,头也不抬地说,“我女朋友,叶蓁。”
“女朋友?”老板的态度立刻变得狗腿,“幸会幸会,今天终于见识到能收服这个冷面男的女孩子了,真是倍感荣幸。”他扬声喊道,“老罗!有客人!!”
“有客人你接待就是了,喊我干嘛?”一个留着山羊胡的男人从隐蔽的门后打着哈欠走出来。
青年老板夸张地说:“陆boss的女朋友,叶蓁小姐!”
用的是隆重推出这样的口吻,让叶蓁倍感不适。
“我是叶蓁,那个,你们好。”叶蓁向两人点点头,微笑道,“请问你们……”
“老罗,”青年老板指着老罗说,“他搞艺术的。我叫魏风清,风轻云淡的风,清澈的清,写小说的。”
“作家呀?”叶蓁惊讶地问。
“屁的作家。”老罗打了个哈欠,“写了好几年了,稿费一直都不涨,充其量是个混文学饭吃的。”
“那也很棒了,像我这样的都写不来文字呢。”叶蓁由衷地感叹。
这时陆励成却抬头,将菜单一把扔进了魏风清的怀里:“卡布基诺和蓝山,酒晚点再喝。”
“得了,不打扰你们培养感情~”魏风清把老罗拽走,说,“今天晚上唱吗?”
“看心情。”陆励成敲敲桌子,“咖啡好的话,可以考虑。”
叶蓁睁大了双眼。
“怎么了?”陆励成笑问。
“你你你……”叶蓁都结巴了,刚才的信息一时难以消化。
“嗯?”
“唱歌?”她声音有些颤,“这里?”
“嗯。”陆励成身子往后一靠,微笑,“偶尔周末过来,怎么了?”
“你究竟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事情?”叶蓁哭笑不得,“我都要怀疑我是不是你女朋友了。”
“经常制造惊喜,有益于感情沟通。”陆励成笑的迷人,“恭喜你发现了新大陆。”
作者有话要说:陆总的技能太多了,怎么写都写不完呢
你们说让陆总唱个什么歌好呢?中文还是英文?还是because i love you?
想选一首老一点的歌,但不知什么好_(:з」∠)_
另外Elliott这个名字真的太棒了2333


☆、第三十四章

这个白天是咖啡厅,晚上是酒吧的地方,桌子下面放了不少书。叶蓁本不愿意出来还看书的,随手翻了几页,却被内容吸引了去。
她不知多久没看过小说了,高中的时候没时间,上了大学自己给自己太重的压力,更没看书的机会。
也不知作者是谁,轻易地就用细腻的文笔把她的心带走了去。
写的是校园故事,其中有一对情侣因为毕业产生了种种矛盾,最终吵架分手,身边的朋友都来劝,他们却已经决定了,十年之后再相见,一个嫁为人妇一个已为人夫,谈起当年的事情无不后悔,因为他们到最后才发现彼此是对方最爱的人。
就是这么烂俗的剧情,偏偏就让她感动的一塌糊涂。
陆励成坐在对面翻杂志,抬眸间看到她微红的双眼,蹙了蹙眉,拿过那本书来看。
“这什么书?”他问。
“小说。”叶蓁吸了一下鼻子讷讷地说,她也知道,因为看小说而哭鼻子是件挺丢人的事情,但就是停不下来。
“好啦,别哭,小说而已,不能当真的。”他伸长胳膊,隔着一张桌子过来揉她的脑袋。
她嗯了一声,小说情节却在脑袋里转了又转,最后化作一句话问了出来:“我一直有一个问题,励成。”
陆励成嗯了一声。
“这世界上真的会有两个相爱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误会,然后放弃对方吗?”
陆励成看她问的认真,也坐直了身子,收回手臂,手肘支撑着桌面,右手握住咖啡杯,说来简单的动作,让他做的优雅至极。
“我觉得不会的。”陆励成说,“除非是真的不爱了,或是客观原因,否则再怎么误会,他们都不会分开的。”他端起杯子浅唆一口,继续说,“能够被轻易分开,说明他们不够相爱。”
他话说到这里,叶蓁刚想说什么,便被魏风清一惊一乍的声音吓到:“诶诶诶这不是我的小说么?蓁蓁你哪里翻来的!我找了好久了我身上可是只此一本丢掉就没了。”
“你写的?”陆励成翻过那本书的封面看了一眼:“用这么女人的名字?”
“笔名懂不懂?”魏风清说着拿过去,“现在的女孩子都不喜欢琼瑶了,就喜欢这样的青春疼痛小说,尤其是知道我是个男的之后,那崇拜感真是油然而生啊。蓁蓁你觉得怎么样?”
叶蓁恍惚着点了点头,其实根本没听清他说了什么。
她仍旧沉浸在陆励成的话里,心里明白他的意思,却仍旧不由地难过。魏风清写的内容她都看得懂,却看不明白。
陆励成说,两个相爱的人是不会分开的。
她只要相信这个就够了。
夜幕降临,后海酒吧街热闹起来,霓虹闪耀,人群川流不息。
叶蓁和陆励成坐在窗边,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人从玻璃前经过,有几个打扮时髦的女孩子见了陆励成,还大肆张扬地抛了个媚眼。叶蓁瞧瞧看向对面,那人仍旧在看书,不为所动。
于是她也只是笑了笑,笑自己想太多了。
客人渐渐多了起来,酒吧里灯光昏暗,带着几分诱人的慵懒,蜂蜜色的灯光照耀着每个人,把所有人的脸都映的柔和几分。
有乐队上了台,唱了几首乡村式的音乐,先暖了暖场。
“今晚周末,常来的客人都知道,有个人我们等了好久,今天终于出来了,不让他唱两首怎么对的起我们倾城酒吧的名号?”
倾城?叶蓁一下没反应过来,她进门的时候根本没有看名字,反应过来之后噗嗤一笑,明白了魏风清的意思。
明明是俗气的两个字,怎么就这么趁陆励成这张脸?
陆励成蹙了蹙眉,合了手中的书,从人群之后绕道上了台。
白衬衫牛仔裤,最最普通的装束,被蜜色灯光映照的英俊脸颊也略显淡漠,可就是如酒吧的名字这样,引人沉沦。
“今天本来是不准备唱的,”他试了试麦,低声说,声音透过话筒,传到每个人的耳膜里,“因为倾城的咖啡越来越难喝了,而且老板说我今天没有工钱,唱几首都不给钱。”
下面传来善解人意的笑声。
陆励成的嘴角微微勾起,坐在了高脚凳上,调整了一下麦的角度。
“所以也就没有准备,”他继续解释,“但是因为想给某个人惊喜,所以我就唱一首吧。”
他转头回去和乐队说了句什么,然后微微点点头,转回来。
“《CASABLANCA》。”他右手覆上麦,轻柔开口。
耳熟能详的老歌。
I fell in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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