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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自传-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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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朋友们常常劝我不要幽默了,我感谢,我也知道自己常因幽默而流于讨厌。可是经过这两次的失败,我才明白一条狗很难变成一只猫。我有时候很想努力改过,偶尔也能因努力而写出篇郑重、有点模样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总缺乏自然的情趣,像描眉擦粉的小脚娘。让我信口开河,我的讨厌是无可否认的,可是我的天真可爱处也在里边,Aristophanes(阿里斯多芬)的撒野正自不可及;我不想高攀,但也不必因谦虚而抹杀事实。

自然,这两篇东西——《大明湖》与《猫城记》——也并非对我全无好处:它们给我以练习的机会,练习怎样老老实实的写述,怎样瞪着眼说谎而说得怪起劲。虽然它们的本身是失败了,可是经过一番失败总多少增长些经验。

《猫城记》的体裁,不用说,是讽刺文章最容易用而曾经被文人们用熟了的。用个猫或人去冒险或游历,看见什么写什么就好了。冒险者到月球上去,或到地狱里去,都没什么关系。他是个批评家,也许是个伤感的新闻记者。《猫城记》的探险者分明是后一流的,他不善于批评,而有不少浮浅的感慨;他的报告于是显着像赴宴而没吃饱的老太婆那样回到家中瞎唠叨。

我早就知道这个体裁。说也可笑,我所以必用猫城,而不用狗城者,倒完全出于一件家庭间的小事实——我刚刚抱来个黄白花的小猫。威尔思的 The first msn in the moon(《月亮上的第一个人》),把月亮上的社会生活与蚂蚁的分工合作相较,显然是有意的指出人类文明的另一途径。我的猫人之所以为猫人却出于偶然。设若那天我是抱来一只兔,大概猫人就变成兔人了;虽然猫人与兔人必是同样糟糕的。

猫人的糟糕是无可否认的。我之揭露他们的坏处原是出于爱他们也是无可否认的。可惜我没给他们想出办法来。我也糟糕!可是,我必须说出来:即使我给猫人出了最高明的主意,他们一定会把这个主意弄成个五光十色的大笑话;猫人的糊涂与聪明是相等的。我爱他们,惭愧!我到底只能讽刺他们了!况且呢,我和猫人相处了那么些日子,我深知道我若是直言无隐的攻击他们,而后再给他们出好主意,他们很会把我偷偷的弄死。我的怯懦正足以暗示出猫人的勇敢,何等的勇敢!算了吧,不必再说什么了!

五、《离婚》

也许这是个常有的经验吧:一个写家把他久想写的文章撂在心里,撑着,甚至于撂一辈子,而他所写出的那些便是偶然想到的。有好几个故事在我心里已存放了六七年,而始终没能写出来;我一点也不晓得它们有没有能够出世的那一天。反之,我临时想到的倒多半在白纸上落了黑字。在写《离婚》以前,心中并没有过任何可以发展到这样一个故事的“心核”,它几乎是忽然来到而马上成了个“样儿”的。在事前,我本来没打算写个长篇,当然用不着去想什么。邀我写个长篇与我临阵磨刀去想主意正是同样的仓促。是这么回事:《猫城记》在《现代》杂志登完,说好了是由良友公司放入《良友文学丛书》里。我自己知道这本书没有什么好处,觉得它还没资格入这个《丛书》。可是朋友们既愿意这么办,便随它去吧,我就答应了照办。及至事到临期,现代书局又愿意印它了,而良友扑了个空。于是良友的“十万火急”来到,立索一本代替《猫城记》的。我冒了汗!可是我硬着头皮答应下来;知道拚命与灵感是一样有劲的。

这我才开始打主意。在没想起任何事情之前,我先决定了:这次要“返归幽默”。《大明湖》与《猫城记》的双双失败使我不得不这么办。附带的也决定了,这回还得求救于北平。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啊!我看见了北平,马上有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可是在我二十岁至二十五岁之间我几乎天天看见他。他永远使我羡慕他的气度与服装,而且时时发现他的小小变化:这一天他提着条很讲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骑上自行车——稳稳的溜着马路边儿,永远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远走不到目的地,太稳,稳得几乎像凡事在他身上都是一种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这个便是“张大哥”。

叫他作什么呢?想来想去总在“人”的上面,我想出许多的人来。我得使“张大哥”统领着这一群人,这样才能走不了板,才不至于杂乱无章。他一定是个好媒人,我想;假如那些人又恰恰的害着通行的“苦闷病”呢?那就有了一切,而且是以各色人等揭显一件事的各种花样,我知道我捉住了个不错的东西。这与《猫城记》恰相反:《猫城记》是但丁的游“地狱”,看见什么说什么,不过是既没有但丁那样的诗人,又没有但丁那样的诗。《离婚》在决定人物时已打好主意:闹离婚的人才有资格入选。一向我写东西总是冒险式的,随写随着发现新事实;即使有时候有个中心思想,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实的趣味而唱荒了腔。这回我下了决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个木桩上。

这样想好,写便容易了。从暑假前大考的时候写起,到七月十五,我写得了十二万字。原定在八月十五交卷,居然能早了一个月,这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天气非常的热——济南的热法是至少可以和南京比一比的——我每天早晨七点动手,写到九点;九点以后便连喘气也很费事了。平均每日写两千字。所余的大后半天是一部分用在睡觉上,一部分用在思索第二天该写的二千来字上。这样,到如今想起来,那个热天实在是最可喜的。能写入了迷是一种幸福,即使所写的一点也不高明。

在下笔之前,我已有了整个计划;写起来又能一气到底,没有间断,我的眼睛始终没离开我的手,当然写出来的能够整齐一致,不至于大嘟噜小块的。匀净是《离婚》的好处,假如没有别的可说的。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这回把幽默看住了,不准它把我带了走。饶这么样,到底还有“滑”下去的地方,幽默这个东西——假如它是个东西——实在不易拿得稳,它似乎知道你不能老瞪着眼盯住它,它有机会就跑出去。可是从另一方面说呢,多数的幽默写家是免不了顺流而下以至野调无腔的。那么,要紧的似乎是这个:文艺,特别是幽默的,自要“底气”坚实,粗野一些倒不算什么。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还有许多这样伟大写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伟大处永不被这些缺欠遮蔽住。以今日中国文艺的情形来说,我倒希望有些顶硬顶粗莽顶不易消化的作品出来,粗野是一种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种毛病。小脚是纤巧的美,也是种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认这种不自然的现象,而且称之为美。文艺或者也如此。这么一想,我对《离婚》似乎又不能满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带着点酸味!受过教育的与在生活上处处有些小讲究的人,因为生活安适平静,而且以为自己是风流蕴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说:幽默是含着泪的微笑。其实据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着泪正是“装蒜”之一种。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显出一点真挚的天性,就是在文学里也是很健康的。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泪微笑;也许这是件很难作到与很难表现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我真希望我能写出些震天响的笑声,使人们真痛快一番,虽然我一点也不反对哭声震天的东西。说真的,哭与笑原是一事的两头儿;而含泪微笑却两头儿都不站。《离婚》的笑声太弱了。写过了六七本十万字左右的东西,我才明白了一点何谓技巧与控制,可是技巧与控制不见得就会使文艺伟大。《离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伟大,还差得远呢!文艺真不是容易作的东西。我说这个,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励。

六、写短篇①

……………………

①老舍的短篇小说创作分抗战前与抗战中两阶段,艺术上成熟于《樱海集》、《蛤藻集》。

我本来不大写短篇小说,因为不会。可是自从沪战后,刊物增多,各处找我写文章;既蒙赏脸,怎好不捧场?同时写几个长篇,自然是作不到的,于是由靠背戏改唱短打。这么一来,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写短篇了,还有什么说的?写吧,伙计!三天的工夫还赶不出五千字来?少点也行啊!无论怎么着吧,赶一篇,要快!”话说得很“自己”,我也就不好意思,于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写得不成东西,还没法不硬着头皮干。

我在写长篇之前并没有写短篇的经验。我吃了亏。短篇想要见好,非拚命去作不可。长篇有偷手。写长篇,全篇中有几段好的,每段中有几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这自然不是理应如此,但事实上往往是这样;连读者仿佛对长篇——因为是长篇——也每每格外的原谅。世上允许很不完整的长篇存在,对短篇便不很客气。这样,我没有一点写短篇的经验,而硬写成五六本长的作品;从技巧上说,我的进步的迟慢是必然的。短篇小说是后起的文艺,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着技巧而成为独立的一个体裁。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长篇练习,很有点像练武的不习“弹腿”而开始便举“双石头”,不被石头压坏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够力举千斤也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笨劲。这点领悟是我在写了些短篇后才得到的。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是的,“方便”一些,只是“方便”一些;这时候我还有点看不起短篇,以为短篇不值得一写,所以就写了《抱孙》等笑话。随便写些笑话就是短篇,我心里这么想。随便写笑话,有了工夫还是写长篇;这是我当时的计划。

《微神》与《黑白李》等篇都经过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闹着玩,当然就得好好的干了。可是还有好些篇是一挥而就,乱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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