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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很坚强-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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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怀风冷笑:“阎王爷都瞧不中的命,不值钱。”
  许言卿恨得咬牙。
  老李心焦不已,拼命用眼神示意赵定春表态,只要他开口说愿意,唐以中也就只能拿出卖身契来。
  小赵自然看见了老李的“秋波”,可让他卖身给向怀风,他怎么愿意?!东张西望,就是不接老李的暗示。
  眼见胶着不下,向怀风退让道:“既然是卖身三年,那我便守这三年之约,只要照着你卖身契上的日子,三年一满便将纸毁去,何如?”
  唐以中似有动摇。
  赵定春泪道:“少爷,您说过不转卖的……”
  老李立马偷换概念:“不是卖,是换。”
  赵定春现在想与他咬文嚼字,已是晚了。
  唐以中叹息道:“小赵,我此去也不知要飘荡到何时……魔君只怕仍不肯罢休,你不会武功,与我一道难免要受连累,向先生虽然……为人孤傲些,但本领高强,又是向家主家的人,你跟着他,当是不会吃亏的。”
  这些话若从别人嘴里出来,赵定春肯定要说他假惺惺。可是唐以中说来,语带哀愁,神色萧条,赵定春只感激他为自己设想周到,哪里还忍心驳他半个字。
  忠仆赵小厮狗血上头,一拍胸脯:“少爷,您多保重!小赵今后再不能服侍您了!”浑然不觉这话说得有些太早。
  以至于,当他被向怀风捉着手腕往外拖时,才想到干吼两嗓子:“我的衣服……我的铜钱……我还没和大家告别……少爷……!”
  好在经过赵定春的不懈努力,向怀风终于同意在唐以中离开前,仍旧让他住在医馆里。
  小赵还是忙着收拾东西,这次,却是准备和他家少爷分别了。
  唐以中又来单独找过他一次,治皮肤的药膏装了满满两罐。小赵一看这阵势就觉得惆怅。
  唐以中似是怕他生气,语气中有些歉意:“我知道你不情愿,可……”
  赵定春学着他的语气道:“向先生本领高强,又是向家主家的人,我跟着他不会吃亏的。”
  “……”唐以中语塞。
  看他黯然,赵定春又心软了。
  少爷收留他,又让他与老李学草药,前前后后并没有错待过他。那张卖身契只签了三年,想来当日也是怕他身份不明,好留个后手。若真要他为奴,签张死契就是了,哪里有现在这些麻烦。
  见唐以中悻悻放下药罐,赵定春放低了语调,道:“少爷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唐以中看着他。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小赵我胸无大志,也没有闯荡江湖的志气,只求吃个饱饭。少爷往后成了武林盟主什么的,记得回来给我签个名就成。”
  唐以中莫名:“什么武林盟主?签名要来做什么?”
  “反正……别忘了我就是了……”
  唐以中终于有些笑意,他抬起手,只到小赵肩膀那个位置又停住,想了想,还是慢慢收回。
  赵定春看到他这不痛快的动作,自己弯下腰,把头伸到他手掌底下晃了晃。
  唐以中吃了一惊。他本意是要拍拍他的肩膀,可是又觉得不大合适,便作罢。没想到小赵误会了,直接将头伸了过来,倒叫他缩回手也不是,不缩也不是。
  赵定春是细软的发质,来了这里这么久不曾理发,头发长了许多,摸起来更加柔软伏手。
  唐以中正叹他发质软滑,赵定春又呼啦把头移开,解开发绳,抓了抓头皮。
  唐以中问:“怎么了?”
  小赵不好意思说因为摸得太轻让他直发痒,只好道:“乱了,重新绑。”
  唐以中便真的笑了:“向先生喜怒无常,你要自己多留些心。”
  赵定春胡乱嗯了声。
  行李收拾得很快,以出远门来说,仅花两天时间便将一切都打点好,也算神速了。
  老李买了一辆旧车,又买了匹矮马。若不是坐在车上的人不对,看着倒像乡下的农户搬家。
  赵定春的皮肤已经松动了许多,便四下里不停地扭着脖子。
  新含问他:“你干什么呢?”
  她是跟着向怀风来的,向怀风自然是为了来接受赵小厮的。
  赵定春见唐以中在和老李说话,小声问:“那个般什么……来了么?”他以为托萨一定是躲在暗处,于是想着向怀风功夫高,有个什么风吹草动他都能发现,问他总没错。
  向怀风道:“那位么……大约是等在城外头。”
  城里虽有好几道门,但平常出入只开一道。联想托萨带的那么多人,当是在半路上等着没有那么显眼。
  唐以中把要带的东西都装上车,便来向小赵告别。
  他们虽是名义上的主仆,平常相处还是各管各的多,一时之间却吐不出多少深情厚谊的话。
  赵定春见他家少爷摩挲手指,挥手道:“少爷,别忘了,武林盟主!”
  唐以中笑了:“多保重。”说罢,对众人做了个揖,上了马车。
  赵定春见帘子垂下,心中酸涩。
  这样的人,就算说风华绝代也是当得起的。哪怕落魄在市井中,依然可见神医的风范,老李往日里总爱说小唐大夫如何如何好,并非虚言。
  可是……
  怎么就毁在那个外国人手里了呢?!赵定春扼腕。
  在他心中,美人就应当自产自销,便宜外人作甚么?!
  暴殄天物啊!!!

  (一)初始之初

  红莲先生年轻时,本是个乡下地方的赤脚大夫,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一位告老还乡的御医。老御医见他于医学上甚有天赋,破例收他作弟子。这一破例,便成就了二十年后名满江湖的“红莲先生”。
  红莲先生文不通武不通,就是医学上一点就通,甚至不点也通。一些书上没有的奇难杂症,到他手里总能药到病除。
  名气一响,求医问药的人便多。许多达官贵人放着御医不用,总要见一见这位神医才肯放心。天长日久,红莲先生的钱袋子也就渐渐涨起来了。
  攒够钱后,老先生一合计,找了个幽僻的山里买了块地,建了个小庄园,开个医馆收几个徒弟玩儿。因山谷中有湖,夏日里红莲似火,便取名叫红莲谷。至此,老神医的毕生愿望算是完成了。
  可是,人一旦出了名,世俗之事往往就由不得自己做主。老神医本只是想太太平平地过日子,却不料江湖中人给他取了个“红莲先生”的绰号,连那小小的红莲谷,也无端端被列在了江湖门派之中。要不是红莲先生事先早已收好徒弟,对外一律谢绝,只怕拜师的人要把他家门槛踏破。
  说真的,老先生收徒也收得挺随便。
  大徒弟东方宣文,字习之,乃是武林世家东方家的子孙,那年红莲先生救了东方家主后,随口说了句:“这娃娃长得好!”东方家便忙不迭地将东方宣文送给了红莲先生当徒弟。东方宣文学医学得马马虎虎,还是自家祖传的功夫练得出类拔萃,是年轻一辈中少有的高手。
  二徒弟秦雪臣,字白卿,是红莲先生旧友秦隆的孙子。秦家也是世代医家,只是所谓世家总有许多成文不成文的规矩框着,是以秦隆的医术虽也不错,在名气和人气上,却是输了红莲先生一大截。
  秦公心高气傲,见红莲先生风光无限常有不甘,但见他没有儿女,便时常炫耀自己的小孙子。实则秦公几个大孙子在医术上的造诣都颇为有限,唯有么孙聪明机灵,又肯学医,是以当成宝贝般捧在手里。
  秦公总刺他痛处,红莲先生便也使了个坏招。他骗秦雪臣说,红莲谷里有王母娘娘的灵丹,是以什么病都能治得好。当时才三岁多的秦雪臣只知道这个爷爷是极有名的,便信以为真,在家哭着闹着要去红莲谷看仙丹。秦老爷子没办法,含泪将孙子送过去,从此被红莲先生霸占。
  三徒弟梅思衣和四徒弟唐以中,则是老先生在路边捡的。
  那年左县发洪水,大水过后瘟疫横行。红莲先生乔装打扮,装成乡下郎中去给难民治病。在治病中途,忽见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儿坐在路边,许久没有大人过去照顾。问下来才知,这两个孩子是水退了之后在一棵大树顶上发现的,几个汉子把他们抱下来后并无亲人来认,孩子太小也说不清家在哪里,只知一个姓梅,一个姓唐。
  村里人虽口中说他们无人来认领,但众人皆知洪水迅猛,小孩儿能活下来已是万幸,家中长辈只怕早遭不测。
  红莲先生见他们可怜,便将他们放进箩筐内,背回了家。
  后来他才发现,俩孩子穿的都是绸缎,衣裳鞋袜均为精绣,只是肮脏得厉害,是以看不出来。
  便是大水无情,一夕之间,千金贵子成贫儿。
  红莲先生从此将他们养在膝下,一个取名梅思衣,一个取名唐以中。思衣活泼好动,为三徒,以中安静内向,便收作末徒,叫师兄们照顾好他。
  四个徒弟中,东方宣文爱武不爱医,但为人认真,学医也算小有所成。秦雪臣嬉闹好动,是以样样都学样样都会,却一样不精。但要紧时,偶尔也能语出惊人。梅思衣算是得了红莲先生的真传,连性子都有些相像,可惜脾气不好,老先生总担心她嫁不掉。
  至于唐以中,从小由东方宣文手把手教了几年剑法,说起来是会武,但花架子居多。学医虽也认真,总悟得比梅思衣慢一拍。脾气性格也不如秦雪臣能说会道见人就笑吃得开。
  红莲先生颇担心这个么徒,这总得有一样拿得出手吧?
  想来想去,大约因为长得绝色,是以别的都不出彩了。
  那年,唐以中刚满十六岁,有人上门求红莲先生出谷救人。
  病人是个商人,常年来往西域,贩卖一些中原没有的稀罕物。那次他本是在与人议价,想着购一批西域纱罗回来卖,没想到自家伙计突然冲撞了一位富商。
  事情本不大,却不知是不是语言不通的关系,解释几句后双方更加不可开交,误会愈深。商人不愿横生枝节,让人将那伙计绑起来在后院鞭挞,自己亲自去道歉。
  那富商却误以为他们将那人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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