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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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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记得那个柔软、光洁的小小身体,它的敏感、脆弱和无限的美好。我爱它。

我和妻子早就搬离了幸福大街。

——摘自一名男子的日记(3月6日,生日,桃花盛开)

结局之三

半夜,忽然无来由地下起了暴雨。

在黑暗中,妻子幽幽地问:你还记得一个叫红喜的女孩子吗?

我说不记得了。

她说她很爱你,她这一辈子只爱过一个人,那就是你。她说你不会忘记她。

听说她死了。

不,她没有死。妻子的声音忽然变得阴森起来:她仍然活着,用肉体去爱男人。她爱他们,怜惜他们,同时蔑视他们。

一道闪电划过了窗户,我遽然看到躺在怀里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它像孩子一般天真,柔美。

我失声问道,你是谁?

她凄厉地笑起来,我是你共枕八年的妻子啊,你不认得了么?

刹那间,那张玉一样温润的脸开始腐烂,露出雪白的骨头,两只眼睛变成了黑色的洞,一条条蛆虫从洞里爬出来。

在空荡荡的房间中间,我终于忍不住呜咽起来。

木头公仔(1)

你可有什么药,来治我这年纪轻轻就落下的顽疾?

你只是太悭吝了,一定不肯给。

而我,也一定不会开口问你要。

小刀呵小刀,我并非你前世今生的情人。我只是一不留心,在上一世欠了你一吊铜钱,必须今生来还你,又怕你不肯收了,累我下一世还须万水千山找你来还,百般垂首,千般迎合,万般甘心。



我们来玩“木头公仔”吧。

什么是“木头公仔”?

就是酱紫的了:两个人,两只手同时与对方击掌,一边拍一边念口诀,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当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时,要摆好一个姿势,就再不能动,也不笑了。谁先笑,要打手掌心的。

这是小时候我们家那一带的小孩子玩的。

他笑说小南蛮,伸出手来,与我击掌:

劈、劈、啪、啪!

我自敛容,念念有词: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两个人蓦地停止了动作,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眼角瞥见他的手扶在栏杆上,明目张胆地蠕动,做爬虫状。

动了动了,我说,拿手出来,打!

他也不反抗,乖乖地摊开手让我打。

才打了一下,就忙不迭地要躲开。因为另一只手,却很不老实地轻轻放在我的腰上。

他笑眯眯地看我。

再来一次,我说。

木头公仔——毋得动——毋得笑——

静默了两秒,他竟开口说,你怎么不看我的眼睛呢?

你怎么可以说话呢?

那你眼睛怎么不看着我呢?

看了岂不要笑?

你不看我,你就不笑;你若不笑,就没有人笑,就不好玩。

鬼才敢看你!我哪里敢看他。

我就知道你害臊。

你怎么就知道。我瞥他一眼,笑了。

看见我笑,他便放肆起来,手竟游过来,揽住了我。他的手很长,一不留神,抱了个满怀。挣不开,整个人粘上来了,动手动脚的,叫人恨得咬牙。

是自己太纵容他了吗?念他小了我半岁,他却总要追问我多大了,就好像不知道女人年龄,是万万不可以问。

虚岁三十八了,恶声恶气地扔过一句。

不信不信。他认真起来,扒着我的脸凑近了看:不对嘛,还是小女孩的眼角啊。

呸,口花花,我轻声啐他。

他得了势般,顺理成章地把我搂在怀里了。

仿佛变得小小的,任他怎么抱怎么合适,就好像早就设计好了型号一样。蜷在他的怀里,忽然就不明白事理了。

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我恨声道,还来纠缠作甚!

他不作声,仍旧是涎着脸欺过来,躲也躲不掉。眼睛看过来,全是柔柔的眼波。若是三年前,怕是早已动心。

是不是和别的女孩,也是一样的厮混?

怎么会!

他爱耍无赖,赌咒发誓从来不打草稿,而我总不能分辨真假,只得随他去了。

怕他不老实,赶紧岔开话题:你弟弟上哪里了?

去深圳了,他诧异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弟弟的?

我恼起来:这个人!你自己以前告诉我的,你忘了吧!

他笑说,看,刚才你还说你什么也想不起来,这不记得挺清楚的吗?

知道狡辩不过他了,就任他抱了去。

一只手大胆起来,要掀我薄薄的裙子。

这里怎么行,有人过来怎么办,我又气又急。

他才不要管。

小声求他,下回吧,下回再……

下回?小姑奶奶,他苦着脸,下回要到什么时候。

我迟疑着说,有一个朋友,在附近的农舍那里租了房子,等她上班,我们可以去那里。

此话当真?

当真。

不可以让别人知道的哦,两个人低低密谋着,要干坏事似的。我把脸深深埋在他身上。

以后你得叫我姑奶奶。

这可如何使得,我的小姑奶奶。

可不要和别的女子又好了。

怎么会!

鬼才信呢。

微风拂过女生宿舍的楼顶。夜里没有什么星星,只看见了月亮这个怨妇。



再晚一些,天就更凉了,吊带背心、丝织的薄裙子还有冰激凌,都要收起来。

我说,我们去那里吧,那里有湖水,有小山,和上面开满的小黄花!

小刀小刀,五年前你就住在那里,天天练琴。你的淑娴的女友给你做饭,等你功成名就。

小刀小刀,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还在和学校里的小男孩闹着小小的别扭。所有人都知道你会出来的。你那么好看,那么大气。

而我还不知道你。

小刀,你知道吗?他比你年轻,比你高,比你清秀,比你脆弱,比你飘浮。他从城东匆匆赶过来,只是来握我的手,告诉我他喜欢看我笑的样子。然后他还要匆匆地奇#書*網收集整理从城西赶回城东,回到他的英伦女友身边,还要让夜风吹散他身上的女孩子的气味。他不成器,没有出息,你看他现在只会来缠我玩。我知道你不会介意,你从来不介意我。你说,我会一首歌一首歌地写下去,一个一个地爱别人。

木头公仔(2)

其实,你只说对了一半。我本来不会爱别人的,因为你不爱我,我才不得不一个一个地爱别人的。他们说女人是水,是杨花,他们说水性杨花。我是一个好例子。小刀,小刀,你看看我,看看女人是怎么像水,像悲伤的杨花!你一念之差,累我一世轻薄如杨花,我能怨你吗?若他日相逢,你仍是扶了与你共枕的女人,还能看到我否?你还能看到我朝天的素面,全无尘埃?你可否知道这一个女子是单独为你留下?你若不管,东风拂老了,谁管?

你爱了西域你们家的清秀女子,爱了北方的长腿女人,又爱了法兰西的性感女子,你一个一个地去爱,却从来没有来爱过南方女子。你不爱你怎么知道呢?你焉知我不是上天细细为你打造的女人?

流年无声流转,你兀自美丽,独独使我轰然老去,恁地无端和霸道!



那个男人长得很丑。肥硕,多欲,野兽般的凶狠,无耻和下贱。

但吉他完全是吉他,不是武器,不是SOLO,不是思想,不是感情,不负载任何东西,恣意放纵,干脆爽快,毫无章法,甚至还卡通。

他是胡闹了,让我们发笑,让我们快活,但决不是滑稽。

有人鼓掌,有人起哄,有人目瞪口呆。

我突然变得高兴起来:好久没有看见这么酣畅痛快的吉他。

我喜欢没有章法,喜欢恣意而无顾忌,所以喜欢那个弹吉他的人。当吉他无关忧伤、愤怒和观念时,我就喜欢它。因为它不会让你爱上它,却让你快乐。

一个女孩子全神贯注地看着弹琴的人,目光虔诚。但她的眼睛掠过我时,是恶毒和挑衅的。

她才十八岁,花样的年华。

我暗自笑她。我不是她的对手,我没有她那么丰满,足够的年轻和足够的下贱。她轻佻地把身体粘上任何一个弹吉他的老男人,留下他们的电话号码。

我看见了很多人,哭的,笑的,闹的,穷形尽相,我不认识他们。

我有点想在某个人怀里哭一下。

凌晨三点,我终于蹲在酒吧门口哭了。

我听到有人叫我名字。我忽然嗔怪起来:你到哪里去了!我伸手抓住那个人,浑身发抖。

是他,那个弹琴的老男人。

他说,你刚才唱得很好。

我沮丧地说,不好。

我知道,他说,你觉得没劲,你知道有时候技术和劲儿是冲突的。

他应该看到我穿深紫色长裙唱歌。

他说,你那么小,可是唱歌的时候,声音却那么大,你知道吗,那完全不对。

我知道那是不对的。我不一定要那么大声地唱歌,而要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仅仅是因为爱过一个人。

这原本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秘密。

我想找一张床,好好睡一觉。

到我那里去吧。

我不去,我说。

可是你困了,他说。

那又怎么样!不知怎的,就赌气起来,大声说,总不能因为我很困,就要到你的床上去吧?

小刀小刀,可不可以背着你爱上别人呢?我感到孤单。

真的想重新开始一场恋爱。就在这个秋天。



上台演出之前忽然看见了他。三年前的那一个。在人群中他不经意地掠过我,那张好看而又冷漠的脸。

连神情都没有变,慵懒、漫不经心。

我侧身让他,没有想和他打招呼。

眼看就要走过,忽然他说,还好吗?

还好。

最近忙什么呢?

生活呗。

你好好唱。

不干你事。

我希望你唱好。

他擦身而过,并没有看我。

演出完了,一大伙乐手坐在一起,吃饭喝酒。他领了一个西洋女子,随同另外几个人,在邻桌落座,两只眼睛,就看过这边。

不一会,他端着一杯啤酒过来,坐我身边,说,干杯。

我盈盈笑说,我不喝酒。

你看你看,他仔细端详,眼睛都变了。

我看四下无人注意,便大了胆子斜眼看他,如何变法?

变好看了,他柔声道。

呸,我作势要打他,却被他抓住手,半天不肯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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