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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湮华-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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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委实狼狈,想他赫连翊是何等人物,被人瞧见这样的他,考虑要不要杀人灭口!
    
    第一四零章 偷爬上去
    
    服这事,他真干得出来!
    累年积习,一瞬之间,思绪百转千回,然,周遭境况也没有忽略,百步之外灌木丛下闪过一撮灰毛,鸳鸯眸随之一亮,不掩喜形于色——嘿嘿嘿,一雪前耻的机会来了!
    抛开手中肥鱼,追着那撮灰毛去了,有决心,有毅力,只要给他盯上,插上翅膀也跑不了,譬如,他那非比寻常的妻。
    背后传来老实人紧张的大叫:“妖——神仙,鱼、鱼、鱼……”
    躺在竹屋前大石板上边晒太阳边打盹的扶楚悠悠醒来,功力大失,又因封脉加坠崖,身子格外虚弱,如初生的婴孩,大半时间都用来昏睡,连有陌生人靠近都没觉察,所以,赫连翊不敢掉以轻心,将她安置在他眼皮子底下。
    她躺着的那块石板,是他格外中意的,光滑,温润,最关键,可以并排躺下两个人,不能临渊而浴,退而求其次,同卧观星,想想,也叫人嘿嘿嘿……是以,他将竹屋造在这里。
    醒转的扶楚支身坐起来,下意识的揉眼,结果触到柔软棉布,无奈的勾了勾唇,她确实很是健忘了,听那人还在喊‘吁,,她想,莫非也是个骑驴的,因不明原因,驴受惊逃跑,累及主人连嗓子都叫哑,真不正慨叹着,鼻间涌来若有似无的龙涎香,不等她做出反应,伴着豪气十足的清越嗓音,一团毛茸茸的肉球砸在她腿上:“喏,猎物。”
    扶楚仲手抚了一下服帖的,一来长的小肉球:“天下第一,果真去捉耗子了。”
    只一句便叫他由自喜转为愤怒:“蠢女人,你家耗子长这么长耳朵,这分明是只兔子——兔子!”
    扶楚讶异:“这么大只兔子,是喂猫的?”
    赫连翊怒不可遏:“你是白痴么,哪有用兔子喂猫的,真笨死了”
    她垂下了头,楚楚可怜的啜泣:“你骂我!”
    见她如此,顿叫他乱了手脚:“奴儿我错了,我不是在骂你,这是给你解闷的,哎你别这样,我承认我错了还不行么?”
    胜出!虽然她不够老,但在对付某人时,也算得上是辣口姜。
    冯二倒拎着鱼追了过来,不等站定就开始喊:“神仙,您的鱼。”
    扶楚恍悟道:“哦,原来他说的是鱼啊!”
    赫连翊顺口接道:“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扶楚老实回答:“我以为他在喊吆喝驴子呢!”
    赫连翊深呼吸,再深呼吸:“蠢女人,我大人大量,不跟你一般见识。”
    形象尽失的赫连翊没能把冯二给灭口了,好在值得庆幸的是,扶楚现在看不见,没见到他不够英武的一面。
    翻过这座山,有个村子,本来只有几十户人家,可连年战乱,有不少人涌了进来,老族长曾当过几年沙弥,有一副慈悲心肠,不忍撵走那些老弱病残,到现在,整个冯家村约有七、八百户人家,成了方圆百里最大的村子。
    见惯被逼无奈而背井离乡的流民,坐地户冯二对赫连翊和扶楚的来历没有刨根问底,热情的邀请他们去冯家村做客,间或略略介绍了一下冯家村的风土人情,扶楚总结,这是一个汇聚多国流民,却仍能保持淳朴民风的,女多男少的避难所。
    扶楚这辈子最亲近的动物就是冥王,可冥王是吃兔子的,所以,扶楚对赫连翊逮回来的那只兔子并不怎么上心,再者,她想上心也不可能,体力恢复的关键期,她睡着的时候远远多过醒来时,即便醒来,眼睛无法视物,也没办法照顾那只兔子。
    所以,谁逮到谁养,可赫连翊才养两三天就失去了耐心,蹲在竹笼子边,揪着兔耳朵举到眼前,翻过来看,覆过去再看,最后撇撇嘴:“扒皮破肚,再一烤,还不够给奴儿塞牙缝的,罢了,再等你三个月好了!”咻的一下丢进附近草丛,没被他养死的小动物,命都不是一般的———————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配置家具,赫连翊有自己的小算盘,扶楚看不见,陈设自然要以简洁实用为主,还要不容易磕绊的,当然,最主要的是睡觉的地方,他要了一张足够两人随意打滚的超规格大架床,三层帷幔,最里面是轻薄的纱帐,第二重是绣海棠的绫子,最外层是悬在床架突出的横檐下的厚帷幕,三重全垂,与世隔绝。
    赫连翊是个懂得享受的人,只是没想到,花费这么许多心血布置的大床,扶楚不准他睡,他端出委屈的形容,低声下气的同她说:“奴儿,这里仅有一张床,不准我睡,那我该怎么办呢?”
    没想到扶楚沉默了一阵后,居然不为所动的回答他:“你要怎么办,关我什么事?”
    赫连翊觉得自己肝火又开始上升,尽可能让自己心平气和:“怎么不关你事,我是你夫君。”
    扶楚漫不经心的:“哦,我把这个事给忘了。”
    赫连翊:……
    在赫连翊看来,所谓君子,就是强行按捺了本性后,憋憋屈屈赚得的虚名,人生苦短,何必活得那么累,得意须尽欢,所以他任意妄为。
    她说不准,就老实巴交去睡地板,那他就不是赫连翊了!
    有的是办法,等到半夜三更,她睡得尤其沉了,他偷偷爬上.床,若不小心被她逮个现行,那也好办,就来个一问三不知,她看过那么多书,肯定知道有人会在睡熟后爬起来到处乱跑,梦游来着,她奈他何?
    赫连翊是实践型的,想到做到,当晚便付诸行动,白天上山下水,又困又乏,为了伟大的理想,就该对自己狠一点,头悬梁锥刺股,看她气息均匀,伸手轻轻戳她:“奴儿,奴儿。”没有反应,搓搓手,笑的得意,掀开薄被一角,蹑手蹑脚爬上来,钻进去,一点点挪近,伸出手,已经可以够到她纤细的腰身,再想更进一步,结果,咚的一声,他滚下去了。
    
    第一四一章 嫁个废物
    
    是被她踹的。
    真是久违的,怀念的,令人热泪盈眶的感觉,一手扒着雕花围栏,一手揉着当年受过伤的,不足与外人道听的部位,磨着牙:“不可救药的蠢女人,是你先不仁的,休怪我无义!”
    “谁是蠢女人?”
    赫连翊定住身形,保持半蹲半起的别扭姿势:“谁,什么,蠢女人?你做梦了?”
    她抱臂环胸:“还有我不仁在先,所以你打算对我不义?”
    赫连翊连连摇头,一本正经道:“有这种事?你肯定是在做梦,乖,躺下去,好好睡觉。”
    便是夜里,她的眼睛仍覆着布带,而他扒着床尾围栏一角,本在她斜对面,而她起身对上他,端端正正,像可以视物的正常人,叫他有点紧张,不过他赫连翊什么风浪没见过,红口白牙的胡诌八扯,眼皮子都不眨一眨的。
    她不做声,他松了口气,想站起来,没想到刚有动作,忽见她歪偏了头,发丝倾斜下来,遮住半边脸,他完全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觉得她正在静静审视他,真是荒谬,悄悄咽了口口水,她明明看不见,他这样谨慎是为哪般?
    赫连翊莞尔一笑,继续先前动作,没等站直,扶楚松开自己,一手随意的拢着略略散开的前襟,一手抓过一卷席子,劈头盖脸罩住他:“地凉,铺上这个。”
    双手接住滑下的席子,心砰砰的跳,他想她对他果然还是有感情的,欢喜爬上眉目,正要讲些绵绵情话,然后顺理成章爬上.床,却听她自言自语般的补充:“逮不到大只的,撞上个没经验的,养成都不会,不知还能干些什么,万一借故称病,连饭都不做了,明天早晨,我吃什么呢?”
    赫连翊难以置信的瞪圆眼睛,抛开席子攥紧拳头,打算好好教育教育她,可她说了那样的话之后,居然没事人一样兀自横躺下,转过身背对他,慨然而叹:“实在想不通,我怎么会嫁了这么个废物,可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的,实在害人不浅。”
    骂他白痴也就算了,还说他是废物,是可忍孰不可忍,咬牙切齿,攥紧拳头,他的谋臣少叔秉告诉他:面是揉出来的,老婆是打出来的,男子汉大丈夫,该出手时就出手!
    少叔秉是位智者,运筹帷幄,屡建奇功,虽然觉得哪里不对,可他还是十分相信少叔秉的,绕到床边,挥着拳头爬上来,比划着从哪里下手才会达到威慑作用,还不会真正伤害到她,灵光一闪,给他想到,父母教育小孩子,多半扒掉裤子揍屁.股,既痛又打不坏,这个妙-,简直妙-不可言,付诸行动,刚摸到她腰带,结果,咚的一声,他又被她踹下去了。
    他趴在地上,老半天没起来,肝火这个旺呀,心口这个疼啊!欲哭无泪,终于想明白哪里不对,少叔秉那厮,理论上是个绝对高手,可他至今未婚……
    扶楚没有坐起身,慢悠悠道:“原来你都不累的,那正好,我感觉有点饿,出去煮夜宵。”
    他仍趴在地上,愤愤不平,他是来和她重温鸳梦的,不是来给她当老妈子的,还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老妈子,真是苦命,怨念中……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扶楚的身体是温热的,扶楚会吃会喝会出恭,还有令他十分怀念的,不识相的‘大姨妈,,如果没有这些细节,赫连翊多半都在猜疑,她到底是不是人。
    很多时候,他端来的饭菜,她只吃上几小口,便歪在一边睡过去,好像只要睡觉,即便不食人间烟火也可以活下去,她说饿,让他弄饭给她,可许多次,他弄好了,她已沉沉睡去,怎么都叫不醒,摆明是在玩自讨苦吃,可他不亦乐乎!
    南风熏暖,霞光绮云,雀鸟轻啼,这宁静而致远的清晨,他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蹲在小泥炉边煮着早饭,哼着小曲,是他们圆房时,他吹的那首。
    没娘又十分不讨喜的庶子,自力更生才能活命,六岁时已经会烧火,把能找到的,管它是蛇鼠虫蚁还是山菜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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