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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湮华-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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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审美的丑八怪对他也是毫无反应,索性投其所好,美人计不行,就用美鸟计。
    天顶天的,赫连翊从不漏下,每晚夜半来,天明去,虽他说过不准给旁人知晓他来此,可他这人压根就跟低调沾不上边,如何能瞒住七窍玲珑心的烟翠和小栾?
    这样过了半个来月,六月初一这天,赫连翊在挽棠苑耗到日上三竿才离开,这已算是反常,没想到比这更反常的是,才过了个把时辰,他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摇大摆的提了只蒙着布罩子的鸟笼走进了挽棠苑。
    招摇了一阵子,寻见冥王的去处,回过头来拉着奴儿到冥王盘身的树下,将鸟笼搁在一边的石桌上,当着冥王的面,掀起了布罩子,现出笼内困着的那只通体雪白的凤首鹦鹉。
    随后赶来的烟翠和小栾面面相觑,这几年傍着黎山,大家也都不是没见识的人,这鹦鹉除了漂亮点,瞧着似乎没什么特别,也不知赫连翊得意什么劲。
    那鹦鹉突地见光,调试了好一会儿才开始偏着小脑袋观察四周情况,直至对上冥王。
    它们两个小眼瞪小眼,足有半盏茶功夫,就在小栾悄悄靠向烟翠,盘算着悄声问问,这一蟒一鸟是不是打算对视到天荒地老时,那鹦鹉突然出声嚷嚷起来:“来人,把这货扒皮抽筋,洗了炒炒,给孤下酒。”
    那昂扬的声调,那嚣张的口吻,那倨傲的神情,像极了赫连翊。
    小栾扑通一声跌倒在地,烟翠亦呛咳起来,奴儿瞪圆眼睛盯着那鸟,只有赫连翊得意洋洋的摇扇子,慢条斯理道:“此乃卿心,是孤亲自调教的,名字也是孤取的,女儿家,还是要养些雅致的宠物来玩,才愈显矜贵。”说完,别有用心的拿眼梢子瞟了冥王一眼。
    奴儿坐在石桌边,双手撑腮,抬眼望了回天,暗道:就算你这厮不介绍,大家伙也知道这鸟是从哪儿学坏的。
    打这以后,横行挽棠苑的冥王,多了颗够不着的眼中钉,有事没事的,它就趴在卿心的鸟笼下晒太阳打盹,看似悠哉静谧,相处甚欢,可连烟翠和小栾都知道,这冥王定又在琢磨着:如何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卿心偷出来,生吞活剥……
    
    第三十七章 雨露均沾
    
    挽棠苑外的血雨腥风虽不曾侵浸这一方净土,可三年来,他对她的不闻不问,却是有目共睹,而今竟夜夜前来厮缠,怎不叫人猜忌?
    赫连翊不在时,烟翠和小栾便将心事摆在脸上,小栾已经习惯沉默,烟翠却总要对着奴儿,苦口婆心的碎碎念,主题思想就一个:赫连翊这样的男人,是女人的劫数,一旦爱上了,就是万劫不复……
    终是不忍摊开了讲明:赫连翊爱的是姒黛,除了姒黛外,旁的女人,要么是只精美的花瓶,要么是颗趁手的棋子……于他跌宕起伏的生命里,始终不过是些无足轻重的布景罢了!
    奴儿莞尔轻笑:劫数?从她见他的第一眼,便已心知肚明,可她不过是个囚徒,连自己的小命都攥在别人手里,又有什么能耐去干涉王兄的座上宾?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再小心的珍藏好自己的心罢了。
    可叹,谁家豆蔻少女不思春,况那对手又是情场上的常胜将军,其实,她并不像看上去的那般波澜不惊,烟翠懂她,才会如此不安。
    好在,他并非无所事事的浪荡子,没有大把时间跟她耗,已逗留在大虞这么多时日,总归是该回了,这一日的反常,便是征兆。
    初一夜里,赫连翊没来挽棠苑,不过在他平日到的那个时辰,卿心突然出声:“奴儿,今夜就早早歇了吧,孤在这里陪你睡,还有,叫那小畜生滚远点,不然孤命人炖了它。”
    这话说的,怎能不招冥王恨它?
    土豪劣绅总要养些狗腿子,赫连翊连‘鸟腿子’也是养的,果真是恶霸里的鸟人!
    初二,还是不见赫连翊跑来兴风作浪,倒是那外表白如雪、内里黑似炭的卿心,大清早就扯着嗓子叫奴儿起床,午膳时,更是不管有几双眼睛看它,腻死人的嗲声嗲语:“宝贝多吃些,将身子养得肉肉的,孤抱着也舒服……”每一句都透着轻佻。
    烟翠和小栾是一次接一次的喷饭,奴儿抽着眼角,举起小木牌:咱们,把它烤烤吃了吧!
    对于奴儿的提议,除了冥王外,没一个表示赞同。
    每一个嚣张的畜生背后,总有一个混蛋给撑腰,卿心背后那混蛋,她们得罪不起……
    这天夜里,虽在先前赫连翊出现的时辰没见他来,可奴儿直觉认为他今夜不会消停,将窗子全掩好,闩上门之后,还挤上桌椅,上个双保险,才感觉踏实了些,回身瞧见卿心偏着小脑袋看她,奴儿撇了撇嘴,对它比了比拳头。
    卿心保持沉默,奴儿心满意足,转身便朝自己舒服的大床走去,刚迈了两步竟听见卿心在笼子里十分激烈的扑棱起翅膀来,奴儿顿住脚步,霍然回身,不等她再次举起拳头,卿心就哇啦哇啦的嚷嚷起来:“丑八怪,胆敢冒犯孤,孤要扒下你裤子,狠狠揍你屁股!”
    奴儿差点栽个跟头,这是鸟类么?这是赫连翊的分身吧!
    对动物,她十分有爱心,可对赫连翊,她是百分不待见,懒得浪费时间,直接找细麻绳将它嘴巴缠了,换个耳根子清净,终于可以高枕无忧。
    奴儿想得美,可赫连翊的行事风格又有几次在她意料之中?
    大约是被赫连翊扰乱了作息的缘故,奴儿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辗转许久,才将将找到些困意,刚往梦乡踱去,房顶突然传来声异响,又将她拉了回来,不等坐起身子,床帏便被撩开,一阵酒气扑面而来,不看也知,来人就是她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的赫连翊。
    他俯下身子,贴着她道:“只要孤想,就没有办不到的,近来实在太过纵容你,让你这不知好歹的丑八怪越来越放肆,既有那么多力气去搬桌子,想来也有力气将孤侍候得舒坦!”
    危险——奴儿敏感的察觉,今夜的赫连翊,和平常很有些不同。
    在她愣怔时,赫连翊已屈起一膝爬上床来,嘴上还絮叨着:“孤是圣明的君王,应当做到雨露均沾,你既是孤的女人,孤会勉强自己一视同仁,委屈些,不嫌弃你长得丑,幸了你,还不谢恩?”
    明明揣着龌龊的心思,偏要打着大义的旗号,真是有够虚伪,好在,她也不是循规蹈矩的人,在他进一步逼近前,果断举起专为他备着的大木牌:我大姨妈来了!
    坏坏的笑容僵在嘴边,一阵静默后,赫连翊咆哮出声:“有没有搞错,你大姨妈都来了半个月,还不回家去,都不怕你大姨夫空闺寂寞去爬墙?脱掉,孤要见识见识你这不守妇道的大姨妈!”
    奴儿丢掉木牌,抱紧自己,向床里缩去,做出楚楚可怜的形容,祈祷他能再一次大发慈悲!
    这一招都被她用烂了,不过事实证明,还真是屡试不爽,赫连翊果然停下来了。
    奴儿一直是排斥他的,这点赫连翊十分明白,不动声色看着这个不识抬举的女人,想必换一个来,他早就腻烦了,可面对她的抗拒,却令他越挫越勇,欲罢不能,他知道,她对他来说,是特别的,却想不明白,哪里特别。
    在赫连翊的认知里,男人和女人的关系,无碍乎肉体纠缠,所谓爱的深浅,就是纠缠的长短,虽然从他攻她守的游戏里,他发掘出男人和女人之间别致的乐趣来,不过想必等他彻底拿下她之后,那些新乐趣也会渐渐变得索然无味,直至渐渐淡忘,他从不认为,除了姒黛外,还有哪个女人,在他的生命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一直认为,那样的相濡以沫,便是爱,所以,他爱姒黛……
    明天就要启程回国了,今夜他再次婉拒了姒黛的求欢,姒黛十分不满,可看她难过,他却找不到半点心痛的感觉,这点令他有些烦躁,本打算解决掉奴儿,或许他就会变得正常起来,可看奴儿这幅模样,他竟又一次动摇,最后只剩一声长叹:他实在是个心地善良的男人!
    不理会奴儿的花拳绣腿,抽过一条绒毯将只着抹胸亵裤的她严实裹好,抗在肩上,踹开她好不容易挪到门前的桌子,迈出寝殿,朝挽棠苑后的黎山大步而去。
    
    第三十八章 不可貌相
    
    没有月亮争辉的晴空,星子便格外的闪亮些,辉映十里飘曳宫灯,似一卷铺陈开来的盛世华图。
    赫连翊将奴儿掳至正对着锁妖塔的海棠王枝干上,上有铃响阵阵,下伴虫鸣繁密,这样恬淡而美好的夏夜,很是叫人心满意足。
    他们栖身的这株海棠,可是大有来头,自古君王宠美,花样百出:燃烽火,戏诸侯者有之;造金屋,藏娇娥者亦有之,而这株海棠树,便是幽公盛宠海棠夫人最直接的表现——要知道,将一株枝繁叶茂的海棠树,从它的故土移至千里之外的他乡,还要保证不能出现任何损伤,这并不是件十分容易的事。
    海棠夫人,一个为印证红颜薄命而生的倾国佳人,不及双十年华便谢世了,如此短暂的一生,竟在简史上也录下不可磨灭的一笔,当真令人称奇。
    后世史官汇编《战国史》时,在《扶楚本纪》中对海棠夫人有较为详尽的记载:她与胡国世子归仲迟本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可这乱世之中,朝颜夕骨不胜枚举,月下老儿忙得焦头烂额,时常将那红绳错绑了端头。
    幽公十一年,海棠林中的邂逅,使幽公对她一见倾心,可她眼底心中装着的只有她未婚夫君,幽公妒火焚心,举着个芝麻绿豆大的名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占胡国,更在海棠夫人和归仲迟大婚当日,一举拿下胡国王都,就在属于海棠夫人和归仲迟的洞房里,强占了她。
    国破家亡人流散,清白没了,夫君丢了,只剩满目疮痍,海棠夫人也活不下去,可连寻死也成了奢望,唯有行尸走肉般的一日挨过一日,不过无论正史还是野史,都是明文载着的:海棠夫人确是幽公最为宠爱的女人。
    为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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