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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天王之风流-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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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向步履沉重,声音响亮,予人莽烈的感觉,却不意有这么灵巧的轻功!——可见得世上一切真功夫,都是练出来的,而不是生出来的,更不是看出来的。
  此际龙舌兰、孙青霞、王大维,加上言尖等四人,背并而立,正好对着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应敌。
  只听程巢皮长枪一抖,又喊了一声:“三哥——”
  余华月点点头、和声的道:“我知道。”
  程巢皮的脸色就像刚给鞭炮炸过一般,黑煞神也似的,瞪住余华月:
  “余三哥、咱们总不能给这一男一女的一站出来,才说几句话,就给吓退回去吧?你一声令下,我干他奶奶的三百一十六个对穿洞!”
  余华月和气得近乎老气的应了一声,“我明白。”
  程巢皮吼了一声:“那你还等个屁?发令啊!?
  他愤怒得似连眼边的皱纹都快脱落下来,持枪的手也气得快要拗断了枪——尽管那枪杆子是精铁打铸的,看去沉甸甸的,至少也有七八十斤重,但在他手里就像脆枝枯极一般易折。
  余华月抬目.这一刹间,孙青霞感觉(抑或是错觉),他抬的不是那眉下的两只眼睛,而是印堂上的那颗“大咸蛋”一仿佛寻颗蛋才是他真正的“眼睛”。
  第三只眼。
  ——只不知他的“第三只眼”是不是也能“通天”?
  俗称成佛后即开“天通眼”,眼前这余华月,翻眼望人之际,像一个不知从哪颗星宿莅降的神人异物,多于像一个活在世间的人。
  只见那余华月“怪眼”一翻,向孙青霞等人摊了摊手,道:“想必孙大侠、龙捕头已看得出来,我余某人也不好不作交持。”
  孙青霞一笑道:“异曲同工。”
  大家一时都不明白他此语何所指。
  孙青霞道:“不久前我还打了一仗,对方已是先把退路摆好,至少可以自保、免死,他才肯出手一搏——你不是第一位。方式虽然不同,但效果一样。”
  余华月听了,居然脸也不红,只问:“有这样的人么,却不知是谁?”
  孙青霞也不隐瞒,只道:“任怨。”
  余华月倒似真的吃了一惊:“‘任氏双刑’的任怨!?”
  孙青霞淡淡地道:“任劳任怨的任怨。”
  余华月吐舌道:“你们得罪的人也不少呀。”
  孙青霞道:“所以才不在乎再多你一个。”
  余华月郑重澄清:“我们不止是一个人。”
  孙青霞道:“所以我要给你一个交人。”
  程巢皮在后大喝道:“留下你的狗头来,那就是最好的交待。”
  余华月额上的咸蛋又似是分裂了一下,这一次,仿佛飘出一对鸳鸯来,但又一闪即没。
  他举起了十字枪,但枪头向下,左右晃了一晃。
  程巢皮的眼睛立刻亮了。
  黑而亮的眼睛,眼里好像点燃了一对火炬:黑火。
  然后他就出了手。
  未出手前,他飞身而起,像一道黑色的旋风。
  他自马上一跃即起,一枪刺向大胃王。
  大胃王自客栈飞身跃出之后,就一直盯着这黑流子程巢皮。
  程巢皮一动,他立即就迎了上去。
  他的步子很大。
  他一步就迎上了那朵“黑云”。
  程巢皮人在半空,如同密云里迸出一道闪电:
  他一枪就戳了下去。
  枪戳大胃王的胃。
  在胃王手里的两支木条一交叉,格住了程巢皮那闪电一枪,巨双手上下一报,前后一扣,已搭架住“天下一般黑”程巢皮手上的枪。
  枪在程巢皮手中。
  大胃王一招已扣住他的枪,且正发力要把他的枪夺过来。
  他用力一扯,枪是拉过来了。
  可是枪折了。
  枪折为二。
  枪也裂而为二。
  这一刹间,从枪尾也铮地弹出了一截枪尖!
  大胃王手上的两支条一扳一挑,虽然可以夹得住一支快枪,但当然制不住那断为两截的枪。
  也阻不了程巢皮的去势。
  大胃王一愕之间,巢皮已掠到孙青霞的头顶。
  这时,他双枪又驳成一枪,一枪就向孙青霞的头皮扎落。
  滚滚乌云中一道激电。
  电殛。
  孙青霞没有抬头。
  他甚至没有举目。
  他仍看着余华月。
  只看余华月。
  他盯着小妖怪,却没理会正飞掠在他头上发出狠命一击的“黑神鸦”程巢皮。
  程巢皮正一枪刺下。
  枪快。
  绝。
  且厉。
  一枪直扎孙青霞之头顶。
  孙青霞没有动。
  他没有闪躲。
  他甚至没有抬头。
  一枪刺下。
  眼看要着——
  忽然,枪改了向。
  枪尖一偏。
  枪也改了势。
  枪尖仍刺落,但戳向的在眼看刺着孙青霞天灵盖之一刹间,改为刺向龙舌兰脸颊!
  这变化极快。
  就像程巢皮本来就是要扎向龙舌兰而不是刺向孙青霞一样;然而孙青霞好像也早知道程巢皮这一枪刺的一定是龙舌兰而不是他一样。
  程巢废的枪势一偏。
  ——龙舌兰立即遇险。
  这电光火石的刹那,孙青霞这才动了。
  他动的是手。
  也是剑。
  剑在手。
  手中有剑。
  剑是好剑。
  手是名剑手的手。
  高手的手。
  ——这剑术高手已然动手。
  动剑。
  一剑刺出。
  枪影迅即没去。
  血光暴现。
  这时,天空暴现一蓬血。
  “黑云”忽然一折,像一头受伤的黑龙,倏地折翼般的跄踉而去,骤降至余华月的身边。
  可是余华月却在这瞬间已不在他身边。
  他已冲向孙青霞,快的就像雾雨中的一道鬼影,也像大白日里的一只战蚤。
  他手中有枪。
  这是一把很特殊的枪:
  十字枪!
  他一枪便往孙青霞的胸阻扎去!
  ——由于他的枪型特别,所以每一出手,就等于在同一时间里,他的正枪锋是刺往孙青霞的胸,但上枪尖却是撩向孙青霞的下颌,下枪口却是扎向孙青霞的小腹。
  一枪三刺。
  一出手,同时攻向三个日标。
  而且是要害。
  ——只用一招。
  高手也有松懈的时候。
  是人就难免有疏忽。
  就算是一流顶级高手。在某些特殊的时候,也会有疏失:例如在得意的时候,伤心的时候,疲倦的时候,胜利的时候……
  孙青霞刚刚才一招伤了程巢皮,头向上仰,正是得心应手,这一刹间,余华月认准了:
  出手!
  余华月的十字枪这才出手,忽见眼前一花。
  “花”的是孙青霞忽然不见了。
  但“花”的确是开在自己的前面。
  只不过,那是”剑花”。
  这一朵“剑花”美极了,灿丽极了,冷冽极了,简亘让人惊艳已极,为这绝倒。
  ——接近这“花”,如果要付出任何代价,他都是心甘情愿的。
  余华月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难怪那么多高手也死在孙青霞的剑下了,他们大概也受不住这一朵“剑花”的诱惑吧?
  余华月当然不想死。
  他曾经生了一场大病,连他贫穷的父母也觉得他必死无疑,把他扔弃到邻乡路边了,可是,他又死撑着爬回家里来了,使父母亲都大惑震讶,不忍心再丢弃他。
  那时,他才不过四岁。
  他有一次给数十只恶狗追噬,身上总共有三十一处伤口。几乎是遍体鳞伤,但他就是不死。
  之后,他吃了二十七次狗肉。
  ——其中有四头是给他在那一次负伤中当场杀死的,所以不算。
  那时,他才八岁。
  到他十二岁的时候,给一群流氓侍凶器的围殴,情形比给狗咬还糟,他简直是体无完肤,然后,再给扔到沟渠里,打他的人,都以为他死了;救他的人,只不过是做善事来埋葬他。
  不料,他却在泥土掩盖他半身的时候,悠悠的转醒过来。
  ——要是那好心人先用泥土覆盖他脸孔,那他就死定了。
  他仍然活着。
  不死。
  他不肯死。
  他觉得只有能活下去,才是一切,要不然,一切都是徒然。
  所以,这之后,他学武功,是为了保护自己,然后,他又以自己的武力.保护了一大群人,其实他也需要这一大群人来保护他,以壮他的声势。
  他当然不是一开始就加入“流氓军”,“流氓军”的老大要等到他一个人做了三百四十二人合起来都干不成的惨案之后,再候他天涯流亡到头来无处遁身只好逃入十八星山,再直驱“嗟峨山”,“东方蜘蛛”老大这才特别札待、收容他,把他推举为“流氓军”的三当家。
  他所做的一切,都为了使自己活下去:不受人欺侮但又能欺侮人的活下去。
  因此,乍见“剑花”的余华月,绝对不要做扑火的飞蛾。
  他不想死。
  他一向都不爱美。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能更愉快的活下去。
  为了这一点,他不借“毁容”,在自己脸上装上了许多“竹签”,又镶嵌了一个类近咸蛋壳的事物,都是为了在对敌时可以求存、求胜,乃至让自己更舒舒服服的活下去。
  他甚至扬言:自己喜欢的是丑,而不是美。
  因为但凡“美”的事物,都不长久。
  花如是,女子如是,连家庭也如是……
  所以余华月扬言:他不要家庭。
  ——生孩子做什么?又不便杀了吃了,含辛茹苦养大后又可能叛逆自己,养来做啥?
  ——娶老婆作什么?不如见到有美丽动人的女子,奸而杀之可也,又何必娶来养在身边,一怕她偷人,二怕她报仇。三怕她这不喜来那不顺,那多烦!
  所以他决定终身不成家。
  他只愿当强盔。
  ——只要当了强盗,他所作所为,就一切都可不必负责任了。
  就是他的想法。
  这只是他的想法,但他的杀法,都在这十字枪的枪尖上!
  他本要一枪就戳死孙青霞。——他原早就知道,如果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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