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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金手指-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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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门并不大,上面的漆看上去有些陈旧,门口没有横眉竖眼的恶奴。李一挝心中更加紧张,从马上下来时一个没站稳,险些摔了一跤。

然后,他看到一个人从门房处探出头来,向他们看了一眼,见到胡福郎时,那人笑了笑:“大掌柜来了,大郎说了,您来了便请去书房。”

胡福郎点了点头,向那人吩咐道:“这小子是大郎昨日让俺买的,你让他在门房里烤烤火,拿些茶水点心与他。”

——————————————休息,休息一会儿————————————

(李一挝来到新鲜地方,眼里瞧着啥东西都觉得稀奇,见那门房在翻着东西,便悄悄凑上去一看,只看一大堆花花绿绿的,他从未见过。他好奇心起,也忘了拘谨,巴巴地问道:“门房大哥,这是何物?”那门房睨了他一眼,神情里透出几分不屑:“连推荐票都不认识么?一望便知是只看书不投票的!”李一挝脸腾地红了,结结巴巴地道:“俺投票,俺投票,俺这就去投!”)

注1、低级官员的夫人称孺人,感谢书友战斗的刑天提供注释。

第一卷、朝为田舍郎 二十一、积善(下)

因为胡福郎是赵与莒外祖父家亲戚的缘故,他又深得赵与莒信重,故此山庄仆役对他的吩咐不敢怠慢,立刻招呼李一挝进了门房。

胡福郎掸了掸身上的尘土,对李一挝道:“你且在这候着,过会儿我会叫你。”

李一挝怯怯地点点头,看了看门房里的那个仆役,却发现他拿着一个木盘,木盘里盛着沙,他拿着一根芦杆在沙盘上划来划去,似乎是在写字。

“连看门的都会写字么?”李一挝心中对未见过的主人更加好奇了。

胡福郎安顿好李一挝,便一个人穿过前院来到赵与莒的书房。众人都知道赵与莒喜好清静,在书房中的时候,不允许有人随意打扰,因此,他在赵与莒书房外停了下来,敲了敲门道:“大郎,俺来了。”

“请进吧。”赵与莒略带着些疲倦的声音传出来。

胡福郎推开门,赵与莒与往常一样,坐在那张大书桌前,书桌上堆满了纸。胡福郎见赵与莒用手在揉搓着额头,心中微微一惊:“大郎可是不舒服?”

“无妨,只是有些倦了。”赵与莒示意胡福郎坐下,虽然胡福郎在他面前相当谦恭,但赵与莒觉得他与家中的僮仆还是有所不同,一则他算是自己远亲,二则赵与莒相当看中他的能力。

古人有云,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十室之内,必有忠信。见着胡福郎,赵与莒便觉得这话绝非虚言,象胡福郎的能力,若不是自己发现并点拨,最终也不过是一小小粮店的掌柜罢了。

“九哥,你上回的书信中说,丰余堂也找上你要买鲁班秘术?”单独情形下,赵与莒会按照胡福郎的排行喊他九哥,两人辈份相当,又有着拐弯抹角的远亲关系,这样叫可以更亲近些。

“正是。”胡福郎听他提起这事,脸上便露出笑意:“他们送上门来,俺自然不会客气,两千贯,足足是别家的四倍。”

“他们真买了?”赵与莒有些吃惊。

“买了,不过我瞅着那黄某人的意思,倒是有些想破财消仇的意思。”胡福郎说道。

那个所谓的鲁班秘术,无非就是赵与莒从后世抄来的水轮铁磨图纸,临安城里规模大的米行粮店,几乎都买了张去。丰余堂若是不愿到胡福郎这买,也有其它渠道可以得到,但他们宁肯出高价自胡福郎这购得,其中必定另有深意。

“懒得与它们计较。”赵与莒淡淡地说了句,他不准备再插足这粮食行当,因此不愿意再为这些粮商而伤脑筋。

“连着盘掉保兴,一共得了一万五千贯。”胡福郎将总帐算给赵与莒听后,颇为惋惜地道:“只是可惜了保兴。”

赵与莒淡淡笑了笑:“舍得舍得,不舍不得。”

两人细细对了一会帐目,这过程废心耗时,赵与莒其实很不情愿。但他知道,任何信任都是有限度的,就算是老管家赵喜那般忠心耿耿,也怀有自己私心,若是信任得失去了约束,信任便变成纵容,最终必定是伤人伤己。不过,再过个年月,那些孩童们当中算数最好的几个,便可以在这算帐上帮上忙了,那时他便能抽出更多的时间来。

对完帐之后,胡福郎见赵与莒满脸疲惫,便要告辞离开,赵与莒却唤住他:“九哥,年关之后,你替我跑一趟泉州行么?”

“你真要做海客?”虽然早就知道赵与莒的打算,但胡福郎还是忍不住追问了句。

“不错。”

“海客虽是获利极大,可风险也极大,与其如此,倒不如将保兴开下去。”胡福郎劝道。

赵与莒摇了摇头,胡福郎说的是一般人求稳之理,可他虽是有心求稳,时间却不给他求稳!

海外贸易获利极大,无论是向北前往高丽、东瀛,还是向南往交趾、占城、三佛齐,获利都是十倍乃至数十倍。但其中风险,也大得惊人,不但需要大量的投资,还要靠天行事,运气不好,那便是船毁人亡,更别提财货。

见他心意已定,胡福郎也不再劝,他迟疑着如何开口拒绝,却听赵与莒道:“九哥,我知道你担心海上风浪,我们本钱又小,若是有个闪失,便会元气大伤。”

与大海商相比,郁樟山庄只能说是本钱小。胡福郎点了点头,听得赵与莒继续说道:“我请九哥去泉州,倒不是要九哥出海,上回继昌隆那边结识了一个泉州来的海商,九哥去泉州盘下家铺子,然后再去拜会他,咱们将生丝直接卖与海商,免得又惹来和保兴一般的麻烦。”

听了这话,胡福郎恍然大悟,保兴卖了不过半年的面粉,便被临安城的粮行使绊子,继昌隆的生丝也是远超同侪,难免会遭到嫉妒。赵与莒遣他去泉州,倒是深谋远虑之举,既是没有海上风浪之苦,他家中又没有什么牵挂,去泉州也未尝不可。

“九哥,你去泉州后有几件事情要替我做好。”见胡福郎脸上的拒绝之色消失了,赵与莒算是安下心来。

“大郎尽管说吧。”胡福郎回应道。

两人一谈便是一个多时辰,直到午饭之时才结束,胡福郎想起还在门房里等候的李一挝,便笑着问赵与莒道:“昨日在绍兴府买下的那个小子,今日俺带来了,大郎要如何发落他?”

赵与莒抿了抿嘴:“先在义学试试,若是不成,便打发出去。”

“他来得晚了,只怕是跟不上其余孩童。”胡福郎想起李一挝昨日那可怜兮兮的模样,颇有些同情地道。

“无妨,过些时日,我将再买些孩童来,这个小子可与他们在一起。”赵与莒思忖着回答,然后微微一笑:“我倒是想看看,这小子是否会将我这郁樟山庄也烧着。”

听得他说笑话,胡福郎觉得极是奇怪,又看了看他,原本想问他昨日为何去绍兴府的,但不知为何没有问出口。停了会儿,胡福郎道:“既是如此,我便将那小子唤来拜见大郎?”

第一卷、朝为田舍郎 二十二、秀才(上)

韩妤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的指尖,随着她柔嫩的指点捻动,细竹篾子象是风吹过的狗尾草般摆来摆去,她的手指极是灵活,无论是缫丝、女红还是编织,都能轻而易举地学好。反倒是那只鹅毛笔,在她的手中仿佛有几百斤重,便是龙十二与李邺这两人,也比她要强上一些。

在所有女童之中,韩妤是年纪最大的,过了年,便是十三岁了。若按《礼记》中说,男女七岁便不同席不同食,但在郁樟山庄之中却没有这许多许究。因为年纪最大的缘故,韩妤也最为懂事,虽是生性腼腆,可照看那些年幼的女童时却极为麻利。

因为屋子里烧着炭火的缘故,韩妤脱了外头的大袄,穿着件夹衣,饶是如此,她红扑扑的脸蛋也渗出细密的汗珠。赵与莒坐在她对面,最初还是在写写画画,但无意中抬头看着她的模样,不觉放下手中的笔,呆呆看着她出神。

倒不是赵与莒动了什么心思——过完年他也才八岁,便是有心也无力——而是因为韩妤这模样,让赵与莒想起一些事情。

大半年前,韩妤初到郁樟山庄的时候,不过是豆芽菜般的小童,面黄肌瘦的,如今则完全不同,她不仅脸上丰腴起来,就连头发,也变得油黑发亮,不再是那个因营养不良造成的黄毛丫头了。她现在神情,象极了赵与莒在后世的一位女同学,那位曾经是他初恋的女孩,在初中时与他同桌,学习做题的时候便也是这般模样。

看着她,一种久违了的温馨浮上了赵与莒心底,就连一贯的头痛,似乎也轻松了许多。

他不愿破坏这难得的气氛,便一直歪着头看着韩妤,韩妤终于完成了手中的活儿,才抬起头来看了赵与莒一眼。

虽说觉得小主人的眼神有些怪异,韩妤却未曾去细想,腼腆地笑了笑,将手中做好的东西举了起来:“大郎,做好了。”

“哦……多谢……”赵与莒微一愣神,象后世的习惯一样,将谢字说了出来。但他立刻反应过来,韩妤挥了挥手:“你去吧。”

韩妤起身行了一礼,将编好的框子放在赵与莒的书桌之上,然后退出了书房。随手掩上房门之后,韩妤在门口处微微呆了会儿,觉得今日小主人似乎有些怪异。

她马上就是十三岁了,多少也懂些事情,只不过因为赵与莒才只是八岁,故此没有细想。只是呆了呆,然后便小跑着离开了这座院子,准备去山上的缫丝作坊。今日下午被赵与莒唤来织东西,原本是可以不去那儿的,但韩妤是个闲不下手的性子,又极懂事,总想多为小主人做些事情。

韩妤离开之后,赵与莒将她编好的架子拿起来,左右看看,觉得极是满意。他唤来家中仆役,让厨房里煮上一锅粥,等粥送来后,又令人将之搅成浆糊。

“大郎在做孔明灯?”见他兴致勃勃,身为长随的赵子曰凑趣问道。

“是啊。”赵与莒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糊着纸:“过了年便是元夕,我想放个大灯……”(注1)

“何须大郎亲自动手,让小的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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