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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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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白素在前面,回头向我望来,我知道她的意思,就点了点头,由衷的道:“好!”

白素向身边的水荭低声说了一句话,水荭也转过头来,却并不对我的称赞道谢,而是一扬头,翻著白眼,大大哼了一声,就和白素走了过去。

我只感到好笑,不过我深深可以了解陶启泉和水荭这样的女子在一起所可以收到的快乐,很为他高兴。

走进大厅,就看到大厅一角的一组沙发上,坐著六七个人。客厅非常巨大,有许多组沙发,看到客人是在正式大厅上,就知道客人地位很高,而且和主人并不是很熟。

如果和主人熟稔,则虽然地位高如大亨,也只会在小客厅或书房中和主人相会。

我并没有很大的兴趣去猜想那客人是谁,只有兴趣看朱槿来了没有——这是一眼就可以看到的事情,朱槿一身鲜红,衬著浅色的背景,抢眼之极。她喜欢穿红,尤其是眩目的鲜红,比良辰美景更甚。

这时候的朱槿正和别人一起,因为白素已经走近,而都站了起来,表示极度有礼貌。

我注意到大亨居然也非常诚恳地起立,所有人当中,只有一个干瘦老头,身边有一个很亮丽的小姑娘,想扶他起身,白素已经连声道:“老先生不必客气,不必客气。”

那老头也就不再有起立的表示,叹了一口气:“人老了,全身没有一根骨头再听话了!”

他身边那小姑娘嘟著嘴,道:“爷爷你不是全身骨头都不听话,你整个人都不听话,一直找找找,叫你休息,你还是要找!”

看白素原来的样子,也不见得会认识那老头,可是在那小姑娘这样说了之后,她略扬了扬眉,象是有所悟,不过她没有进一步表示——在那样场合下,当然要等主人正式介绍,不可以卖弄自己的见识。

由于白素有这样的反应,我就特地留意这老头,这一留心,就看出事情相当古怪。

这老头的年龄不容易确定,大约介乎六十五岁和八十岁之间,他的生活显然不是很好,不但衣著甚为普通,而且满脸风霜,皱纹又多又深,肤色黝黑。然而看他脸部的轮廓,他却应该是白种人,而且刚才他一开口,说的是一口标准美腔英语,如果他不是坐在陶启泉的大客厅中,叫我估计他的身份,我会猜他是美国的一个流浪汉。

而如今他能够成为陶启泉豪宅的座上客,当然不会是流浪汉,必然有很大的来头。

然而古怪的是,若他是有来头的人物,外形怎么会是这样落魄?

在我仔细打量他的时候,他也向我望来,只见他的眼珠虽然有些混浊,可是却还可以看出他原来是蓝色眼珠,这更可以肯定他是白种人。

这事情就更加古怪了,因为刚才叫他爷爷的那位小姑娘,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模样,面貌肤色,一看就可以肯定是南太平洋一带的岛上土著。

两人怎么会是祖父和孙女那?

我才经过《非常遭遇》这个故事,见过故事中主要人物伍路元和他的孙子。伍路元是中国人,他的孙子看起来完全是南洋土著,那是因为伍路元娶了土著女子为妻,经过两代,所以他的孙子就和百分之百的土著一样。

而那是黄种人和南太平洋土著的结合的结果。

眼前这老人却是白种人,白种人和南太平洋土著结合,难道可以经过两代,就是白种人的特征消失得如此彻底?

所以我估计小姑娘称老人为“爷爷”。并不表示他们是真正有血缘关系的祖孙,只是小姑娘对老人的尊称。

这小姑娘说的虽然也是美腔英语,可是并不道地,可以推断那不是她的母语,多半是她和老人交谈的时候才使用,是老人教她说的。

那小姑娘刚才继老人之后说话,对老人的行为颇有不满之处,虽然可以听出,她的不满是由于对老人的关怀,可是在这样的场合下,她一个小女孩,忽然这样做,显然和一般的社交礼貌完全不合。

那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小姑娘浑然天真,完全不知道什么礼貌,就像红绫才从苗疆出来的时候那样;二是小姑娘长期和老人一起生活,平时说话习惯如此,所以就会自然而然那样说了。

这小姑娘不见得会在文明世界长期生活,所以由此可以推测老人也长期离开了文明社会——这或许就是老人的外貌看起来如此久历风霜的原因。

这老人离开了文明社会,长期生活的所在,当然是和小姑娘有关,可以推测为南太平洋的岛屿。

我心思动得很快(所谓“心念电转”),把霎那之间想到的用文字记述出来,看来很长篇,而实际上所用的时间,不会超过三秒钟。

我初步得出的结论是:这位白种老人,曾长期在南太平洋岛屿上生活。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老人必然具有很不寻常的身份,不然不可能劳动陶启泉为他来请我吃饭——这老人显然就是这次聚会的主角,陶启泉所说的要有问题向我请教的也就是他。

我继续想到的是那小姑娘所说的话,那番话听来很无头无脑,不过可以肯定这番埋怨,一定是小姑娘平时唠叨惯了的,所以才说来如此自然。

从小姑娘话的来听,好象是这老人一直在找、找、找,找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当然一直没有找到,小姑娘不希望他再找下去,可是老人不肯听,还是要继续找。

所以这就成为两者之间的矛盾,小姑娘一有机会就提出来,可见矛盾由来已久。

这老人一直在找、找、找,找些什么,我完全没有概念,也无从设想。不过我却可以知道,老人寻找的所在,一定是南太平洋的一个岛屿——这就是他为什么会长期在南太平洋岛上生活的原因。

想到这里,我陡然模模糊糊地产生了一个念头,然而同时我又不由自主地摇头,因为这个念头实在太荒唐、太不可思议了。

我之所以一时之间想起这么多,完全是因为白素有了忽有所悟的神情而引起的。所以这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一些,就自然而然向她望去。

在这时候,我眼神之中充满了疑惑,表示我虽然想到了一些什么,可是却太没有可能,所以征求她的意见。

白素完全了解我的心意,她那时正在和别人说话,却在不断留意我,一和我目光接触,她就微微点了点头,表示:正是如此。

虽然得到了白素的肯定,我还是不能够相信,仍然自顾自摇头。这时候,大亨突然大喝一声:“卫斯理,你吃了摇头丸吗?”

他说著,伸手向那老人一指,道:“我们向他说,卫斯理本领很大,一看到你,不出三分钟,就可以知道你是什么人,现在已经过了一分半锺,你可不要辜负我们对你的吹嘘才好!”

大亨和我之间,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始终不是十分咬弦,我对他还好,他对我却总要无事生非,找些岔子来和我过不去,不知道如果我尴尬,他有什么可以觉得快乐的。

我只好将这种情形归咎于我们两人的脑电波频率不和——任何人与人之间的不协调关系,是不是都可以作如是观?

这时候他说出了这番话来,就分明是不怀好意!他当然是以为我没有可能知道这老人的来历,所以才这样说的,目的是要我小小出点丑,他就可以哈哈一笑——这种行为,真要说是恶意,也说不上来,不过却也不能说是友好的表现。

我对那老人的来历,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设想,可是完全不能肯定,所以才一直摇头。

然而白素刚才给我的肯定,起了很大作用,使我信心增加。而且在这样的情形下,我当然不能够让大亨的诡计得逞,就算说错了,也比说“不知道”好。

我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神态,象是根本没听到大亨的那一番话,向老人走了过去。

到了老人身前,我略弯了弯身——那老人身量相当高,虽然他坐在那里,我也不必弯很多,就可以和他握手。当我向他伸出手的时候,他也立刻伸出手,和我很热烈地握手,象是很久没有见面的好朋友一样。

事实上,我虽然隐约料到了老人是谁,却也没有把握,以前当然根本没有见过他——就算见过他的照片,也不会印象很深,而且他现在的模样和很多年前肯定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在大亨目光的逼视下,我不得不试一试。

我和一面握手,一面就叫出了我认为是这个老人的名字。

我道:“岩石先生——”

在这里,我必须声明,“岩石”这个名字,并不是老人的真正名字,老人的真正名字是什么,根据我?述故事的惯例,不会披露,而使用假名。这是一种故弄玄虚的手法——老读友一定早已习惯,新读友必须适应,因为类似的情形,以后会不断出现。

我现在在?述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当时我大声叫出来的,却是连名带姓的全名。

这个名字一叫了出来,各人的反应不同,那老人很有惊讶之色,可是神情却更多是欣赏。

陶启泉水荭朱槿等一干人,都鼓起掌来。

(这时在客厅里除了我提及的人之外,还有四个男人,也是陶启泉请来的客人,他们的身份如何,容后再述。)

而众人之中,大亨的反应最值得一记,只见他张大了口,充满了不能相信的神色喉咙里有“咯咯”的声音发出来,象是他刚吞下去的一只活蛤蟆不肯通过他的食道进入胃部,而正在发出抗议一样。

此种情景,真是有趣极了——不论相隔多久,想起来都会觉得十分好笑。

我相信当时如果我完全无法知道那老人的来历,而表现得非常尴尬时,大亨的心情会和我同样愉快——这当然是他要为难我的真正目的了。

从各人的反应之中,我知道自己料对了!

我很从容地说下去:“——想不到能够见到你,全世界都以为你再也不会出现了!”

老人——以后就称他为“岩石先生”——笑了笑,笑容有些苦涩,语调却很轻松,道:

“不是全世界都以为我死了吗?”

我摊了摊手:“在没有看到这个人的尸体之前,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确认这个人已经死亡——世界上有太多无法想象,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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