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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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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够久了,奶奶的过世,更坚定他成为一个有钱人的梦想。

“终于要离开了吗?”

拒绝大山的扶持,董洁靠自己的双腿,一鼓作气登上山顶。从村子到县城,这是路上的第一座山,虽说离家不算远,以前采药也来过,可这次不一样。把它踩到脚下,证明她终于迈出了通往外面的世界、通往梦想的第一步,这个开始意义重大。

龙游浅滩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困在山窝窝里的这几年,她简直就像捧着金饭碗要饭吃的乞丐,有如一个人憋足了劲,一拳挥出去却打在了棉花上,别提有多郁闷了。奶奶的,她忍不住暴了句粗口,太阳出来了,天晴了,老子总算有出头之日了!

“哎——”把手圈在嘴边,她站在山顶放声大叫,“再-见-了,大——山!”声音从山顶俯冲而下,在山欲中造成回旋,又被风儿簇拥着卷向更远的地方。

“外-面-的-世-界,我——来——了!”

“叫的这么大声,小心喊哑了嗓子,回头该说不出话了。”大山纵容她肆意表达自己的激动,却又忍不住心疼的抱怨。

董洁仰头看向大山,一张小脸,因为用力变得红通通,艳似天边的朝霞。

“哥,你听过一句话吗?‘龙游浅滩遭是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嘿,浅滩龙,平阳虎,纵是英雄叹奈何。”站在山顶,深呼吸,吐尽胸中浊气。掩饰不住好心情,她朗声对天地吟道:“群山为我侧耳听,听我今朝发大愿。有朝一日龙入海,兴云布雨逞雄风;有朝一日虎上山,仰天一啸天地惊!”

一时间,大山胸中亦有一股豪情汹涌澎湃。不过,他想的更多的,是怎样走完几十里的山路。哎,希望进城前的这一路,能平安顺利。

“好了,我的大小姐,留点力气赶路要紧。”

“现在能乐呵的时候不抓紧时间,一会累得连哭都找不着力气,多亏哪。”

没错,董洁的人生哲学,倾向于随遇而安,从不会去预支明天的愁和苦。反正,她偷偷瞥了眼大山,心里喜滋滋想,大山会操心的嘛,她就不要愁眉苦脸,徒添压力了,嘿,有个哥哥就是爽!

一路上,绿草茵茵,柏木森森,组成蜿蜒起伏的纯天然林带。这个时候,轰轰烈烈大兴土木搞建设还没开始,还没有大规模滥砍滥伐的现象,大山,仍保持着它千百年来郁郁葱葱的本色。

跟着进城的乡亲卖过药,虽然只有一次,大体路线,也还记得清楚。

“小洁,还行吗?哥哥背你走吧?”

“不用。”

董洁很累了,双腿灌铅似的,又重又酸,却摇头拒绝哥哥的提议。她想尽量靠自己多走些路,倒不是想着逞强,只是考虑到大山已经背了不少东西,再加上一个她,负担委实太重。

走出一身的汗,迎面而来的山风一吹,凉热交加,对大多数人来讲倒没什么,董洁却在心底暗暗叫苦。她这身皮囊,太过脆弱,再这么下去,非病昏在路上不可。

可她又不能喊停,长途赶路,尤其是走山路,一歇下来,就会老想着休息,更没有力气上路了。而且他们带的干粮有限,速度本来就不快,必须要在食物吃完前走完全程才是。

第十章 … 行路难(二)

山里人大多会编草鞋。

用布和线,自家纳成的千层底,那是逢年过节,或者出门走亲戚的时候才舍得穿。冬天的时候,穿带毛的兽皮缝制的靴子,余下的日子,基本上都是草鞋当家。

常年劳做的山里人,不分男女,脚上都有一层厚厚的茧,厚到什么程度呢?赤足走在荆棘上,连条白色的划痕都留不下。

大山年龄还小,虽说这些年跑前跑后也没闲着脚,到底不能跟操劳了大半辈子的老辈人比,脚底板的防护力,到底有限。

董洁更不用说,因为身体不好,也因为大山实在是个疼妹妹的好哥哥,便是下地活动,稍远一点的地儿,都是大山背着来回,这脚板,自然嫩得很。

她坚持自已赶路,天未过午,已经小腿灌铅,大腿打颤,并且又添了脚上的痛苦。

走了不远,就起泡了,后来估计也就磨破了,每走一步钻心的疼,让她想起了一个词,“刀尖上的舞蹈”。

到底是大山看出了她脸色不对,赶紧喊停。

一直憋着的一口气一松,董洁一屁股跌坐到地上,整个人虚脱般的无力,一动都不想动了。大山马上脱下她脚上的草鞋。

鞋里事先势好的厚厚的干草,已经在走路的时候,一点点自动离开了工作岗位。脱下鞋,大山立刻发出一声心疼的惊呼。

董洁自己扫了一眼,立刻把脸扭开。

呃,破了口的水泡,有的被磨出了血,一路走来,又是泥又是水的晕开在整个脚心,很有点惨不忍睹的感觉。

大山冷着一张脸,他在生自己的气。

明知道她脚嫩,走不得远路,又是乖巧懂事不肯跟他叫苦的性子,他怎么就粗心的,任她自己把脚折磨成这个模样?太不称职了,他还算个好哥哥吗?

左右瞅瞅,右手边有块石头,地势略高。把野草拔掉,在石块周围稍稍清理了一下,把她抱到石块上坐好,自己翻开包裹取出水罐一只。

“在这等着,我去找点水来。”走几步,又不放心的回头交待:“别乱动啊,我马上就回来。”

伸手捶了捶膝盖,针刺般的又酥又麻。

董洁忍不住为自己的无用叹息。

这才走了多点路啊,一半的一半的一半?再瞅了下自己的脚板,哎,哥哥肯定不会允许自己下地走了。

已经有心理准备,知道山路不会好走,上路了才知道,难走程度更在她预料之外。

想当初,就是上辈子啦,在海边长大的她,很少见到山,爬过的小山丘,都是屈指可数。偏时不时还大言不惭跟人讲,说她喜欢爬山,“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更羡慕那些登山爱好者,觉得斯生于世,怎么着也该征服几座高山才是。

话说回来,有山有水,两世为人,倒是圆满的很呐。

正在胡思乱想的当口,大山回来了。

放下水罐,想了想,又找出一件自已的旧衣服。

“疼就忍着点。”

先用水仔细洗净脚心,撕下一块衣料,擦试干净,寻了根有刺的荆棘枝,小心挑开没有磨破的水泡,轻轻用手挤出血水,再用布擦干。

其间,大山一直白着脸。反倒是董洁自己,一边厮厮抽着冷气,一边还一脸轻松的开口笑道:“苦不苦,想想红军两万五;累不累,想想革命老前辈。这点伤,算什么呀。”

“走路的时候,你脑子一直在想着这些?”

“嗯。”

董洁诚实的点头。“效果还不错。”

大山没再吭声,手中的动作越发轻了起来。

包裹里再找出事先备好的有杀菌消炎作用的的药草,弄碎了,逐一敷好。最后把剩下的衣料一分为二,小心把她的脚裹起来。

简单吃了点东西。累过头的董洁没有一点胃口,为了不让哥哥担心,勉强吃了一点。

饭后,再稍微歇了会儿,大山背上董洁再次上路了。

十岁的大山,个子并不高。下山或是比较平缓的地方,他就把行李包挂在胸前。只是上坡爬山的时候,再放到胸前,行李包就有点碍事了。

想了一下,他先放下行李,把董洁背出一段路,再回头背行李。就这样来回倒换,倦鸟开始归巢时,天色也就暗了上来。

该找地方投宿了。

路上,其实有几个山洞,如果村里人进城,会在那里歇息或是过夜。只是大山知道的地儿,距离都太远,已经没有办法赶过去了。

山深林密,还是有一些能对他们造成人身威胁的野兽。

大山刻意在离树林比较远的地方落脚,附近只有几丛稀疏的低矮灌木丛,比较有危险性的野兽一般不会过来这边。

背靠着山壁,寻了个凹进去能挡一些夜风的地方准备过夜。

趁着天还没全黑,大山抓紧时间多多找来干草枯枝,也用砍柴用的砍刀,砍下并拖过来几棵粗壮点的小树,简单整理一下枝枝杈杈,在地上并排放好。

上面放好被子,这就是他们的简易床,万一有事,也能起到防身的作用。

时间有限,附近也没有太粗壮的木材,大山有些发愁。找到的柴火太少,肯定坚持不到天亮,而后半夜,温度会比现在更低上一些。

只好尽量晚点生火了。

把所有能穿的衣服都裹到董洁身上,又用棉被仔细包好,大山半拥半抱把她揽到怀里,自己背靠着山壁,一直坐了很久。

太阳完全落下山后,夜暮降临。带着湿气的夜风,一阵紧似一阵。

董洁渐渐觉得,那股冰凉的冷气,穿过身上重重包装,直接侵袭到她身体最深处。

天上,星星渐渐多了起来,直到密密麻麻,如沙子般,铺满整个天宇。

“真美!”

以前没有留意过,原来山里的夜晚,竟然有如此多的星星。闪烁的星光,把偶尔飘过的云,映照成无暇的白纱,那样的轻、淡、纤尘不染。

多年后都市的夜晚,大气被严重污染,已经很难寻见几颗星了。而步伐匆匆在红尘中随波逐流的现代人,也早就没有了观赏星空的心情。嘴里嚷着加强绿化亲近自然,又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欣赏花儿绽放鸟儿高歌?

那需要一份从容淡定的情怀,宠辱不惊的心态,才能在世事纷扰中,拥有一份悠游自在的闲适吧?

当然,经济上要无悠无虑,这是很关键的一点,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没有几个人能潇洒得起来。

大山便是如此。此刻,再美的风景于他,不过是石头般的背景,没有一点意义。

右手一直放在董洁额头,他清晰感觉到,手下的皮肤,温度隐隐有上升的趋势。

不能再等了,必须马上升火。

第十一章 … 我不是乞丐

西平县,紧邻大兴安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期间,它是黑龙江省接收知青的一个中转站。在那个一去不回承载了无数人悲欢离合的年代,来自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热血青年,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到最艰苦的地方锻炼自己。他们从这里,奔赴周边各个林场和农村,在这块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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