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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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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第13章 
  月姑娘的表情很冷,也很硬,与其说她像一尊冰雕,不如说她已是一尊冰雕。
  月姑娘道:“无可奉告。”
  她拒绝透露有关叶孤城的一切行程信息,因为城主没说可以告诉陆小凤。
  叶孤城没说可以,也没有说不可以,他或许只是忘了,又或者觉得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但对朗月来说,就成了可以拒绝陆小凤的天然理由。
  白云城的人看不爽陆小凤,却也不能拿他怎么样,只能在自己能力限制范围内给他下绊子。
  陆小凤揩揩鼻子,他已经在朗月这踩了不知道多少个钉子,如果再看不出对方不待见自己那就别叫陆小凤,改叫陆大笨蛋好了。
  他做这反应,倒是叫司空摘星看了笑话,只要是陆小凤的朋友都知道,他是一个非常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寻常男人同他站在一起,女人眼睛便只能看见陆小凤。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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