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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岭雪探秘红楼梦-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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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就将路上所有之事一概告诉宝玉,宝玉笑道:“大喜,大喜!难得这个标致人,果然是个古今绝色,堪配你之为人。”湘莲道:“既是这样,他那里少了人物,如何只想到我。况且我又素日不甚和他厚,也关切不至此。路上工夫忙忙的就那样再三要来定,难道女家反赶着男家不成。我自己疑惑起来,后悔不该留下这剑作定。所以后来想起你来,可以细细问个底里才好。”宝玉道:“你原是个精细人,如何既许了定礼又疑惑起来?你原说只要一个绝色的,如今既得了个绝色便罢了,何必再疑?”湘莲道:“你既不知他娶,如何又知是绝色?”
    宝玉道:“他是珍大嫂子的继母带来的两位小姨。我在那里和他们混了一个月,怎么不知?真真一对尤物,他又姓尤。”湘莲听了,跌足道:“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忘八。”宝玉听说,红了脸。湘莲自惭失言,连忙作揖说:“我该死胡说。你好歹告诉我,他品行如何?”宝玉笑道:“你既深知,又来问我作甚么?连我也未必干净了。”湘莲笑道:“原是我自己一时忘情,好歹别多心。”宝玉笑道:“何必再提,这倒是有心了。”湘莲作揖告辞出来,若去找薛蟠,一则他现卧病,二则他又浮躁,不如去索回定礼。主意已定,便一径来找贾琏。
    尤三姐与柳湘莲,一个是黛玉的投影,一个是宝玉的知交,正是一桩大好姻缘。然而《红楼梦》里多的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间憾事,宝玉一语死三姐,正可为一证。
    鸳鸯剑斩断鸳鸯侣,那尤三与湘莲,一个夭逝,一个出家,好事多磨,反成悲剧,这也寓示了宝玉和黛玉的情缘,虽然兴儿说“再过三二年,老太太便一开言,那是再无不准的了。”可是偏偏就事与愿违,大相径庭。
    可以想象,最终令宝黛心愿成空的人,固然可能是贾母,可能是元妃,可能是宝钗或凤姐,然而真正罪魁祸手,却必定是宝玉自己,是宝玉的无心之失自毁前程,断送了黛玉的性命。
    故而尤三姐之死,被形容成“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亦影射了黛玉之死。
    而尤三死后,英灵未远,犹与柳湘莲有梦中绝别一幕——
    湘莲反不动身,泣道:“我并不知是这等刚烈贤妻,可敬,可敬。”湘莲反扶尸大哭一场。等买了棺木,眼见入殓,又俯棺大哭一场,方告辞而去。出门无所之,昏昏默默,自想方才之事。原来尤三姐这样标致,又这等刚烈,自悔不及。正走之间,只见薛蟠的小厮寻他家去,那湘莲只管出神。那小厮带他到新房之中,十分齐整。
    忽听环佩叮当,尤三姐从外而入,一手捧着鸳鸯剑,一手捧着一卷册子,向柳湘莲泣道:“妾痴情待君五年矣,不期君果冷心冷面,妾以死报此痴情。妾今奉警幻之命,前往太虚幻境修注案中所有一干情鬼。妾不忍一别,故来一会,从此再不能相见矣。”说着便走。湘莲不舍,忙欲上来拉住问时,那尤三姐便说:“来自情天,去由情地。前生误被情惑,今既耻情而觉,与君两无干涉。”说毕,一阵香风,无踪无影去了。
    湘莲警觉,似梦非梦,睁眼看时,那里有薛家小童,也非新室,竟是一座破庙,旁边坐着一个跏腿道士捕虱。湘莲便起身稽首相问:“此系何方?仙师仙名法号?”道士笑道:“连我也不知道此系何方,我系何人,不过暂来歇足而已。”柳湘莲听了,不觉冷然如寒冰侵骨,掣出那股雄剑,将万根烦恼丝一挥而尽,便随那道士,不知往那里去了。
    这是三姐的第一次托梦,明确说出“今奉警幻之命,前往太虚幻境修注案中所有一干情鬼”之语,可见不但是金陵十二钗册中人物,且是担当了职位的。
    之后复托梦于尤二姐,令她剑斩妒妇,“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是第二次陈明身份。这与秦可卿托梦凤姐,乃有异曲同工之妙。
    那可卿虽然没有进过大观园,却因贵为警幻之妹,又与宝玉有一场梦中情缘,遂得位于十二钗正册之末,且是十二钗中第一个香消玉殒的;而这尤三姐也未能进来大观园,但亦和宝玉有知己之情,既在薄命司担当重任,又是副册中第一个夭逝之人,可见也正该居于十二钗副册之末。
    而从尤三梦别湘莲的情形可知,当林黛玉泪尽而逝、魂归离恨天之际,必然也有梦托宝玉,备述前尘情事一幕吧。只可惜不得见了。
    3。从二尤的脚说起
    尤二姐初次见贾母的一段,描写得颇有趣味:
    正值贾母和园中姊妹们说笑解闷,忽见凤姐带了一个标致小媳妇进来,忙觑着眼看,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好可怜见的。”凤姐上来笑道:“老祖宗倒细细的看看,好不好?”说着,忙拉二姐说:“这是太婆婆,快磕头。”二姐忙行了大礼,展拜起来。又指着众姊妹说:这是某人某人,你先认了,太太瞧过了再见礼。二姐听了,一一又从新故意的问过,垂头站在旁边。贾母上下瞧了一遍,因又笑问:“你姓什么?今年十几了?”凤姐忙又笑说:“老祖宗且别问,只说比我俊不俊。”贾母又戴了眼镜,命鸳鸯琥珀:“把那孩子拉过来,我瞧瞧肉皮儿。”众人都抿嘴儿笑着,只得推他上去。贾母细瞧了一遍,又命琥珀:“拿出手来我瞧瞧。”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更是个齐全孩子,我看比你俊些。”
    ——“是个齐全孩子”,这是贾母给予尤二姐的评语,如此褒奖,怎能不令尤二身价百倍?
    从贾母看肉皮儿、拿出手来、揭起裙子诸细节来看,旧时大家子评价女子之美,除脸蛋身段外,且要讲究皮肤白晳,手脚细巧。而尤二姐无疑是样样皆美的,是个齐全孩子,且比凤姐还俊些。
    俊在哪里呢?除了脸,就是脚了。
    因为凤姐是满人,大脚,而尤二姐却是一双小脚,故曰“齐全”。
    或曰,何以“鸳鸯又揭起裙子来”,就断定二姐是小脚呢?
    有一个辅证:尤三姐调戏贾珍、贾琏两兄弟时,“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一痕雪脯。底下绿裤红鞋,一对金莲或翘或并,没半刻斯文。”
    这里写明“金莲”,即是小脚。尤三缠足,尤二当然也不例外。所以这姐妹俩都是小脚。
    除了尤氏姐妹,又副册的领军人物晴雯也是小脚,《芙蓉女儿诔》中写得清楚:“捉迷屏后,莲瓣无声。”“莲瓣”该是特指,而且她睡觉时穿着大红睡鞋,这是小脚女人独有的道具,所以也是裹脚。
    书中明写“莲”足的,只有这两次,而尤三姐和晴雯,又都是林黛玉的替身。
    况且婆子说小丫头,“这是老太太泡茶的,你自己舀去吧,那里就走大了脚呢。”——可见怡红院的丫头小脚成风,大概是宝玉专好此道。
    那么,林黛玉是大脚还是小脚呢?
    细想起来,“金陵十二钗”应该都是天足:元春是皇妃,当然没有裹过脚,因为清时朝廷明文规定裹脚女子不得入宫;那么,迎、探、惜三春自然也都不裹脚,这应该是家风;宝钗进京本是为了待选,必然也是大脚,所以可以扑蝶,不然一双三寸金莲可撑不起丰满的身子东奔西跑;湘云好男装,也不可能是小脚;凤姐同人说话时脚踩着门坎剔牙,也是大脚;凤姐不裹,巧姐儿当然也不会裹;妙玉是外来客,云游尼姑,不见得一双小脚走南闯北;李纨和秦可卿是大脚还是小脚,虽然不能确定,不过根据“满汉不通婚”的习俗,多半也该是天足。林黛玉自然也不例外,况且《芦雪广争联即景诗》一回中,说她穿着“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穿靴,自然是大脚。
    想到“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的林妹妹是一双大脚,心中多少有些不是滋味。并不是我对中国女人的小脚情有独钟,而是脚的尺寸直接关系到种族差异,令我瞬间意识到:林黛玉是满人。想到亲爱的林姑娘竟不是汉人,不禁忽忽如有所失。
    想来曹雪芹也顾虑到了这一点,生怕伤害广大汉人粉丝的感情,所以兼顾两种文化两个民族两样审美,不得不对女人的脚讳莫如深,尤其林妹妹之足,更是含糊其词。全书中,蜻蜓点水地只出现过一次黛玉的靴子,且是小靴,且有“行动似弱柳扶风”、“不期黛玉已摇摇的进来”这般含糊其辞的描述,至少在情致上还是个汉族小脚女人——或者可以这样理解,林黛玉拥有一双天生的小脚,而不是裹缠出来的金莲,既天然又小巧,多么完美!


☆、七、酸心无恨亦成灰——李纹、李绮

    十二钗副册里的人物,照戏份重要性可对半分成两组,一半人的戏份很充足,形象很鲜明,而另外一半则根本是来充数的,比如李纹、李绮这对姐妹,喜鸾、四姐儿这对表姐妹便是。
    全书通算下来,李纹、李绮姐妹的名字一共出现过九次,但都只是出个名字,并无戏份,更无形象。即使在芦雪广众芳齐聚的大场面里,作者一一描写了宝玉、黛玉、李纨、宝钗、岫烟、湘云、宝琴、凤姐的穿着,只独独没提李纹、李绮,而只笼统地写了句“只见众姊妹都在那边,都是一色大红猩猩毡与羽毛缎斗篷”。
    不过,她们既然同宝琴、岫烟一起出场,且被晴雯形容成“大太太的一个侄女儿,宝姑娘一个妹妹,大奶奶两个妹妹,倒象一把子四根水葱儿”,可见其相貌不俗,可与琴、烟媲美并提的。
    再则,宝玉说不知她们可会作诗不,探春道:“我才都问了问他们,虽是他们自谦,看其光景,没有不会的。”而第四回开篇介绍李纨身世时曾说:“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李纹、李绮自然都在这“金陵名宦、族中男女”之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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