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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岭雪探秘红楼梦-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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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之平儿、他日之贾琏也。何今日之玉犹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今日之琏犹可救,他日之琏已不能救耶?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宁不悲乎!救与强无别也,甚矣!但此日阿凤英气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运蹇,亦何如是也?人世之变迁,倏忽如此!”
    这一段批语向来是红学家探佚后四十回的重要线索,它最大的重要性在于为后文提供了唯一的一条完整回目,并透漏了主要情节。这且不论,如今只说这句“箴与谏无异也,而袭人安在哉?”,可见当“薛宝钗箴宝玉”之事发生时,袭人已经不在身边了。
    第二十一回的故事,是说宝玉和袭人闹了点小别扭,故意不要她们伏侍,只是使唤小丫头四儿。脂砚在此又有一段夹批,再次逗漏后文:
    “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此宝玉一生偏僻处。”
    这里再次说明宝玉是在娶宝钗为妻后“弃而为僧”的,而当时身边尚有“麝月之婢”,却没有了袭人。
    但袭人虽已出嫁,却并不是一去不回头,而是和宝玉仍然通声气的,可能常常回来探望,还有“好歹留着麝月”的贴心话,并且时时周济,与琪官一起供奉旧主,故而脂批透露,后面还有一回关于“花袭人有始有终”的情节,可惜文稿遗失,不能得见全璧。然而我们至少已经可以知道,袭人的出嫁非但是在宝玉出家前完成的,而且在两者之间的这段时间里,两家还曾有过一段共处的日子。
    令人不解的是,那袭人对宝玉一片痴心,为了什么原因会离开宝玉别嫁呢?是移情别恋吗?肯定不会,因为除非包办婚姻,否则她几乎没什么机会结识蒋玉菡;即使是跟着宝玉看了几出戏,也不大可能像尤三姐那样为自己择夫,怎么看,那琪官的条件也不会强过宝玉,袭人又怎么可能主动放弃宝玉,而选择琪官呢?更何况,从她的“有始有终”看来,到最后也未能对宝玉忘情,又怎会主动离去?如果是花自芳代妹择夫,那么至少也会找个体面点儿的亲家,又怎么会选个戏子做妹夫呢?
    因此,袭人的出嫁只能是出于无奈。
    那么压力会是什么呢?
    最常见的猜测是家败,没有能力再过钟鸣鼎食的生活,遂逼得要遣散众仆从。
    这种猜测是非常合理的,也几乎是必然的,然而这必然性里未必包括袭人。因为宝玉身边既然还可以留下麝月,自然也可以留下袭人,有什么理由弃袭人而留麝月呢?
    又有一种说法是黛玉死后,宝玉因为伤心,迁怒袭人告密,故而将她发嫁,并且说从晴雯之死上就看出宝玉对袭人已经大不如前了。
    倘若是这样,那宝玉嫁了袭人后,又与宝钗两个去靠琪官、袭人养活,情何以堪?更何况,那袭人是宝玉经过手的,他虽有“情极之毒”,也是在婚后出家,“悬崖撒手”,一了百了,却绝不至于在尚留恋红尘的时候,就把袭人做了第一个牺牲品,主动发散了。他怎么说得出口?那袭人又如何肯听从,还大大方方地说:“行,我走,你把麝月留着吧。”这可如何下笔?
    如此,袭人出嫁既然一不是袭人自愿,二不关宝玉作筏,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了,是被强权所迫。
    周汝昌尝试推翻原着第八十回,重续了一段故事,大意是说忠顺世子在贾府做客时看上了袭人,于是强行索要。袭人为了顾全大局,也为了保住宝玉,挺身而出,来到忠顺府,却又被忠顺王爷看上了。两父子为了袭人争风吃醋,王爷一怒之下,就把袭人赏给了戏子蒋玉菡。
    且不说那袭人的最大优点是温柔和顺,在众丫环中并非以貌取胜,未必能让忠顺王父子醋海翻波;只想想这种手法是否合乎曹雪芹文风,就知道雪芹怎么也不可能将袭人设计成女英雄刘胡兰形象了。
    况且,从脂批透露,那袭人出嫁后还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可以继续供奉宝钗宝玉的生活,就可知不会在忠顺王父子二人中,扮演这么复杂尴尬的角色了。
    因此,在我的续书《黛玉之死》和《宝玉出家》里,安排了北静、忠顺二王爷在抄家时,发现了袭人收藏的大红汗巾子。那原是茜香国女国王进贡之物,北静王赏给了蒋玉菡,玉菡情赠宝玉,宝玉又换给袭人的;忠顺王爷派人来贾府索要琪官时,曾发问“既云不知此人,那红汗巾子怎么到了公子腰里?”可见也是知道这茜香罗之事的。
    于是,二王爷同时意识到袭人乃是宝玉心爱之婢的事实,北静王有意保全袭人,故意借口此人病重,着令家人领出府去,意思是想等事情过后再送给宝玉,免得被官府变卖了;而忠顺王爷也猜到了北静王的心思,有意阻挠,提前一步派人往花家提亲,将袭人嫁给戏子了。花自芳不敢违逆,只得顺从。等到宝玉从狱神庙放出来,黛玉已死,袭人已嫁,也只得无可奈何了。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但求与脂批相契合而已。若有不合情理之处,还望红友们指正,共同切磋。
    5。琪官的真实真份
    在大多的《红楼梦》版本中,琪官的身份只是忠顺府的一个家班戏子,然而在列藏本中,却独有一段与众不同的文字——
    那长史官便冷笑道:“我们府里有一个做小旦的,名叫琪官,那原是奉旨由内园赐出。只从出来,好好在府里住了不上半年(他本作”一向好好的在府里“),如今三日五日不见了。各处去找,又摸不着他的道路,因此各处访察。这一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近日和衔玉的那位令郎相与甚厚。下官辈等听了,尊府不比别家,可以擅入索取,因此启明王爷。王爷亦云:‘若是别的戏子,一百个也罢了;只是这琪官乃奉旨所赐,不便转赠令郎。若令郎十分爱慕,老大人竟密题一本请旨,岂不两便!若大人不题奏时,还得转达令郎(此一段为别本所无),只是这棋官随机应答,谨慎老诚,甚合我老人家的心,竟断断少不得此人。’故此求老大人转谕令郎,请将琪官放回,一则可免王爷负罪之恩(别本作”可慰王爷谆谆奉恳“),二则下官辈也可免操劳求觅之苦。”
    琪官的身份竟然是宫里的御用名优,是上赐之物。而忠顺府拿人亦是口口声声借着“奉旨所赐”唬人,又用“老大人竟密题一本请旨”将贾政逼入死角,情形相当险恶。
    但是这样重要的一段文字,却在大多版本中被删去了,为什么呢?
    我猜,是因为这一段故事暗喻的痕迹太重,作者三思之下,为了谨慎起见,遂作删减,这同将林红玉改名小红一样,都是不肯太做直笔、追求曲折含蓄之效的缘故。
    那么,这段文字、或者说琪官的身份隐喻的意义何在呢?
    琪官的大名叫做蒋玉菡,又作“函”,谐音“将玉含”。谁都知道宝玉是衔玉而生的,而琪官亦名“将玉含”,岂不成了宝玉的替身么?
    菡即“菡萏”之意,即荷花,又称芙蕖。黛玉占花名之时抽中的乃是一枝芙蓉,而玉菡将来所娶的袭人,又与黛玉同一天生日——难道仅仅是巧合吗?又或者,此时的琪官男代女身,暗示了黛玉的身份?
    书中凡是名中带玉的,都必有深意。可以肯定的是,琪官的故事,与宝、黛爱情有大相关处。
    琪官乃是皇上赐与忠顺王的,而宝玉私与交结,遂使忠顺府登门问罪,导致了一场“不肖种种大承笞挞”的戏目,而贾政更说出“明日酿到他弑君杀父,你们才不劝不成!”这样的狠话来。
    弑君杀父,何其重罪!一个不务正业、不问仕宦的宝玉,如何竟会与君父相逆呢?
    有些红学家猜测,宝玉的罪名是因为写了《姽婳词》,诗中有批判之意。然而这诗是贾政命他写的,众清客都在旁边听着,果然有逆君之辞,他们又何以不加阻止,反而齐声赞扬呢?那贾政素向最小心的,他会听不出来吗?
    又有人说宝玉因为结交柳湘莲这些反抗朝廷的义士,所以招致抄家大罪。然而书中从未涉及政治,更不曾写出柳湘莲有什么抗清义举,后文又如何会写出宝玉因为反清而入罪呢?便不从情理论,只从曹雪芹的写作手法而言,这种推论也是不成立的。
    宝玉若有过错,只能是情祸。就像他曾向黛玉说的:“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说这话时,“这些人”指的是琪官,是金钏;而将来有一天真正大祸来临,“这些人”,则只能是黛玉,因为黛玉才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第一人,也只有黛玉才能使他闯下弥天大罪来。
    宝玉当然不会真的去“弑君杀父”,那么他又会为黛玉犯下什么罪过呢?又为什么会犯罪呢?
    答案仍要从琪官的故事里找。
    贾政说过:“那琪官现是忠顺王爷驾前承奉的人,你是何等草芥,无故引逗他出来,如今祸及于我。”
    ——此时宝玉因同忠顺府争夺琪官而祸及于父,他日则又是同谁争夺黛玉而终致杀父呢?
    只能是君王一流的人。曹雪芹为了避讳,未必会直书宝玉当真与皇上争妃子,但是若同某位王爷争妃,也就同“弑君”是同样的罪名了。问题是,这位王爷是谁?
    因为全书中只有忠顺王这么一个大反派,后来种种续书,以及红学探佚中,便都将宝玉的头号敌人定在了忠顺王头上。如果有人要和宝玉夺爱,似乎也只能是忠顺王。
    然而曹雪芹会让同一个人将同样的事做两次吗?
    况且,前八十回中,并没有一言半字写出忠顺王与林黛玉有任何瓜葛。反而是绝对的正面人物北静王爷,草蛇灰线,与黛玉暗结蛛丝。
    书中说:“原来这四王,当日惟北静王功高,及今子孙犹袭王爵。现今北静王水溶年未弱冠,生得形容秀美,性情谦和。”可见这北静王的地位犹在忠顺之上,差不多除了皇上就属他最大了,便称之为“君”亦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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