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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记事:密林诡境-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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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恐惧。我甚至想扔下冲锋枪,甩下背囊,丢下一切,撒腿死命的跑——丢盔弃甲这个形容败兵的成语,或许是讲的这种心理吧!
  回想起来,不论是炸碉堡,还是摸敌哨,都没让我这般惧怕。毕竟不怕子弹的怪物,我还是第一次遇见,脑袋里多少受到了“冲击”。而最为重要的一点,是那镶着千百根利齿的猩红肚皮,比黑洞洞的枪口,要可怕万倍!
  我可以被枪打死,也可以被刀子捅死,但绝不能被那既狰狞又恶心的肉毯裹起来!
  “光荣弹!”跑动中的王军英突然对我吼了一句。
  光荣弹?恐惧与惊慌之中,一时间我没反应回来。随即心里一个咯噔,难道连这神通广大的王副班长也觉得逃跑无望,准备让我拉响光荣弹,和毛毯怪同归于尽?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光荣弹
  “啥?”我回吼着,想确认一遍他的话语。
  “我说,把你脖子上的光荣弹扯下来!”王军英吼答的同时,又往背后开了两枪,“赶快!”
  真是把光荣弹扯下来?
  不过,这一问的时间里,我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对,想到了什么!
  半秒之后,两眼放光,我领会到了王军英的意思。光荣弹是用来与敌人同归于尽的,这不假,但它好歹也是实打实的手榴弹做成的啊。除去同归于尽,它同样也能杀敌,也能救命——这才是王军英的意思。
  因为被越军士兵围困在悬崖边上时,他就这样做过!
  不多犹豫,我立即腾出一只拿枪的手,伸进衣领里头。身体在急跑,光荣弹就置于背心之下,顶在胸膛上,如心脏一般颇有节奏的跳动着。一手捏稳跳晃的光荣弹,我咬牙用力一扯。
  后颈似乎没有痛感传来,挂系光荣弹的红布条,就从我的脖子上挣断了。
  圆溜溜的手榴弹就握在手中,恐慑的心脏立即有了那么一点儿底气——钢头子弹打不死你,我还不信这手榴弹,还炸不穿那肉毯!
  王军英看到了光荣弹,立即说:“快扔!”
  将冲锋枪夹至腋下,我腾出双手,拧开了手榴弹的引信。
  鸡蛋一样的手榴弹,被我一首紧握在手中。之前在崖头上顽抗越军时,王军英将自己胸前的光荣弹,扔出去过一次。当时我还夸他艺高人胆大。不过这种卵形的手榴弹,对我来说有些陌生,仅在侦察大队临战训练前扔过一两次,不如以前那种木柄子手榴弹顺手。
  印象之中,这种手榴弹从拉开引信到爆炸,大概两三秒的时间。
  不成功,便成仁,几个人的性命,如今全压在这一坨小小的手榴弹上。尽管我对卵形的手榴弹扔得不熟练,但这个时候,也他娘的只能玩玩儿命了!
  有时候,人越是恐慌,脑瓜子就越是好使。扭稳手榴弹那一刻我又忽然想到,手榴弹如果炸得过早,或者炸得过晚,都不能给予毛毯怪毁灭性的打击。而这颗光荣弹又宝贵无比,我们没有多余的,扔一个就是少一个。
  所以,我只能将这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玩意儿在手中捏他一阵,才能把握出最佳的爆炸时间。
  “都趴下!”拉开引信后,我对前面的他们吼了一句,“要扔雷了!”
  手榴弹已经在我手中握了一秒左右,弹身冒出了一股青烟,随时可能爆炸。这种感觉,在我攻坚碉堡,成为“战斗英雄”的那一夜里就体会过。虽然那一晚我捏的是拉开引信的爆破筒,但两者都是同一类事物,没啥区别。
  可手榴弹总归还是会爆炸的,我不能紧捏不放,再捏下去可就是“送命”了。
  跑动之中,我右脚猛的发力,弹跳的力量立即让我从地面飞跃起来。接着,奔跑带来的惯性又让我暂时的飞停在空中。在这过程里,我迅速甩腰转身,面向那追袭而来的毛毯怪的方向。捏着手榴弹的手举至头顶,视线中刚还出现那片扑立的猩红,我就将浑身的劲儿集中在了右手上。
  去一个!我在心里说着。
  冒着青烟、系着红绳的手榴弹,从我五指包裹中飞了出去。
  那一刻,身体定在半空中,时间静止一般,丛林万物凝固。全身的肌肉与神经如若通上了电流,酥麻中夹杂的快感,即刻抵消掉了那阵消极的恐惧,我仿佛飞离了天坑的密林,穿越了层层时空,回到了攻坚碉堡的那一晚。这就是战斗的感觉,我很贱的对自己说,吴建国,你他娘的很喜欢这种感觉。
  手榴弹扔出手的那一刻,我的身体就失掉了平衡,迅速往地面躺倒下去。冒着青烟的手榴弹和猩红乳白的肚皮一并消失在视野里。
  我闭上眼睛,如飞行员迫降一般,准备迎接落地后的冲击。
  手榴弹究竟是穿越了层层枝叶,撞向了毛毯怪的肚皮,还是被树干树枝遮挡,碰弹到了别处,都与我无关了——那不是我所能掌控的范围。
  背部撞到地面的那一刹那,震耳的爆炸声同时响起。我立即伸手挡住头,然后一个滚身,捂头爬伏在了地面。震耳巨响划破了天坑里的诡静,爆炸产生的气浪掀得密叶乱草们移身点头。手榴弹里装着的破片与钢珠,又是天女散花一般,在树林里破散而开,弄得林间穿林打叶响。
  捂头躲弹的我,全身的肌肉紧绷着,没感觉到半点儿痛感。手榴弹也许炸了个好角度,四散而飞的破片与钢珠没有射向我们来。至于那毛毯怪有没有受弹而亡,就要看运气了。
  惊炸的震响,也得到了原始森林的反馈。远处传来几声鸟鸣般的惊叫,不知那出自悬崖上,还是天坑里。
  手榴弹为丛林带来的异动还未消散,我就抓起了掉落在一旁的冲锋枪,立身而站。旗娃他们倒还配合得挺好,我扔雷之前那一吼,黄班长就把邓鸿超一推,一个推一个,如多米诺骨牌一般,几人都适时趴伏在地,躲过了手榴弹的杀伤范围。
  “我操,天灵盖儿要他妈撞破了!”我听到旗娃的骂声传来。枝叶挡眼中,我看不清那小子的身影,估计是冲跑趴伏中,脑袋给撞上树了。
  端好枪,我换好一个弹匣,和站起身的王军英一起,往后察看去。
  幸然,两眼一望,树林恢复了那本来的绿意。那张血盆大口一般的、张挂在树蔓枝叶间的猩红毯身,终于从视野里消失了。手榴弹将杂草细蔓一并炸飞,清空了一定区域,所以往后一瞧中,林间的视野清晰了不少。
  往前几步,草隙间出现了那片湿嗒嗒的黑色绒毛。而黑毛那方向,仍还有乱草簌响的声音传来。那毛毯大怪物好像并未死透。难道手榴弹的威力还是不够?我将冲锋枪捏得更紧。王军英挥挥手,示意咱们不要贸然向前,原地等他一阵再说。
  “怎么着,炸死了没?”旗娃捂着头蹲走上前。他总算是给冲锋枪换好了弹匣。
  邓鸿超和黄班长围了上来,仔细盯察动静的四人,没有答话与他。大家都在会心凝神的等待那一侧的反应,看那危机是否解除。但毛毯怪与我们的距离比我想象中要远,尽管手榴弹的气浪掀开了繁密的枝叶,但视线仍还是被无处不在的枝干遮挡了住。
  见那边没有大的响动,黄班长看了一阵,走上前说:“上去看看。”
  “你和邓鸿超,留在这里。”黄班长转头,又对旗娃令道。
  王军英回身,抽走旗娃腰间的开路短砍刀,然后一手端枪,一手握枪。这种短砍刀在队伍里就有两把,另一把在刘思革那里。
  念想着那怪物不怕子弹,我便也从背囊上抽下了铁锹,铁锹短小便携,握在手中甩了甩,很是轻巧。有时候,这种趁手的铁器,能给自己打起很多底气。铁锹的边缘有那么一点锋利,但破皮开肉还是相当轻松。如果毛毯怪没死透,老子就先削下它一坨肉再说。
  往前探的三人散成一个半圆形,慢慢向手榴弹爆炸的区域靠去。
  二十多年过去,我到今天还是能清楚的记得,踩着软泥、踢着绿蕨慢靠过去的时候,我那捏着铁锹的手,仍还在不住的颤抖——我总担心,那张猩红的肉毯,又他娘的突然在眼前窜立起来。
  战斗的快感转瞬即逝,消极的恐惧又他娘钻了回来。
  随着距离的靠近,蹲走的我们也缓缓立起了身子。终于,那张遍布黑毛的毛毯怪,回到了视野中。
  同时,我也舒了口气,抖颤而捏的铁锹,也缓缓放了下去。
  巨大的毛毯怪,将地面遮盖住了相当大的一块面积。事实上丛林里枝草乱生,根本没有足够面积的空地任那怪物铺展开整个身体。所以那肉毯在乱草中皱卷而铺,这里的边角卷起,那里的部位皱下,真他娘就像一张盖在林子里的毛毯。
  而我扔出的手榴弹,没丢歪,也没弹飞,那一声震耳的爆炸,起到了效用。
  在毛毯怪的后身部分,那片湿嗒嗒的黑毛,被分开了一个显眼的“肉岔”。手榴弹不仅声音够响,威力也足够大。巨大的冲击力,不仅在毛毯怪的身体上破开一个大窟窿,还将那肉毯的后半部分撕炸成了两部分。
  说得形象一点儿,眼前的这张“毛毯”,不像是被手榴弹炸了一遭,更像被一把大剪刀剪开了一个口子。
  子弹的威力不够,那就拧开光荣弹来凑!见此情景,袭回心头的恐慌又即刻消散,胜利的喜悦荡漾在心头——再狰狞可怕的怪物,也就那么回事儿,上次子弹打跑大猴子,这次手雷炸坏毛毯子。总结起来,大自然的真谛不过智慧二字。
  毛毯怪虽然大势已去,但未被炸损的肉毯,还在原地方软蠕不停。那对玻璃珠一般的眼睛缩进了黑毛里头,时露光亮,就还剩那对短小的触角,还在四处伸探。王军英将冲锋枪挂好在肩头,就迈出步子,朝毛毯怪走过去。
  忽然,那毛毯怪像是感知到了靠近的王军英,之前那神探的触角,立刻伸定的紧直,两个明亮的眼珠,也灵巧的从黑毛里挤了出来。


正文 第七十七章 :毒液
  但这个时候,走上前的的王军英,已经举起了手中的砍刀。
  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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