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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户家的小娇娘-第2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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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烤鱼片似乎加了一点点的黄酒,糖和姜汁,保留鲜味又去了腥气,莫小荷用油纸包了几份,打算在路上当个小零嘴儿吃。

    “好家伙,海里的大鱼,至少有二十来斤啊!”

    李秀看着摊位上的大鱼,眼睛都直了,这么大,得咋吃才能吃完?往常在河里能打捞个三五斤的,就不是很常见,二十多斤,她第一次看到,算是见了世面。

    “买上一条,咱们去海边借个大铁锅,炖鱼吃!”

    大鱼的尾巴像小燕子,所以,黎城人称之为燕鱼,肉厚实,味道好,煎,炖,炸,酱,怎么都能做,因此很得当地百姓喜欢。

    海边有专门的小棚子,渔民也兜售海鲜,租借锅碗瓢盆,周围城池有那不差钱的人家,专门到此处尝鲜,俨然一个古代版的大排档。

    一条二十来斤的大鱼,只要二两银子,这个价钱,往常只够在大酒楼点一道鸡鸭。

    莫小荷刚要走,却在正要转头的时候看到熟悉之物,她指着黑绿色的外头带刺的海参问道,“这个怎么卖的?”

    “小娘子,你问这个海虫子?”

    卖鱼的小贩拿起海参,直接打包装在小篮子里,“这个海边多的很,没人爱吃,也不怎么好吃。”

    小贩的意思,不要银子,他这里有个十几头,许是捞鱼的时候不小心一起弄过来的,反正也要扔,眼下有人要,他乐不得。

    莫小荷一脸心痛,营养价值那么高的海参,竟然被起名叫海虫子,随便被渔民堆在沙滩上,太暴殄天物了!

    当然,百姓们也不晓得啥叫营养,只知道鸡鸭鱼肉是好东西,按照大吴人的审美,海参的确是被排除在外了。

    对着小贩感谢一番,莫小荷一激动,塞给小贩一盒葡萄干,她对着顾峥道,“这下咱们赚到了!”

    海参不为百姓任何,想换银子那是天方夜谭,不过自己吃补充营养,也是极好的!她准备去海边捡一些,然后靠着大日头晒干,留着以后做干货。

    从大吴京都归来,无论走什么路线,都要再次路过黎城,莫小荷想,到时候在多弄一些,实在不行雇一辆马车,也要运回,这可是好东西。尽管有心里准备,在海边看到厚厚的一层海参之时,莫小荷还是激动了下,渔民知道这玩意能吃,夏日切成小条,偶尔炒个大葱,但是论滋味,真比不得虾蟹,基本上是无人问津。莫大丫和李秀忙着打下手,炖鱼的活计就交给头号大厨徐铁头,林秀才本着君子远庖厨态度,对着大海吟酸诗一首,听得莫小荷牙疼,也让她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多么接地气的读书人,骨子里都改变不了对风花雪月的向往,林秀才也是个俗人。“夫君,其实我也是会作诗的。”

    风轻云淡,赤着脚走在海边的西沙上,莫小荷忍不住发出杠铃一般的笑声,听得顾峥频频回头,他卷着裤腿,被自家娘子拉来做苦力。

    素日,女子要衣着整齐,就算村里人农忙,也是不露脚面的,而在海边,入乡随俗,脚陷入沙子里,无人注意。

    顾峥手里拿着一个竹筐,用两根长长的竹筷子,夹起海参,空中一扬,海参稳稳地落入竹筐中,不曾掉落一个,他的小腿上肌肉轮廓分明,引得莫小荷眼睛成了桃心状。

    “那娘子就作诗一首,也让二壮听听。”顾峥抬起头,沉声道。

    远处海天一色,一眼望不到尽头,海面波光粼粼,上空是成群结队的海鸥,如此美景,在污染严重的二十一世纪很少见,莫小荷用手顺了顺胸前,突然有了指点江山的豪情壮志。

    她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抬起一只胳膊,抖了抖,饱含深情地道,“大海啊,全是水,乌龟啊,四条腿……”

    莫小荷眨眨眼,哎呀,之前没想好,现在卡壳,有点编不下去了,她用余光偷看一眼顾峥,硬着头皮继续道,“螃蟹啊,真扎嘴,夫君啊,你就是我的大腿……”顾峥看着不动声色,嘴角抽了抽,第一次撒谎,言不由衷地道,“娘子吟得一首好诗!”“真的吗?我也感觉不错,总比林秀才的强。”

    诗词歌赋,最重要是通俗易懂,她这属于打油诗,一般没点文学素养的做不出来。

    顾峥:“……”突然不想说话怎么办?第一次欺骗娘子,还是善意的谎言,应该无碍的吧?

    他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家娘子凸起的小腹,心里想着,如果顾二壮这么作诗,他非要给二壮一顿竹板炒肉不可!


第292章 壮阳

    捡了满满一大筐的海参,莫小荷见差不多了,拉着夫君顾峥往海边的小棚子走,临走时,手还不落空,又抓了几头,只恨自己没长出三只手来。

    莫大丫摆好碗筷,又拿出在黎城买的一坛子黄酒,见莫小荷手里抓着东西,皱眉道,“你捡这么多海虫子作甚?长的不好看,难以下咽。”

    她心中腹诽,自家堂妹先是非顾峥不嫁,恨不得昭告世人,夫君是头号美男子,而后又把看着软软的海虫子当成宝贝一般,以前莫大丫总是想不通,以为莫小荷魔怔了,今儿她才终于顿悟,原来是堂妹的审美不正常。

    前一阵子,她找莫小荷吐槽,徐铁头唇红齿白的,比女子还美,她心中嫉妒,诋毁几句,谁料堂妹竟然认同地点点头。莫大丫无语,她不过是嫉妒心和自尊心作祟,口是心非,可堂妹似乎真那么想。

    男子就应该俊逸风流,难道要和顾峥一样,风吹生晒,皮肤糙黑,像个黑炭头才好?同样都是米,徐铁头能做那百十来文一斤的粳米,而顾峥就是皮都打不干净的糙米。

    莫大丫心想着,笑出声,深感自己这个比方,生动形象,面上露出得意之色。

    “一个吃食,又不是花儿,好吃就行。”

    莫小荷用匕首把海参剖开,去掉里面的内脏,破了几段炒大葱,她用筷子夹了一块,频频点头,以后带着上路,时不时给自己做个海参炖蛋,海参烧肉,对肚子里的二壮也有好处。

    一条二十来斤的大鱼,用大斧头剁成几段,去了头和内脏还有个十来斤,加上粉丝,姜葱,足足炖上一个时辰,等要端上之前,上面撒一层香菜。

    黎城附近的百姓最是享受,不远处还有几个棚子,四周围着粗布帘子,帘子的四角有绳子系在铁架子上固定,若是想要欣赏海景,把布帘绑在一边即可。

    到了涨潮的时候,刚刚还平静的海面,波涛汹涌,海风呼呼地吹,几个人把大锅挪动到棚子内,坐在椅子上,推杯换盏。

    莫小荷有身孕,喝不得酒,就要了一杯桑葚汁,喝了一杯后再张口说话,舌头都红了。

    李秀大笑,表妹这个样子,穿一身白裙,晚上到官船上走一遭,保准能把人吓尿裤子,闹鬼的传闻刚好得到证实。

    “看不出,你还有点想象力。”

    林秀才睨了娘子一眼,把酒杯抬起,在唇上沾了沾。小时候开蒙,先生第一句话,读书让人静心,他始终牢记在心,无论喜悲,面上总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今天解决不了的,明天同样解决不了,何必糟心?爹娘总说他,年纪不大,却是活明白了。

    自从娶妻之后,林秀才开始鸡飞狗跳,水深火热的日子,他只要想到洞房花烛夜,额角的青筋就止不住地要跳出来,在自己家里丢人没啥,就怕李秀那个大嘴巴拎不清,无廉耻之心,到处乱讲。

    有一段日子,林秀才和李河见面,总是用心观察李河的表情,只要对方有一点不自然,他定能发现端倪,可李河一无所知,面上看不出任何迹象。

    “嘿嘿。”

    李秀干笑两声,明日上官船,她有预感,自己好不了,所以晚上得小心伺候夫君,让他高兴了,满意了,明日好在她那鞍前马后,晕船的人,身边离不得人照顾。

    众人都忙着吃大鱼,炉子上的位置空了,又被换下铁锅煮螃蟹,旁处还有渔民送来的蚬子,海螺,蚬子泡在水中,口中泥沙吐干净了,只需要煮个三五分钟即可。

    “晚上咱们把这一盆全煮出来,我马车上有面酱,辣酱,豆酱,咱们加点葱,酱了能吃个三五日。”

    莫小荷最会过日子,反正穿上没什么做不出太新鲜的东西,河里的鱼倒是有不老少,但是她不敢吃。

    运河底下有一种鱼味道最好,却很凶猛,喜食肉,水底沉了尸,那些鱼马上去瓜分,只要这么一想,她就忍不住恶心。

    一顿饭,没有主食,光吃鱼虾,几个人敞开肚皮,吃了个肚儿圆,锅底只剩下清汤寡水,莫小荷用手摸了摸小腹,恩,终于感觉自己像怀孕四五个月了。

    顾峥哭笑不得,面上飘忽,用手替她揉了揉,就怕娘子积食,带着她到沙滩上漫步。那一盘海参,他吃了有大半盘,现下觉得身上发热,恨不得把衣服脱了去。

    海边只有一块是细软的沙滩,适合漫步,旁处都是细碎的砂石,走上去硌得脚疼,海边居住的渔民常年赶海,脚底板一层生硬的老茧,走在石头上,稳稳地,如履平地。

    吃饱喝足,莫小荷心情舒畅,若不是着急赶路,她真想在黎城多停留一段日子。

    “虾酱,蚬子酱,海螺酱,全做出来了。”

    论手艺,谁也比不得曾经在酒楼当大厨的徐铁头,做菜的活计自然由他揽下,渔民们见他们会吃,送过来五六个新瓷罐,上面用油纸封口装海鲜酱,系上麻绳,想吃的时候,拆开挖一大勺,配着白米饭或者凉面,也是有滋有味的。

    日落西山,一行人从海边回到城内,逛几家小店,买一些零碎东西,干果蜜饯,山楂糕,找那酸口的,一样包上些,晕船吃酸,总能缓解不少。

    城里有专门的海味一条街,在夕阳只剩下最后一丝余韵的时候,街道上人开始多了起来。店家摆出几个大木盆,里面装着新鲜的虾蟹,还有运河里捞出来的大鱼,小龙虾。

    店家用大炒锅,加了辣椒翻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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