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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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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逸对不起,找一个爱你的人,或者去等一个能等到的人,以后再也不要等我了,看着安静坐在我对面吃面的人,我在心里说。
  收拾好行李,悄悄地辞掉了在美国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瞒着余逸一个人去了加拿大。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去这个国家,或许是在地图上它离美国最近,不需要过多的颠沛流离,或许是因为,我想要去看看那一到秋天就铺满街道的枫叶,又或许,我只是单纯的想要去实现曾经听到的一个承诺,一起去加拿大,在那里,明星也可以像普通人一样在街上随便的走动,会引来路人的瞩目,但绝不会像国内那样疯狂。
  他,很小的时候便来了加拿大,他,是在这个国家长大的。一想到这里,我就莫名地向往这个国家。
  到底是因为什么,其实也都不重要了,如果决定了要走,所有的也就都成了理由。
  余逸发现我离开是在三天后,是我住的那家房东给他打了个电话,其实我有给他写信的,只是在这个一向都很高效率的国家,这封信却走得很慢,直到余逸接到电话赶过来,它也还没到。
  我走后房间收拾得很干净,我的东西本来就不多,一个大密码箱就装完了,我以为我没有掉东西,可当我到了加拿大,翻箱倒柜都找不到那本写满故事的笔记本时,我才知道,原来,我把它忘在了租住的房子里。
  房东来收拾房间的时候,发现了那本落单的笔记本,房东打了很几次我的手机,都显示不在服务区,最后只好打给余逸,问他这本笔记是不是还要的,还是怎么处置。
  余逸坐在车里,翻开这本有些陈旧的笔记本,那上面的字,他认得出来,你的字一向不好,他说着,突然落泪了。
  他轻轻打开笔记本,像是翻开了我所有的心事一样,是那样的小心,他其实很明白,这里,不是我最终的落脚点,他也想过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天,竟来得这么早,原以为只要用心挽救,你终会感动,谁知,你竟这般固执。
  如果一个人要走,不管怎样,她也不会留下。
  “你不会回中国,那你还能去哪里?”,余逸似乎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的人,可就是因为太懂了,所以,他才不决定找了。
  他看完了整个故事,不对,故事还没有完,因为,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动过死亡的念头,但是终究还是放弃了,我想,地狱与天堂并不是世间最遥远的距离,死并非是最好的解脱方式。
  周末,难得儿子回来,余妈妈准备了很丰盛的晚餐,儿子什么也没说,但是做妈的也看得出来,她知道或许这样有点自私,但是,儿子毕竟奔三了,总得有个家,他们老了,可儿子的这一生还很长,她知道一个人要经历很多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可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是一个例外,即使这个意外需要她动一点手段,但是为了儿子,她心甘情愿,这就是做母亲的心,她可以得不到理解,但是却必须这样做。
  吃完饭,余逸上楼,拿出那封早上才收到的信,其实一天下来,他有很多机会打开这封信的,但是他却一直也没动过,这个人,他太了解不过了,所以当初他才会说,轻浅,其实你的内心住着一个叫做悲伤的灵魂。
  他最终还是打开了,上面的字就这么在白炽灯下一个个的落进他的眼里,也落进他的心里。
  “余逸,或许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这个国家了,说实话,当我第一次去办理所有的事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个城市真的很大,而我以前却没发觉,我知道,是你把我保护得太好了,余逸,谢谢你。
  你认识了我这么多年,应该也是了解我的,对于不告而别,我不想跟你说对不起,一声不响的就走,只是因为我不想把分离搞得过于伤感,再说,我们之间,哪里又需要说什么对不起。
  还记得吗?当初我们才刚认识的时候,我真的很讨厌你,我那时候就在想,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天生聪明,老师喜欢就可以知道真相而假装不知啊?但是慢慢的,我发现你这人并不坏,甚至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还很像,所以,我们成了好朋友,你是最了解我的,这么多年来,不停的有人误会我,而我也懒得去解释了,可你从来就不会误会我,一次也没有,总是无条件地相信我。我真的很感谢你,有时候,甚至天真的想,如果全世界都误会了我,或许你也不会吧,你看,你在我心目中,就是这么一个人,现在听到了,会不会觉得挺感动的。
  我离开了,纽约,怎么说呢?什么都好,就是太吵了,我想去一个安静的地方,你放心,这一年以来,我已经学会了如何一个人生活,如何在异国他乡过得很好,你不是曾经也说过吗?偶尔,我像仙人掌。既然我像仙人掌,那么我就会活得很好,我向你保证。
  等我到了新的地方,安定下来了,我便会给你写信,所以,放下你所有的担心吧,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高中生了,遇到事不会想着被车撞这么傻的方法来解决了,我会顽强的活着,比仙人掌还坚强,或许哪天,你一不小心就收到了我从撒哈拉寄来的明信片。
  对了,我有一件事必须告诉你,出国的前一天我见过孟婕,她告诉我,如果你只是离开,没有说过不回去,那么她就会一直等下去,她说她累了,难得遇到一个对的人,她不想就这么轻易的就放弃。余逸,听我一句,她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或许,人生没有那么多错过的,不要留遗憾,我知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可能会反问我,但是,余逸你知道我的,所以,回到正确的人身边,放弃等一个错误的人吧。有些人或许很懂对方,但是却不适合在一起,我是一片逐风的落叶,而你却不是我的远方。
  另外,不准难过,聚散离合似乎在冥冥之中早有定数,或许命中就有安排呢?我注定要去到一个属于我的地方,那样才能找回真实的我,而你,也要过好自己的人生,不是吗?
  我这次是不是特别啰嗦,不像以前的我,沉沉闷闷,半天没有多余的一句话。余逸,我答应你,一定会改变的,我会努力改变自己,所以给我一次机会吧,我想一个人重新开始。答应我,你也要快些找到属于你的幸福,你和舒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我心里,你们的幸福比什么都重要。
  轻浅”
  余逸看完手中的信后,点燃了一根烟,他不抽烟的,这只是为应酬的时候准备的。可此刻,他突然很想抽一根。
  烟雾在房间里萦绕,余逸透过开着的窗户,看着整个城市长时间地发呆。
  你终究还是走了,有时候,我情愿你是一个薄情的人,或者说花心一点也好,那样或许你不会选择离开,但是你偏偏不是,轻浅,你知道吗?这就是你最大的缺点,太过专情又太过深情,早知道,高中的时候就不悄悄的给你从学校外面带张爱玲的书进来了,她影响你太多了,但你知道吗?你有时候真的比她还要倔也还要绝。
  轻浅,记得你说过的话,安定好就给我来信,我保证不来找你。
  余逸在心里想着,既然注定留不住你,那么就此放手吧,只是,轻浅,真的要幸福。
  多伦多和纽约,有什么不同呢?其实没有的,两个都是北美的城市,只不过一个是加拿大的,一个是美国的,在别人看来仅此而已。
  网络太发达了总是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很难彻底的忘掉过去,没办法彻底的装作自己已经失忆了,因为总有一些东西提醒着你,那些过去都曾鲜活的存在你的生命里,并将一直存在着。
  时光如白驹过境,转眼三年了,我看着多伦多的天空像被蓝色染过的一样,纯净,清新,再这样的天空下,我已经渐渐模糊了上海天空的样子。可记忆中总有一个悲伤的故事在心里沉淀、沉淀、再沉淀。
  一般医生说有问题的人,往往不会那么轻易死去,比如说我,十年前医生就说过我的身子需要好好调理,但是,这些年来,我就这样马虎地对它,它不也好好的。
  刚来这里的时候,明明是一座陌生的城市,但我却觉得很亲切,陌生中我反而能找到一丝从未有过的安定感,我想我也是漂泊久了吧,所以,才会那么的依恋这座城市给我的归属感,我蒙住了,为什么会觉得这座城市给了我归属感呢?哈。该是这座城市有我曾经的向往和守望。
  在来这里的三个月零八天,我给余逸写了封信,我告诉他我在这里一切安好,我也收到了他的回信,他说,轻浅,你的故事忘了带走了,我想过将它发表出去的,他们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故事,那些故事应该属于更多的人。本来都决定了的事,但是我还是想问问你,所以一直等你的来信,可算是等到了,那你告诉我,我应该怎样处置他们呢?
  余逸又给我出了个难题,他是想告诉我,如果一个人真的忘记了过去,选择重新开始,是不会介意再将过去翻出来的。只有真正地做到了直面过去,才会真的重新开始。
  “我还没写完呢?”,我回他的时候,已经忘了是很多天以后的事了。
  可他倒是回复得很快,“我已经写好了结尾,替你,是不是很惊讶,一个高中的时候还需要你帮忙写作文的人,现在能写书了”
  我笑,确实挺惊讶的,那就随你处置吧。
  然后我给余逸写了一封很长的信,也是我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我在信里告诉了他关于加拿大的一切,这里的人们每天过着怎样的生活,这里空气跟上海不同,很多时候都比上海要冷,我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他们有的是流浪歌手,有的是老艺术家,但我没有告诉他,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差点死了。
  那是我来这里第七天发生的事,那天,我刚布置好了自己的新家,打算出去买点东西,回来的时候,却忘记了回家的路,在街上转了几圈,还是没有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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