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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美女老板娘-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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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话,打破了这宁静的美。
  在周末说话的同时,女儿红的目光落在她手中的酒葫芦上面。
  这个酒葫芦应该是保存了很多年了,所以,外表柔滑,如同女人的肌肤一般。
  女儿红没有打眼影,但是,那双眼眸,在落在酒葫芦上的时候,却漂亮得一塌糊涂。
  周末虽然是个什么都没有的小青年,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是,他自问见过的美女也有好几个,但真要论气质,女儿红无疑是排在第一位的,尤其是女儿红安静下来的时候。
  “这个酒葫芦,你的确熟悉,因为在不久之前,你见过。”
  “李山海!”周末脱口而出,“你跟踪我们?”
  女儿红也不隐瞒,微微点头:“巧合而已,如果李山海中途不下车买酒,我不会遇到,这也间接性地说明,你的命很大,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巧合,你现在已经死了。”
  周末听到这个“死”字,面皮一阵狂跳,本来装死躺在床上的他忍不住坐起来:“你是说,李山海已经死了?”
  女儿红点点头,然后又轻轻地抿了一小口李山海喝剩下的酒,竹叶青,最上等的品质,喝到嘴里的时候,有一种入口即化的感觉,但是当这清凉的液体流到肚子里的时候,就瞬间化为烈火灼烧胃部,也是女儿红的酒量比好几个酒鬼加起来的还要大,要不然,这一小口能让她醉得爬不起来。
  “是你杀的?”不知道为什么,周末突然感觉到害怕,他以为自己练成铁砂掌后已经足够强大了,以为可以把女儿红看透千分之一,但是,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恍然发现,自己连女儿红的万分之一都不了解。
  白龙会老大的三儿?
  开发廊的女老板?
  比花败楼还要厉害的国术高手?
  这个女妖精,到底是谁?
  “我不想做生意赚大钱,如果我愿意,在很早以前我就已经是大老板了!”
  女儿红当初说的话再度从周末的脑海里了浮出来。
  她不求财,求的又是什么呢?
  女儿红摇摇头,估计那个酒葫芦里的竹叶青已经被她喝光了,所以,她把酒葫芦放在了桌上,很轻的动作,好像很害怕酒葫芦会随时碎掉。
  但是,她都那么小心了,那个酒葫芦还是碎了,而且是碎成了粉末的那种。
  “不是我杀了他,而是他自己把自己杀了!”女儿红轻轻地吹了一口气,桌上那一堆已经变成碎末的酒葫芦便被她吹得灰飞烟灭,全都散到了地上,“周末,你信不信命!”
  虽然不知道女儿红为什么会冷不防这么问自己,但周末还是摇摇头,说:“不信。”
  “我信!”女儿红抚弄了一下额前的刘海,顿了顿,说,“如果不是因为命,李山海不可能会在刚领悟出内劲后就躺病床上,如果不是因为命,我已经为了你而死了。”
  “你因为我而死?”周末抓住了女儿红说的话的重点,“为什么?”
  “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女儿红从躺椅上站起来,之前静美如明月的她已经恢复了平时那种不温不火的表情,“你只需要记住,你欠我一条命就可以了。”
  “……”周末觉得女儿红在耍赖,所以,干脆闭嘴不说话。
  “继续我之前说的关于‘命’的话题。”女儿红说这话的时候,是看向窗外的,她仰着头,似乎是在赏月,留给周末一个风姿绰约、但是却格外凄冷冷艳的倩影,“我信命,我相信,我的终点,是红颜多薄命,我会早死……”
  “不会!”周末也不知道从哪生出的冲动,都不让女儿红把话说话,他脱口而出,“有我做你的保镖,你不会死,至少不会死在我之前,如果命运真的注定如此,我会为了你把命运打死!”
  周末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异常的坚决,坚决中透着几分霸道,这种霸道,只有男人才会有,或者说,只有执拗又憨傻的男人才会有。
  听了周末的话,莫名的,女儿红那双浑圆又娇柔的香肩似乎是抽动了一下,她自己不觉得,但是,周末却看了个一清二楚。
  “你哭了……”周末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低,很弱,更像是自言自语。
  女儿红突然转身,那双微微湿润的大眼睛中闪过寸许的柔情,她强忍着不要让自己说这句话,但终究还是没能忍住,或者说,她根本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你是不是喜欢我?”


第141章 一个黑一个白两个杀手
  “我还是滚去和大胖子睡一晚地下室得了。”听了女儿红的话,周末如同被大脸猫发现的小白鼠,顾不得被女儿红差点摔得散架的身体,一个溜烟从床上翻起来,都没看女儿红一眼,直接遁走了。
  “胆小鬼!”周末离开后没一会,女儿红幽幽地把房间门关上,喃喃自言自语的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喜欢我可以说出来的啊,我又不能真把你吃了。”
  就因为女儿红说自己信命,说她是红颜薄命,所以,周末开始每晚都守护在女儿红的房门口,当然,为了避免让祁宝宝多想,所以,他也没敢明目张胆地睡在女儿红的房门外,而是把躺椅搬到自己的卧室门口,反正自己的隔壁分别是祁宝宝和女儿红,也不怕祁宝宝会吃醋。
  不过,让周末觉得无趣的是,自己真的来担当女儿红的保镖后,却再没有杀手来刺杀女儿红。
  以至于周末每天晚上躺在自己的房门口睡觉,那如雷的鼾声让祁宝宝经常暴走,又过几天,连女儿红也受不了周末的鼾声了,在两女的合力攻击之下,周末无奈,只得乖乖回到自己的床上睡觉。
  夜深,阴雨绵绵。
  一辆黑色的越野车静悄悄地开到宝宝旅行社门口停下,车上坐着的是两个外国男人,一个是白人,长得文文静静的,很像女人,尤其还扎了个马尾辫,要不是因为太瘦把他的喉结凸显出来,估计真会被人当成是女人。开车的是一个黑人,个子不高,但是,身体魁梧,如同人形坦克,下车的时候,因为身材太过庞大,车门都被他塞满了。
  这一黑一白两个男人就好像是中国的志怪神魔小说中的黑白无常鬼,尤其是在这种月黑风高的夜晚。
  两人下车后,双双将视线看向宝宝旅行社的三楼,那个房间还亮着灯,是周末在夜读。
  再然后,两人看向宝宝旅行社的大门,透明的玻璃门上是一把大锁。
  白人轻手轻脚地摸上去,似乎是要解开大锁,黑人则在一旁用英语小声地和他说话:“白鬼,别闹腾了,直接从这里爬上去不就完了?”黑人说话的同时,用手指了指从楼顶伸下来的水管,铁质的,比拳头还大一些。
  “你自己从那里上去,我从大门进去,我们来一个华夏人说的瓮中捉鳖!”被黑人叫做“白鬼”的白人说话的功夫已经用一根钢丝把大锁打开了,下一秒,身着白色西装的他一溜烟就悄无声息闪进了宝宝旅行社的小饭馆。
  黑人好像很担心白鬼走前面会抢了自己的功,所以,在白鬼的身影消失在玻璃门后面的同时,他双臂抓住铁质的水管,身体一个纵跃,如壁虎一般往三楼爬去,就好像在攀岩一样。
  宝宝旅行社的二楼全是旅社,这大半夜的,而且又下着绵绵的小雨,所以,房客们都是把窗帘拉上睡觉的,黑人从楼顶延伸下来的水管爬上去,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
  黑人的动作非常矫健,一分钟不到已经到了三楼亮着灯的窗台上,此时他就如同毒蛇一般盘踞在窗户边上,只需要一个跳跃就能破开玻璃冲进房间里。
  卧室里,床头的台灯散发着昏暗的橘色光芒,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短裤的周末此时正趴在床上,枕头上放着一本泛黄的书,他阅读的时候很认真,一只手压着书页,一只手拿着笔在笔记本上唰唰唰地写着。
  就因为他太过认真,所以,窗台旁边躲着一个人他都没发现。
  黑人的视力非常好,即使房间里的那盏台灯的瓦数低得如同煤油灯,但是,他还是清晰地看到了周末背脊上的疤痕,一道又一道错乱在一起,就好像被风吹雨打而千疮百孔的石头缝。
  光是从周末背上的伤痕,黑人就可以断定周末是个很热血的男人,不过,周末的脸部稚气未脱,一副怎么看怎么都是个大男孩的模样,这让黑人轻视了,也难怪,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青年,无论走到哪儿,都会被人误以为是一个弱者,而且周末此时还趴在床上看书,黑人觉得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
  “为了不暴露身份,干脆把他杀了!”黑人心中闪过这么一个念头,下一秒,他空出的一只手从脚上拔出一把匕首,刀身黝黑,如同黑铁打制,但是,刀锋却是白茫茫的,充满了嗜血的气息,尤其那尖锐的刀剑,比输液用的针头还要尖利,可以想象,如果被这把匕首刺中,那会是怎样的下场。
  “嘭!”
  黑人出手了,本来蹲在墙壁上的双脚猛然踢在窗玻璃上,顿时,玻璃碎屑四处横飞,有的掉到了楼底下,有的飞进了房间里。
  至于黑人,一身黑色西装的他就好像是一只暗夜中觅食的豹子,一下子就跳进了房间里,他的爆发力可以用强悍来形容,因为用力过猛,所以,他的落地点,直接就是周末趴着的床上。
  眨眼间,他的左脚已经踩在枕头上,右手握着的那柄可怕的匕首直接朝周末的后脑勺刺去。
  快!实在是太快了!几乎是玻璃破碎的声音传来的同时,他就已经发动了最致命的攻击。
  玻璃碎屑在房间里四处横飞,因为黑人那黝黑的皮肤粗糙如牛皮,所以,并没有被玻璃星子伤害到,倒是周末,因为全身上下就穿了一条內裤,所以,如急雨般的玻璃碎片砸在他的身上,立时就有好几处开始溢血。
  “死!”黑人的匕首刺向周末的后脑勺的同时,紧咬着的牙缝里挤出这么一个字,而且还是说的中文,让人毛骨悚然。
  黑人还在窗外的时候,他拔出匕首时,那锋芒的刀锋因为房间里的台灯而映射出一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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