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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帝-朱棣-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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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

永乐二年五月丙辰,山东临清县会通税课局言:“比岁市镇经兵,民皆流移,兼连年蝗旱,商旅不至,所征课钞不及,请减旧额。”户部以闻。上(朱棣)曰:“兵旱之余,尚可征税耶?其悉免之。俟丰岁百姓复业,商贾通行,然后徵之。”

发钞发粟,赈济灾民。例如:

永乐元年三月戊子,户部言河南开封等府蝗民饥。命以见储麦豆赈之。

又如:

同年三月甲午,北京、山东、河南、直隶、徐州、凤阳、淮安民饥。命户部遣官赈济。本处无储粟者,于近旁军卫有司所储给赈之。

兴修水利,除灾利农。例如:直隶苏州一带仰仗钱塘江、吴淞江、娄江之水利。后因沙土雍塞,江水失控,旱时百姓坐视禾苗枯槁,泄时坐视垂成之禾淹没。朱棣即位不久即因民所请而治之。 永乐元年更命户部尚书夏原吉赴江浙诸郡治水。 厥为明初之一件大事。

重点开中,徵集军粮。例如:朱棣甫即位时,北平各卫乏粮,便命户部悉停天下中盐,专于北平开中。

创定赏罚条例,发展军屯。例如永乐二年,朱棣颁屯田赏罚之法,第二年,将其法甩红牌刊识。后又规定,官军种植样田,每岁终赴京较其所收多寡而赏罚之。

照理说,朱棣如此爱民恤困,孜孜治理,国家应该大治,百姓应该丰足了。其实,永乐年间的国计民生远远不如人意。朝廷的雨露沾被是极为有限的。况且,以明帝国版图之大,每年都有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发生灾害。仅就《明实录》记载进行统计,自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至永乐二十二年朱棣在位期间,水旱蝗瘟疫所引起的饥荒灾害就达二百七十六起之多。其中大多数灾荒为朝廷所了解,并给予了赈济或减免赋税。然而有些灾情却为地方官员所隐瞒。永乐十年六月甲戌,朱棣对臣下的这种做法曾加以申斥。他说:“朕为天下主,所务安民而已。民者,国之本。一民不得其所,朕之责也。故每岁遣人巡行郡邑,凡岁之丰歉,民之休戚,欲周知也。近者,河南民饥,有司不以闻,而往往有言谷丰者。若此欺罔,获罪于天。

朱棣曾经下令在外有司官员赴京朝觐时,要报告民间利病。但来朝官员却往往不把地方实情上报,而“率云田谷丰稔,闾阎乐业”以取悦于朱棣,盖朱棣亟欲跻身于圣主明王之列,甚或要超迈千古列圣,他所乐于听的就是“田谷丰稔,闾阎乐业”这样的话。臣下之隐瞒实情,实朱棣有以致之,反之,当他了解到民间并非“田谷丰稔,闾阎乐业”时,他又一定要表示出不满和■责,唯此,他才会显得更加圣明。永乐十一年正月,山西发生饥荒,来朝官竟对山西饥民食树皮草根的惨状只字不提 。永乐十六年七月己巳,朱棣降敕切责陕西布政司、按察司,同样是因为他们隐瞒灾情:“比闻陕西所属郡县岁屡不登,民食弗给,致其流莩。尔等受任方牧,坐视不恤,又不以闻,罪将何逃!” 永乐十八年十一月,皇太子朱高炽自南京入朝,路过山东邹县,他目睹了当地的一次饥荒:“见民男女持筐盈路拾草实者。驻马问所用。民跪对曰:‘岁荒以为食。’皇太子恻然,稍前下马入民舍,视民男女皆衣百结,不掩体,灶釜倾仆不治,叹曰:‘民隐不上闻若此乎’?”在皇太子的干预下,邹、滕的饥民得到了赈济。 然而,邹、滕的饥荒可能不是最严重的,因而地方官司空见惯,才敢于不上闻。它只不过是偶尔被路过其地的皇太子发现而引起重视罢了。与皇太子过邹县的同月,山东青、莱、平度等府州发生水灾,造成大量饥民,官府一次赈济便达十五万三千七百三十四户之多。 我们完全可以说,实录中所反映的灾情民困是远远不够全面的。

朱棣统治人民,提出一种理论,说:“民不失其养,虽劳之鲜怨,民失所养,虽休之不德。” 在朱棣看来,自己是爱民的仁君,因而民是不能失其养的。这也是实际上他不愿意听到民间的灾情的一个原因。

然而,就在朱棣崩于榆木川的当年十二月,大理右少卿虞谦的一道上书便为我们勾勒了一幅与朱棣所设想的完全不同的民生图画。他称:

太宗文皇帝继承大宝,恢弘治化,南拓交阯,以扩疆宇,北讨胡寇以靖边陲,营建北京以固中原,其志盖欲暂劳而永逸,事虽不同,其所以为安民之心则一。但牧民之吏不体朝廷仁民之意,指一科十,放富差贫,小人怙恃,愈肆贪毒,远近视效,海内成风,致民有不得所者。皇上(仁宗朱高炽)宸衷恻悯,盖亦久矣。是以即位之初,即罢土木之役以息劬瘁之民,弃苑囿以兴耕种,放鹰犬以省膏粱,蠲逋负以招流离,赎卖以全恩爱,进廉洁,退贪污,有功者赏,有罪者罚,四海闻命靡不归心……陛下爱民之心虽勤而官吏贪残之弊犹在,如洪武中笞杖之刑各有等第,而今内外诸司率用大棍掠人,盖欲使人畏惧得以遂其奸贪。洪武中隶兵不得滥设,今都司卫所布政司按察司府州县官多选富实之民,每员少者三五十人,多者七八十人,名以军伴皂隶,月令办纳货财。洪武中官员之家不得于所部内买卖,今自都司卫所布政司按察司府州县官悉令弟侄子婿于所部内倚官挟势买卖借贷,十倍取民。诏蠲二十年十二月以前柴炭等物,今有司征敛自如,诏蠲逃民逋负粮税,有司乃指富为逃,欺公开豁,诏赐民年过八十者布帛,有司乃不出其在官者而责取于民。进贺表笺臣下所以敬上者,所用纸笔墨函等物皆取于民,此其诚敬之心何在?又如送往迎来之费,有司出于百姓,军卫出于军粮,军民至有终岁不自给者。又如粮草有督办者,有点发者,有部运出纳者,诛求百途,费倍正数。未足公府,先满私家,其显而易见者有此数事,其秘而难知者,未易悉言。方今朝廷省事,虽无往日之巨弊,如臣所见闻,亦岂兵民之细害!苟不痛为惩戒,天下何由澄清?……曩因国用浩繁,文武官吏俸给什撙节其六七,所得不给其所费,今果所储不足以供,令于所在官司有布帛等物之积者,从实准予,俾其父母妻子不致冻馁,如是若复有不奉法守分而肆贪残于军民者,则必罪之如律也。夫忠言有益于国家大矣,古者人君设诽谤之木,下直言之诏,求之惟恐不尽。今陛下审见于此,故屡降求言之诏,惟恐群臣不言,然而犹有不言者。……

虞谦所描绘的是一幅上下军民全面的社会生活图景。这时,仁宗才即位五个月,虞谦所指的“今”所存在的问题,显然主要由朱棣来负责,它是朱棣施政所带来的结果。朱棣自称其为政要使民不失其养,如此弊政丛集,民焉得不失其养!其他暂且不论,就看文武官吏父母妻子犹有冻馁之虞,民间生活便可想而知了。

其实,朱棣说“民不失其养,虽劳之鲜怨”不过是为他的好大喜功的兴做不止所做的辩解和掩饰。既然百姓不失其养,便可以毫无顾惜地任意驱使劳役了。朱棣好大喜功,又急于洗刷自己篡位的恶名,因而永乐一朝,大事频兴,国家百姓为之耗竭。试看,永乐年间南征交■,战争持续二十几年,八十万大军疲于奔命;郑和六下西洋,“费钱谷数十万,军民死者以万计” ;修建北京宫殿,赴四川、云贵、湖广采木,工程历时十四五年,“所费数以万计,役死军士百姓不计其数”,而“督办官员能务公戒私,不贪赎厉民者,殆十之一二” ;朱棣五次亲征漠北,每次动员兵力三十万至五十万不等,搜尽天下府库以供军饷,数十万军民为之转输,造成“财力大窘”。这样好大喜功的事一件接一件,民如何能“不失其养”?正如洪熙元年湖广布政司左参政黄泽上言所说:“向也,南征北讨,出师连年,辎重牛马,耗散钜万,又江北困于营造,江南疲于转输”,“土木屡作,劳者佛休”,其结果只能是“丁男疲于力役,妇女困于耕耘,富者怨征敛之繁,贫者罹冻馁之苦” 。再加上水旱蝗瘟疫所引起的饥荒、灾害,使人民本已深重的苦难更加深重。于是“人民流离,饿殍盈路,税粮逋负,盐贼横生” 。

仅就《明太宗实录》的记载进行统计,永乐一朝所谓“民乱”、“强贼”就达四十起之多。永乐末年,山西、河北,甚至号称富庶的苏、常、嘉、湖等地,都出现了成伙的“强盗”和大批的“流民”。我们不妨将永乐后期的几起“民乱”抄录如下,以见永乐民生之一斑:

永乐十四年正月辛酉,命行中军都督金玉为总兵官,蔡福为副,往山西广灵等县征剿山寇刘子进等。子进广灵县民,居乡无赖,尝自言往石梯岭遇道人,授以双刀剑,铁翎神箭,能驱役神鬼。造为妖言纠集乡民刘兴、余贵、郝景瞻、樊敏等作耗,妄署职名,以皁白旗为号,夺太白王家庄驿马,杀大同等卫采木旗军,所过劫掠人畜,官军不能制。事闻,遂遣玉等剿捕。

永乐十五年闰五月戊辰,福建汀州贼刘胜孙纠集无赖,自号太平将军,攻清流县,劫杀居民,守臣执其首数人,送京师斩之,余党散走。

同年八月己酉,福建沙县贼陈添保等伏诛。初,添保与县人杜孙、李乌觜及龙溪■马郎、龙严、樊添受、永春林九十、德化张五官等聚众作乱,烧劫龙溪银场,杀中官及土民三十余人,官军捕之,四散,逃匿。既又偕称太平大人先锋等号,招集贼众,烧劫清流等县,杀县官军民三十余人。至是福建守臣执送京师诛之。

嘉兴府贼倪弘三等伏诛。弘三纠集无赖作乱,劫掠乡村,三年众至数千,往来苏湖常镇诸郡,杀害官民,商贾不可胜计。发兵二千合浙江都司兵讨之。反为贼所败,官军多被杀伤,其势益横。浙江按察使周新一志讨贼,立赏格,躬督兵搜捕,列木栅于小江港,议断其走路。贼无所容,乃趋北河。新遣壮勇蹑至桃源县,生执其首数人送京师。至是皆磔于市。苏湖诸郡之民始安。

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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