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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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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我清楚感到了自己的颤抖,如秋风中的落叶。

他朱唇一张一翕,字字撞击着我的心田。“一个女孩子,长得挺文静,说起话怎么来比最粗俗的男人还难听?!难不成是发烧了?也不热嘛。”

“我说的难听,比不上人家做的难看。”我用修长的食指挑开他的手,淡淡一笑,“人家做得,我还说不得?”

他也笑了,有点释然有点无奈,“我终于发现你最大的优点了,不过大部分男人恐怕消受不起。”

我冷笑道,“本来也不是叫他们消受的。”对他们我不在乎,哼生苦短,我只抱最粗的大腿!

窗外的雨渐渐停了。

“我该换药了。”“好的,我回去。”我起身开门。

“你从不问我给自己用的什么药,难道就不好奇吗?”

有什么可好奇的,不就是白玉断续膏,黑玉断续膏那一类的玩意嘛,反正我什么都不懂,问了也是白问,何苦多知道一个秘密呢?

“你的家学,我还是不问的好。”我颔首道,“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回去了。”为小学时对腻友坦白暗恋同班同学小明而后悔,日后多次萌生杀人灭口掩埋实事之念的我,飘然而去。清风幽幽,吹起阵阵忧思,小明的事万万不能让人知道,她还记得此事吗?不记得最好,否则……姐姐,休怪小妹无情!

人生不过寒暑数十载,为什么不尽欢却要自添苦恼呢?天下第一?都是虚名,可偏偏就是有人想不通,愿意为这样一个不能吃不能穿的虚名拼命。

天下第一刀和天下第一剑都死了,因为他们想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天下第一,原来他们都是,都是天下第一傻。阿刀的酥胸被剑刺穿,小剑的鹤颈被刀割断,他们倒在一起,鲜血汇成一片,染红了大地。这对生前不懂得珍惜对方,没有同枕之缘的别扭冤家,死后得以同穴而眠,也算慰藉平生了。

这是我和小五离开村子,听到的第一件江湖新闻。第二件新闻是,我成名人了,很多人在追我,绝大部分是男人,还有少量疑似百合的女人。不,不能妄断那些女人是百合,也许,她们也看上莫言了,是我的情敌……哼,跟我争,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姑娘我好不容易找到个结实性感的大腿傍,怎能轻易让与他人?!我还等着感动他,让他带我去见吴彦祖呢。

吴彦祖?灵光乍现。莫非这些女人也是为了一睹彦祖哥哥的风容?!我不会让你们得逞的,彦祖哥哥是我的,他是我一个人的!

“他是我的!”我在荒山中大喊,远处传来杳杳回音。我怎么这么有气质呢?就连犯花痴都比别人真诚,至少比害老父跳河的某位姐姐唯美多了。这要是冬天,满山白雪皑皑,就更有爱了……

什么?没明白?回去看《情书》。里面有我儿时的梦中情人,百看不厌。窗帘飘起,美少年倚窗而立,电视前的美萝莉满面通红情窦初开,被传为千古佳话。

“靠,没事吧你,都多大了还在钱包里塞柏原崇的照片?!貌似打从十多年前,你钱包里就放他的照片!”

面对朋友的惊讶,我没有说话,只是笑,笑得很甜。没好意思告诉他们,我家的墙壁上至今仍贴着他的海报……

第五十章 其实平淡才是最大的幸福

 第五十章 其实平淡才是最大的幸福 世上本没有奸情,YY的人多了,便成了奸情。

大家对发掘奸情很热衷,却没有成全奸情的觉悟。乱世之中的两朵浮萍,不仅要忍受思念的煎熬,更要被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不完全的人YY。

到处都在传李悦和仇烟梧的绯闻,也许绯闻这个词已不足表达传言内容精彩之程度了,我们还是称它为艳事吧。大家把李悦和仇烟梧的奸情描绘的比《金瓶梅》还精彩,很有幽默感,颇具想像力,果然还是集思广益的好。

刚听到这种话的时候,小五很尴尬,每次脸都臊得通红。所以我老得提醒他,“没事,跟你没关系。”

他好奇我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一点都不觉得难受,我告诉他,因为我的名字很俗,所以常遇到重名,早习惯了。大家请自由的YY吧,科学家爷爷说,这种纯脑内运动有助于预防老年痴呆和少年脑残等疾病。

在各种YY的版本中,我比较喜欢两小无猜版,很纯爱够扯淡,稍微润色一下就是篇明媚的忧伤,夹点英文法文拉丁文火星文就是忧郁小资,添点高贵的啤酒奶茶白开水就是风流总裁VS豪门千金。最不喜欢的是淫娃荡妇版,内容全是厚码级,一点艺术气息都没有,太重口味了,当然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我因为不明白什么叫“内媚”,而被小五取笑。

我很伤心,我那少女的自尊遭到了无情的践踏……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小五在某天路过某茶棚,停下来休息,刚好遇到几个欠抽的大脸男,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地路人甲。再明白一点就是为了衬托主角遗世独立,出淤泥而不染,落粪坑而不臭的可怜存在。

大:“听说仇烟梧的姘头可俊了。。。”

脸:“听说不光俊。而且天生内媚,每天晚上两个人都要于怕被警察叔叔以不和谐地罪名拷走。特删去3000字)。”

男:“真想尝尝那女人的滋味……”

其实我地滋味也没什么特别,走了一天出了不少汗,还没来得及洗澡,估计挺咸的,尤其是脚。

听过那三人的YY箴言。小五便盯着我瞧个不停,直到重新上路还没看够。话赶紧说,看得人家好无助哦。”题。”小五红着脸问道,“什么叫内媚?”不太懂,疑似男淫YY的产物。”

小五垂下头,语气惋惜,“你怎么会不懂呢?你居然也有不懂的东西。”

这话虽然是在埋怨我,但我被埋怨地很爽。是啊,尽管是我也仍有不懂的东西。天地之大宇宙之广还有无数知识在等待我学习,就连孔圣人都不敢说全知全能,更何况是稍逊半筹的我呢。

我笑容灿烂的说道。“学海无涯,在下惭愧。”以为凡是不正经的东西你都懂呢。没想到也有例外……”

靠,这话说的。赶明给他买本《花猫听话三千问》自学去。

我很记仇,所以今天爬山的时候多次动了把他推下去的恶念。不过还好,幸亏我本性善良。

这个鸟山,我不喜欢,太高了,而且很荒僻,总让我有不好的联想。

孤男、寡女、山洞,该发生什么,我们就做什么。老天给我们创造条件,我们不能不给他老人家点面子。干柴烈火,只要微微一触,就那么微微一触,便足矣。他在黑暗中摸索着,我焦急地等待着,我好冷好怕,只有他才能为我驱走这讨厌的不快。人家等多久,还不行吗?”好。”疼!”了?”啦!”谁叫你非蹲在这的?”远了被大灰狼叼走。”我揉揉生疼地柔荑,“什么时候才能把火生上?”下过雨,木头都是潮的,再等等,很快就好。”

火是点起来了,烟也起来了。美女有了,狼烟有了,诸侯在哪?我也要烽火戏猪猴嘛!浓烟把我们呛得直流眼泪,不过还是挺高兴地,特别是我,一直在喊,“大灰狼不敢来抓我啦!”说实在地,我以前都不知道童话故事给自己留下了这么严重的心理阴影。

小五跟看耍猴一样,热情地欣赏着我围着火堆又叫又跳的俏丽身影。“坐下歇会吧,大灰狼不会来叼你的。”他把烤好的馒头递给我,“你不把大灰狼叼走,我就放心了。”

我警觉的抬起头,为什么我不能叼大灰狼?难道……这里生长的乃是传说中的灰狼王子,只要轻轻一吻,毛茸茸的大灰狼就会变成水灵灵的大帅哥?嗯,这小子一定是怕灰狼王子看上我,不要他。耽美,我爱,但如果牵扯到自己的利益,我还是更期盼为BG大业献身。

我决定今天晚上不睡觉看着他,想甩掉我泡帅哥?没门!得让我先挑,我挑剩的才是他的。我想要一个毛多一点,尾巴大一点,会旋风摆尾功的,这样又能玩又能当被子盖,一举两得。

困了,困了……毛毛哥哥,等我!

“嗯毛哥哥,人家要吃鸡,你快去快回。”

“喂,放开我的手,再抱我也没地方给你抓鸡去,也不成不了你的毛毛哥哥!”

毛毛哥哥温柔的双眼在怒吼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某教主的怒容。小五鄙夷的瞪着我,“毛毛哥哥是谁?你和他好像很亲近嘛。”

我不好意思告诉他,灰狼王子入梦来,只得顺口胡编。“哦,那是我小时候家里养的一只老狗。”

“你觉得我和你家的狗像吗?”小五咬牙切齿的问道。

哇,教主很生气,事情很严重。

雾气昭昭,山谷中一片白茫茫。

“咱们真的要下去吗?”我犹豫着。

“是的。”他的坚决容不下任何迟疑。

“我害怕!”我死命拖着他的手往后拉,“咱们不去了,行不行?”

“不行。”

“这跟万人坑似的,怎么看都是个毁尸灭迹的胜地,阴气太重,说不定有白骨精。”我放开他的手,抱住他的腰,“就算上古宝藏、武功秘籍、神兵利刃,也没命重要!”

“算你说对了!”小五挣开我的熊抱,严肃的说道,“这的确藏有神兵利刃。”

“早说嘛。作为一名敢于直面惨淡人生的真的勇士,为了民主共和与世界大同的伟业,我决不会退缩!”我精神抖擞的大步开拔,内心勾勒着自己左倚天右屠龙的美态。

“但也有尸横遍地……”

“咱们还年轻,大好人生都没来得及享受。我不想死,也不想看着你死!”我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搂住他的大腿,哭嚎道,“跟姐回家种地去吧,咱踏踏实实过日子不学人家闯荡江湖啦!”

第五十一章 人在江湖飘怎能不寻宝1

 第五十一章 人在江湖飘怎能不寻宝1 我要用鲜血浸热这冰冷的世界,我要以身殉教,长伴教主左右。他没有逼我,我是自愿跟来的,没办法,谁叫咱觉悟高呢。

教主大人虽然同意让我在外面等不必跟进去,但实际上他很舍不得我。当然我也不想离开他,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踏实,就算死我也得找个黄泉路上搭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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