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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剑神-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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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岚说:“您不用考虑这么周详,随便派一个老汉斯认识的人带我们去就可以,我身边有凯瑟琳和苏珊,两个人足以应付任何情况。”

汉弗莱摇头否决:“不,凯瑟琳和苏珊暂时不能离开庄园。火光佣兵团已经卷入霍亨索伦和其它家族的斗争之中,她们出去恐怕会引发变数。”他心中有话没说出来——在你去炼药的时候,我已经派人暗杀其它火光佣兵团的人,怎么可能会让这两个人离开。

罗岚这才惊醒:“你是说,奥黛伦娜大小姐是霍亨索伦家族的那位女继承人?我就说她的家族纹章很眼熟。”

汉弗莱看着他苦笑:“真不知道你成天都在干什么,说自己研究魔法耽误了剑术,可连霍亨索伦的家族纹章都记不清。总之,在你成为罗兰伯爵之前,不要暴露凯瑟琳和苏珊,除非我得到确切消息,双方的斗争结束。”

罗岚皱眉说:“那随便派个剑士保护我去找老汉斯就行。”

汉弗莱说:“我手下当然有可用的剑士,但他们跟老汉斯不熟,这种事很微妙,一定派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才行。如果明天和老汉斯熟悉的剑士没有回来,我让管家桑恩带你去,这样就没问题了。”

正统贵族的管家通常是主人的远房亲戚或者是受过良好教育的落魄贵族,相当于一家的半个主人,要配合女主人处理家里的绝大多数事务,是贵族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员。

桑恩就是汉弗莱的远房亲戚,四十出头,精明干练,为汉弗莱家服务多年。但管家要管的事务太多,没了管家指挥两百多口人,汉弗莱一家必然会出现混乱。

就在这时,妮丝突然鼓起勇气,红着脸说:“父亲,我想我可以带罗兰哥哥去找汉斯爷爷,汉斯爷爷一个月前送我一件精致的花瓶,我可以借口回礼,让罗兰哥哥见到他。”

汉弗莱眼睛一亮,但随即拒绝:“不行,这件事有一定的危险,你有病在身,不适合贸然出去。”

艾琳娜夫人轻轻摇动香木扇子,说:“我的爵爷,您别忘了,现在除了我们,没人知道真的罗兰回来了。只要罗兰不被认出来,他就是安全的。”

汉弗莱说:“这我当然知道,但妮丝身体不好,决不能去。”

罗岚突然说:“汉弗莱叔叔,不知道父亲跟没跟您提起过,我有一段时间沉迷于古书。”

汉弗莱笑着说:“这倒没有,只是说你这个败家子买了很多假古董和假魔法道具。”

罗岚脸一红,说:“其实我那是为了研究魔法。我曾经在一本古书看到过一些病症,和妮丝的情况有一些相似,我想仔细检查一下妮丝的身体,说不定上面说的治疗方法有效。”

汉弗莱叹了口气,说:“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连红衣主教都治不好……”这时候艾琳娜夫人突然瞪了他一眼,他连忙改口,“肯定不是病,只是身体太差。如果你想帮忙,可以看看。”

妮丝却微笑着对艾琳娜夫人说:“母亲,您不要怪父亲,我最清楚自己的情况。”她又转头对罗岚说,“罗兰哥哥,我知道你好心,可是……我真的不用治了。”

艾琳娜夫人握着女儿的手,眼圈通红。妮丝怎么可能不想治病,只是知道没办法治好,不想让父母继续操心。妮丝越是懂事,作为母亲的艾琳娜夫人越心疼她。

罗岚却固执地走到她身边,说:“让我看看,伸出舌头!”

妮丝看着他清澈的目光,脸微热,闭上眼,小心翼翼地伸出小舌头,样子异常可爱。

罗岚却在心中叹气,妮丝已经十六岁,但身体却非常瘦小,看上去只有十二岁的模样。他假模假样地察看了妮丝的舌头和瞳孔,坐回沙发,陷入沉思,实际却在跟侍剑交流。

侍剑说:“我刚才猜的没错,她根本就不是病,而是特别的体质。这个世界由元素灵气构成,但她这种体质吸收元素灵气的能力偏偏很低,所以注定活不长。不过她这种体质却适合吸收元力灵气,救她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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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体液,放血

罗岚经常跟侍剑聊天,所以也懂一些基本修行术语,于是问:“她也适合元力灵气,不会是地球人吧?”

侍剑失声笑道:“你以为穿越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你以为就地球有元力灵气啊?地球还有人的体质适合元素灵气不适合元力灵气,难道都是穿越的?我可以推断出,这个世界有很多类似体质的婴儿,不过他们在出生的时候就夭折。她之所以能活下来,是靠那些魔药师和什么神官维持,普通人家的孩子早死了。”

“这么说吧,这个世界的食物都富含元素灵气,普通人吃一碗饭,能吸收一半的元素灵气,保证身强体壮;可这种体质的人吃一碗饭只能吸收百分之一甚至更少,他们怎么活?总不能吃五十碗饭吧。这个蛮夷女孩从小吃大量魔药,每一份魔药蕴含的元素灵气相当于同重量食物的成百上千倍,可这样也不行,因为她身体每天吸收的元素灵力有个上限,所以身体一直不健康。等她成年后,身体需要更多的灵气,如果她没办法提供,只能等死。”

罗岚问:“原来是这样。那怎么救她?”

侍剑说:“我把自己的元力灵气都给了你,你身上充满元力灵气,所有体液都蕴含元力灵气。你的口水和你的血液甚至汗水都有元力灵气,你随便制作一份药,然后把血滴入药里面,让她在十秒内喝下去,她的身体就能逐渐好起来,甚至会越来越强大。”

“你没觉得刚才她总是想接近你吗?那是因为你无法完全吸收体内的元力灵气,不停向四周发散,而她本能需要元力灵气,所以不由自主想接近你,吸收你发散的元力灵气。”

罗岚半信半疑地说:“你不会又骗我吧?我不觉得你这种人会把好东西给我。”

“你!你……”侍剑气得咬牙切齿,小脚狠狠跺了三下,“爱信不信!”

罗岚心里其实挺感激“仙人婆婆”的,只不过仙人婆婆一开始给他的观感太恶劣,所以至今喜欢跟她唱对台戏。

他抬起头,看着眼中充满期待的一家三口,说:“我找到治疗妮丝的办法了。”

“真的?”汉弗莱冲上前,一把抓住他的肩,激动地看着他。艾琳娜夫人则惊讶地捂着嘴,眼中充满泪水。

妮丝却静静地看着罗岚,她眼中的罗兰哥哥的身上仿佛出现了圣洁的光芒。

妮丝从记事起就居住在庄园,一生也只去过一次帝都和一次王都,别说同龄人朋友,连侍女都是精挑细选对她毕恭毕敬,一切都是父母为她安排好,长这么大根本没交过朋友。

她的生活非常单调,早起,吃饭,看书,散步,午饭,午睡,下午茶,晚餐,散步,继续看书,然后睡觉。她每天都是这样度过,一天中有二十多个小时要躺在床上,一年也只有两三次机会离开庄园。

罗岚的出现让她觉得今天过得更加充实。一个落难的伯爵继承人,在佣兵中经历苦难,学习剑术,最后杀死恶人,拯救了美丽的女团长——她完全被这个真实的故事打动。

最重要的是,这个人竟然能说治疗自己,这简直太难以置信。

“他是剑神派来拯救我的骑士吗?”受到罗岚散发的元力灵气影响,妮丝潜意识里觉得对方能救自己。

罗岚重重地点了点头,一向以风度翩翩、优雅从容著称的帝国之星、就算遇到再大磨难都临危不惧的汉弗莱男爵喜极而泣,跑到妮丝身前,激动地说:“宝贝儿,你听到了吗?听到了吗?你的病有救了,以后你不用每天都躺在该死的床上了。”

这个时候反而是艾琳娜夫人最镇静,她试探着问:“您是用魔药治疗吗?您需要什么尽管说,需要请更好的魔药师吗?”

罗岚微笑着说:“不用。这样吧,汉弗莱男爵和我一起去找韦斯特,我所需要的药剂他也可以配出来。不过在服用的时候,还需要加一些我独有的配料,只能让妮丝一个人知道。”

他越是故作神秘,别人越不会怀疑,几千年来魔法师们孜孜不倦散播神秘主义没有白费力气。

于是,罗岚给韦斯特列出一个被侍剑稍微更改的简易魔药配方,魔药配方的作用中医来描述就是“滋阴补血,益气养身”,是最为普通的补药。

韦斯特一口气制作了二十份“神秘魔药”,罗岚让他放进自己的魔法袋中,手里只拿着一份。

拿着魔法袋,他跟着汉弗莱来到妮丝的卧室门口,这个时候妮丝通常需要躺在床上休息。

为了女儿,汉弗莱可谓煞费苦心,在妮丝的窗户和门口都放置了价格不菲的“除尘门”,里面甚至有保持温度湿度的魔导器,每天都消耗上百金克拉的元素水晶。

罗岚走进妮丝的卧室。

妮丝半躺在豪华的四柱床上,正紧张地揪着丝绒薄被,略显害羞地看着他,湛蓝的双眼中充满期待和少许羞意——除了汉弗莱,罗岚是第一个进入她卧室的男人,她有一种被他看破隐私的羞耻感。

罗岚走到床前,侧身坐下,妮丝盯着他,眼中的羞意渐渐消失,反而有种温暖的安全感——罗岚散发的元力灵气不断影响她。

罗岚拿出神秘魔药,对她说:“妮丝,关于神秘药剂,你帮我保守一个秘密,因为真正有作用的不是药剂,而是我的体液。因为我曾吃过一种特别的魔药,体液里有不可思议的能力,如果被人发现,他们一定会杀了我的。所以,今后我会用我的血液治疗你。”

他能挤出来的体液就那么几种,口水,泪水,汗水,X液和血液,很显然,血液是目前唯一的选择。

妮丝眼睛瞪得大大的,吃惊地说:“罗兰哥哥,你要把自己的血给我喝?不行,我不能喝你的血!我不能害你。”

罗岚哭笑不得:“我又不是让你喝光我的血,一开始每天喝一点,等你身体恢复以后,几个月喝一次就行。你的体质比较特殊,等你成为剑士拥有斗气后,就不用喝我的血。”

拥有斗气后,妮丝的身体就会逐渐适应元素灵气,身体虽然比不上正常剑士,但总比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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