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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跨越古今的商人-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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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是陶倩倩主动先说话。今天反过来,陶倩倩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着不敢看林忆玲。林忆玲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当然知道陶倩倩是什么原因了。

当下故作轻松开玩笑的说:“倩倩你今天真是个好美的新娘子哟!我这个陪娘丑得都不敢当了,干脆改做你的丫环得了,你收不收丫环我呀,千金大小姐?”

陶倩倩卟哧一笑,气氛马上变得轻松起来,接着姐妹俩闲聊起来,马云龙看着越来越轻松欢快的陶倩倩,心中泛起对林忆玲感激之情,看来选她选对了。

林忆玲的身世其实挺可怜的,三岁丧父,母亲在她十岁的时候,生活所迫,改嫁给一个生性粗鲁的男人,她的继父是做屠宰场生意,是个地地道道的屠夫,非常喜欢喝酒,每天工作完回家都要喝几斤酒,每次都喝得烂醉如泥。

小时候,每当继父喝醉时,总拿小忆玲撒酒疯,打得小忆玲全身发紫,伤痕累累,幸亏有时母亲发现过来挡驾,否则后果不敢想象。十五岁时,忆玲已经出落成一个小美人,少女的身材发育得婀娜多姿,走起路来胸儿乱颤,股部上翘摇扭,吸引住所有左邻右舍的男人。

小忆玲发现继父看她的眼光不同了,经常看得她起鸡皮疙瘩,那眼神好像恨不得把她衣服裤子似的。没办法,她只能选择逃避,可寄人篱下又有啥办法?告诉自己的母亲吧,又怕母亲担心。

终于有一天,在母亲加夜班没回来的时候,继父企图她。她奋力反抗,抄起一张板凳将继父打昏,逃出了家门。当时天空正下着大雨, 她毫无目的跑着,终于跑到大桥下面避雨,家是不能回去了,城里她又没有任何亲戚投靠,又怕母亲知道伤心,只能在桥洞里睡了一夜。

早晨起来,却发现周身无力,浑身发烫,昨夜淋雨没有换衣服保暖,她正发着高烧。烧得无法呼救的时候,正好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出来煅练救了她,男人很喜欢她,愿意收养她,认她做干女儿。从此以后,她跟随着这个男人过日子,打电话回去骗她母亲说去参军了,以后再抽时间看望母亲。

第135章那是一场风花雪月5

若需要自从林忆玲跟了这个男人,他还比较关心她,找了一家财务文秘专业的职高给她读,零花钱外面每个月能定期给她。忆玲是正在发育的少女,一些女孩必备的东西必须得买,比如在大街上忽然下面变成鲜红色,那不是很难堪?一个男人不好过问这些事,所以索兴跟她零花钱自己支配。

忆玲很感激这个男人,他不但救了自己的命,还将她当女儿看待,她从小到现在都没有得过继父一分钱,有时需要女孩子的那些东西,还支支吾吾的找母亲要,羞死啦!有一天忆玲说了一句:“你对我真好!就像我父亲一样。”

这个男人马上回答道:“好啊!你就做我的女儿吧!”从此,忆玲就认了这个男人做自己的义父。在外面,男人就称是她的干爹,林忆玲是她的干女儿,忆玲听到这些甜滋滋的,她以为自己终于找到久违的父爱了。

好梦没做多久,一切又都改变了,林忆玲做了这个男人的。林忆玲永远不会忘记自已惨遭破身的经历,那经历让她现在回想起来,还有一丝战栗,不堪回首。

这个男人在她年满十六岁生何日的时候,将她灌得半醉半醒,一边哄她开心,一边除下她衣服裤子。在毫无准备情况下,男人用他的罪恶之棍刺进了林忆玲的初女穴中。当时林忆玲痛得猛咬住男人肩膀,哭着叫着,下面……象炸裂一般,又痛又辣,痛不欲身,根本享受不到女孩子新婚之夜幸福的快乐感。

之后忆玲并不恨这个男人,反而天真的认为这是对他最好的回报!虽然少女浪漫的梦想彻底破灭,没将自己圣洁的身子献给自己心爱的男人,有些遗憾。

做了这个男人的,这个男人对她不错,经常买好看的衣服和首饰给她,化妆品任由她买,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越来越美丽。那段时间,是这个男人事业了的时候,他见忆玲很聪明,再到职高学校读书简直浪费时间,不如出来帮他的忙做生意,至于学习,可以在工作之余继续深造。

起初忆玲不愿意,因为她本来想毕业后,找到一份工作,自己想搬出去住,自由享受属于自己美好的生活,寻找她喜欢的男朋友,因为她根本不爱这个男人,只是从内心上感激他而已,每次跟他做那事,除了勉强应付,没有任何幸福可言。

想法还没来得及实现,包养她的这个男人生意失败了,为挽回局面,竟然跪下来求她,让她到一个愿意借钱的老板那做秘书,因为那老板提出条件是:做他的外包。任何一个男人谁会愿意将又漂亮又年轻的甘心送给别人?不是实在没办法,谁会甘心?!尽管内心十分的不愿意,但要挽回自己的事业,只能牺牲自己的义女兼了。男人有事业,容易找得到年轻漂亮的女孩,没事业!再好的男人,也没有女孩喜欢。

但杜有德这种类型的男人除外,他虽没有事业,但他脸皮厚,会吹牛!脸皮厚到可以吹某某几处产业他也都有股份,现在他的钱全拿出去投资了,手头上缺费用。如果你们女孩肯帮他出费用,以后一定会报答,世界各地任你去旅游,在国外给你置花园临海别墅,豪华轿车,菲佣服待。一大通美好的蓝图描绘给年轻漂亮的女孩们听,次次可以财色兼收!为了报答这个男人的救命和养育之恩,忆玲考虑再三,无奈的答应了下来。来到这家公司,多亏这个老板的老婆看管得严,老板迟迟没有得手,老板娘是明白人,知道自家老公垂涎林忆玲这个狐狸精,这漂亮女孩呆在公司迟早是祸水!所以借故经常给她穿小鞋,刁难她,目的是想赶她走。已经获得工作经验的林忆玲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想凭着她的才能自已闯一番事业。

程潞在应聘人中间一眼相中了林忆玲,认为她不但美丽,而且为人善良,因为从她清澈的眼睛中可以看出一切。工作了一段时间,发现她很有工作能力,善解人意,做事井井有条,不该说的话绝对不外说。

很快将她提拨到马云龙身边工作,当得知她的身世后,马云龙和程潞她们格外关怀和照顾她。让她感觉到从来没有过的家庭温暖,程潞将马云龙一些秘密告知林忆玲时,她惊呆了,没想到这世上竟然有如此完美的男人,本来已经心存祟拜的少女之心,不自觉得种上爱的种子。

当时机成熟,程潞请求林忆玲嫁给马云龙,大家一起做好姐妹,林忆玲当然求之不得,欣然应允。刚第一次和马云龙结合时,被他的温柔和强悍所征服。

那天晚上她被程潞带到一间房里,房间散发着一股淡淡玫瑰香精味道,房间照明呈粉红灯光颜色,床面和薄被是红色,周围环境布置得优雅浪漫和温馨,程潞告诉她这里将是她们的新婚之房,说完笑着离去。

不一会儿,马云龙走了进来,微笑着对她说:“你想听什么音乐?我们跳下舞吧;我是个跛脚鸭,跳不好可别笑哟,”

短短几句话将林忆玲逗得笑起来。

前面跳时是正规的“慢三步”慢慢得变成了贴面舞,再然后,二人的唇吻上了,前胸互相厮磨,男人下面的硬物顶到女人的小腹上,手不安分的在酥背和股间穿梭着,林忆玲情不自禁的动情娇喘。

此时的少女秀发如云,眼角含春,红唇似火,那白嫩细腻的脸蛋略带红晕,在粉红明亮的灯光下尽透露出无限的娇羞与妩媚来。那雪白的身子骨把在手中让马云龙觉得肉感极佳,皮肤细腻润滑,特别是她的细腰好似没了骨头一般的柔软与娇弱,长形瓜子脸上挂着一双水汪汪的狐媚眼,媚极了。

马云龙不能再装绅士,开始对女孩下手了,他居然不顾女孩的轻声抗议执意除掉她的上半身包括罩杯在内的一切束缚之物。今天林忆玲特意穿了白色婚纱装,十足个新娘子,裙子很容易脱,不一会儿上半身赤光。

林忆玲并没有阻止男人所为,只是嘴里故意娇骂:“你真个急色鬼!”

马云龙也不理会她,用双手拉开林忆玲纤细的腰身仔细地端详起这个新娘来。林忆玲的胸前一对宝贝并不是很大,也不小,属于中等,马云龙一只手抓住稍微露出二分。两人当时都很兴奋!马云龙迫不及待的跟她恩爱起来……

那天晚上马云龙心里开心极了,又一个美人任意为他所用。当初林忆玲刚到他身边工作时,看着女孩娇柔身躯老在眼前晃荡,恨不得就地正法,但又拍扰乱了程潞的计划,只能强行忍着。现在林忆玲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他要使尽一切手段让这个娇骚发嗲的女孩成为他贴心温柔的****!

马云龙见林忆玲叫得如此荡漾,高兴的把嘴贴近她的耳朵对她说道:“你以后和潞姐她们一样,以后在自己家不能叫我老板,要叫哥哥或者老公,知道不?”

林忆玲一时半会没听明白,马云龙又重复一遍,女孩感动得流下热泪,忽然又笑了起来,笑得如此妩媚勾魂,惹得马云龙更加肉紧的加紧力度用力的折腾起林忆玲来,只搞得女孩死了爹娘似的又叫又喊。当然,她更是深情地呼唤马云龙为“好哥哥,好老公”那天晚上,林忆玲彻底被融化掉,无论从身体还是心灵上。那次激情又持续了三次,林忆玲不是含苞初女,可也经受不了如些的折腾。以前那个男人虽然好色,但身子骨不行,尺寸也小很多,一个晚上只能一次,最多二次,那还是吃完壮肾药后的效果,而且不超过三分钟,草草了事,林忆玲实际上根本没得到过任何满足。

现在自已感觉好象又被开了一次苞一样,本来对马云龙有着深深的爱意,在身体被征服过后,林忆玲彻彻底底,死心踏地爱上马云龙,因为她终于得到婚姻的幸福,属于她真正的幸福。

林忆玲与陶倩倩手牵手朝马云龙走来,看见马云龙正盯着她们傻傻的,那种男人即将得到女人身体的那种得意之笑,林忆玲知道这个时候他不会想什么治国安邦,扶贫济弱的好事情来,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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