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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约终焉-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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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步穿杨,一箭三雕神马的,对于个只是拿着鼠标玩爆头的半宅男来说,很有挑战的难度,不亚于只花上几天时间,就能画出荣登榜首的动漫,把火影、死神、海贼王等等的都给一脚踏平,看来就是自己低调地成为了灵栖者,还是没有作弊系统的男主方便,学什么东西加点冲经验,下一刻立刻成为比苦修一辈子箭术的游侠更犀利的BUG。

可即使是这样,我旁边的老帅哥科比,也是咬牙切齿地大呼作弊,说如果不是知道众神早已在远古时候的黄昏之役尽数覆灭,他肯定会认为我不是某位神祗的转世,就是某位女神的私生子,要知道我不久前,还是相当三等残废级别的普通人,力量、敏捷、体质都处于偏下的水平,现在却成为了一名下位骑士,实实在在地踏进高手的范畴。

“技巧大体上是没有问题,余下靠的是修炼,再修炼,把所有的步骤都变成身体的本能,这点相信你并不陌生,要不然的话,你也不可能一次次从炮灰营中活着回来。”随手将没入靶心一侧的岩石近2厘米的木箭拔出,科比谈不上太满意的道,大概是由于我没办法像那些开窍的男主一样直接爆种,练上几个时辰,就抵得上常人十年苦修。

可对目前的成绩,我已经很是满意,因为除开技巧方面的缘故,装备也有很大的原因,我不是那种放着大狙不用,拿着小刀虐菜的高手,只是喜欢找上群志同道合的骨灰朋友,玩场实力对等的高水准比赛,但拉拉做工粗糙的半新旧猎弓,我知道自己的这话很没有说服力。

我也想像古代的猛士,或者穿越到过去的男主那样,大叫拿N石强弓来,接着崩的一下拉断,秀秀威猛力量,接着大叫这弓太次品了,再拿更厉害的来,如何重复N次,三四张强弓合在一起都给男主一次性拉断了,事情发展到这里,不要说礼贤下士收买人心的君王,就连我也不好意思说没有好的货色,只能苦着脸将某某神器拱手相送。

“用起来不顺手,这小山镇怎么没隐居几个绝世工匠在此呢?”十一枚银币买来的半新旧猎弓,在我手中显得很寒酸,具有斗气的自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用小拇指就可以一次性拉断十张这样的次品,但是,我使用起来却很小心,这弓算起来可是值六只萝莉的身价,现在的我还没有资本肆意挥阔,就是有自己也不会去做那些无聊的事。

再次试试拉弓时候的手感与力度,我直接把猎弓背在了身上,提起箭袋,整理下腰间的断剑,然后拿起露娜乖巧递过来的干粮黑麦面包,和其他人打了下招呼,离开了修道院,至于目的地,就像小山镇所有的男人那样,赶在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多狩猎上几头野兽,好赶在黑心商人到来收购毛皮前,多攒下几张,多卖出点卑微的铜板。

不过,我的最终目的地今年却和其他猎人不同,而是在远离小山镇的森林深处,也就是依照男主穿越路线,猎杀某某魔兽的地方,但作为主角肯定是有惊无险,几天下来票子有了,不小心妹子也救回来了,还有些则是遇到某某临死的高手大发横财,再不然就是遇到两只神兽级别的怪物火拼,最后坐收渔人之利,这本没有什么的出奇之处。

错的都是我,正所谓经验主义害死人,以自己腰间那道依旧隐隐作痛的疤痕为证,小人物是杀不动魔兽的,各种MISS,各种不破防,甚至是对方躺在哪里给你杀,就凭镇里的破烂货色,你也不一定能够伤得了对方,如果你穿越自带作弊系统福利,建议还是从杀蚂蚁起步慢慢揣经验,不然像我那次半死不活地躺上大半年,就知道郁闷了。

前往森林的道路并不算寂寞,时不时可以遇上几个结伴同行的镇上猎人,他们手上和肩膀上,或多或少的都挂有了收获,小到几只野兔山鸡,大到狍子野猪这类的大个猎物,回去一下锅,就是满嘴流油的牙祭,可和相熟猎人打下招呼的我,却不禁想起个看上可笑的笑话,说的是经常开荤吃肉的老猎人,居然直到死都没尝过半口白面包。

猎人的生活并不算阔绰,只是比其他草根职业,多出可以经常吃肉这样的福利,但是为了这样的福利,往往还给拿命去拼搏,没有那个敢拍着胸口说自己能够做一辈子的猎人,就是全副武装到牙齿的山口山强团,在开荒的时候,往往也会因为各种意外,一地躺尸,HelpMe满屏,所以,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猎人是种很危险职业。

在狩猎的时候,只要猎人一不留神就会伤在野兽手下,幸运点的重伤修养上几个月,惨点的直接尸骨无存,但最为悲催的还是人活下来了,却缺胳膊少腿成为家里人的沉重负担,为此,大家都选择了组队杀怪,这能够将危险最大程度降低的正确方法,没有五个以上的人手,没有谁会去靠近森林的地方狩猎,当然,拥有光环的男主除外。

如果不是成为了下位骑士,已经尝过深刻教训的我,肯定不会被驴子踢了N下,发昏到学那些男主一个人孤身狩猎,吃独食谁都知道很有赚头,可这也得要有这个命去享受,讲究个人英雄主义,好装酷耍泼的人,开副本的话,以我的脾气,一次忍了,第二次也忍了,第三次直接踢人加黑名单,做好事两次就足够,我没有事不过三的习惯。

“吼!”一阵低沉的刺耳咆哮,随着个巨大的黑影而来,还纠结在套装还差两件,新地图没开等等源自于悠久过去的事情,不知不觉中的我已经身处于森林的深处,也就是魔兽出没的地方,至于魔兽是神马东西,可能比科普中介绍猪是不是会爬树,更为广大围观党熟识。

漆黑皮毛隐隐带有鳞片状的角质,全身透着种王霸之气,只不过那满是獠牙的猪头,很是破坏了这头魔兽的光辉配角形象,但没有谁会因为外表小看眼前比牛犊还大上三分的家伙,而这应该被称为蜥猪的魔兽,擅长物理打击和防御,具有碾压重装军士的恐怖实力,单纯以力量来说,远远超过大多数的下位骑士,甚至直追大骑士的程度。

“典型的攻高防也高,外加体力满载的肉盾单位,这还是最下位的魔兽,真不知道那些主角,怎么用牙签一般的匕首,加自制的木弓,杀魔兽,和游戏里用神器秒杀史莱姆似的。”面对气势汹汹缓慢向我走来的蜥猪,我显得很脑残,就像吓得目瞪口呆的反派角色,居然没有像主角一样蛤蟆后空翻七八周,然后,很酷地就地卖萌滚来滚去。

很简单地取下猎弓,很平常地拉弓上弦,接着,附加上斗气将铁质箭头的利箭,射向距离自己不足六米的蜥猪,唰的一下洞穿了对方的左眼,然后呢?怪一下就被秒杀了,嗯,好像不太可能,折算做游戏,我充其量也不过是打出一次弱点伤害,对血槽超高的魔兽来说,只是少了那么一小截,接下来还给花上不少的时间来磨BOSS的血。

此刻,被我射瞎眼睛的蜥猪,发出愤怒咆哮的时间稍微迟上好半会,因为它根本不会想到居然有人面不改色地在一触及到的地方,用弓箭伤害它,而且还不只一下,而转到我的画面,拉弓射箭,再拉弓射箭,除开第一次开门红,我一连射出五箭,都没有命中对方的另一只眼睛,附加斗气的箭头只是在对方的硬皮上擦出火花,就是不破防。

接着,按照回合制游戏,蜥猪发动了猪宊猛进,庞大的身躯整个撞向我,这次,围观党肯定认为我,应该卖萌滚来滚去了吧,但又是对不起,我个人而言比较有洁癖,不喜欢弄脏衣服,因为弄脏要洗起来很麻烦,就是有人给我洗,也给考虑踏着花花草草怎么办,不对,应该说是,弄破了衣服还给额外花上几个铜币来打补丁很不合算。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如果真的战斗到需要满地卖萌,四处翻滚的地步,那也就意味着双方的实力差距,达到了只能用主角光环才能咸鱼翻身的程度,向来没有主角命的我不用多少,这时候肯定是第一时间战略转移,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嗨!看着威猛无双的蜥猪愤怒地撞过来,我有点感叹,攻高防低,防高攻低的怪,哪里才有呀?

PS:关于写书的问题,我不会像别人那样指天咒地说节操满满绝对不会TJ,到头来还是进宫服侍老佛爷去了,我只会说除开不可抗力,或者再次出去闯荡,长久以来养成的劳碌命,总是会郁闷地驱使自己找点事情来做,就目前看来我比较喜欢将空闲的时间放在吐槽码字上面,看小说玩游戏神马的只是消遣消遣,计算下来每天的时间足够码4000字的份量,另外吗?英灵的契约内容很简单,除去像是某某法律条款一般的文字游戏,总结就四个字这么简单,“同生共死”而已,有些东西不需要想得太复杂,就如同网络某些情圣秀出他们五六万字洋洋洒洒的犀利情书,但结果也就三个字“求合体”而已。

第十一幕 吃是门深奥学问

战斗依旧继续,我看准对方的攻击方向,轻巧地利用敏捷上的优势,转移了位置,看似惊险,却熟练到不知道多少次的规范闪避,MISS掉了蜥猪野蛮的撞击,回身准备继续射击的我瞄准了一下,又不得不放下弓箭,背向自己的蜥猪好像没有什么要害,因为我这个人从小就很没有文化细胞,花残呀,满腚伤呀,很是伤不起,很是不懂得欣赏。

再加上我比较喜欢清淡,没有某某男主大吼一声,先是火球,闪电,加风刃卷轴的劈头盖脸猛砸,然后,用自己的武器从魔兽后面发动各种爆,各种千年杀,要知道狩猎的目的可是为了口腹之需,千年杀,可是会让对方肠子里面的米田共横飞,从而造成严重食物污染的。

同时,不知道是我看书太马虎,还是为了追求那短少简练的2000字,内容上省略很多情节,从我的理解上看,男主用长剑各种爆,各种千年杀,干掉魔兽后,直接拿起剑来放血剥皮,然后切下大块的肉,用剑穿着放火上烤得外焦里嫩,注意这里,主角就只带了一把剑。

为了显现男主的厨艺,不外乎怪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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