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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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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手机。
  所以,把宝贝手机当成闹铃还是有一点点好处的,最少总是在关键的一秒迫使自己醒来,不然,失去的就是宝贝手机了,这可是他花了多多银子和一个晚上的工作日才买来的。
  何世儒懒懒地学生会专用宿舍的房间里爬了起来,嗯,他当初会爽快地加入学生会,就是看中了学生会成员可以单独拥有一间宿舍。
  何世儒狠狠地揉了揉头顶乱蓬蓬的头发,张大嘴巴打了一个大哈欠,显然一副还没有睡醒的样子。
  先把手机的闹铃功能关了,才往浴室走去。
  很快,一个邋遢男进去,出来的是一个优雅俊美的贵公子,嘴角还挂着一抹让女生脸红心跳的邪肆笑容。
  从一堆书里面翻出一包不知道放了几天的干面包,何世儒看着面包上那团团的青绿色,撇撇嘴,拿着它出门,扔到了楼梯拐角的垃圾桶里。
  因为今天新生报道,作为学生会一员又是一名被劳役的大二生,何世儒得去校门口帮新来的学弟学妹们提包指路了。
  但真的出门了,何世儒就放慢了速度,慢悠悠地晃到校门口的新生接待处,那里已经开始有新生来报名了。
  坐在新生接待处后面的黄小琼(学生会干事之一)一见到何世儒,娃娃脸一变,瞪着迟到的何世儒,要笑不笑地说:“何副会长真是悠闲啊,七点半在这里集合,现在都九点半了,能否告诉我们一下,何副会长昨天晚上是不是又做了什么美梦呢?”
  因为每次迟到,何世儒都会说晚上做了美梦,舍不得醒来,所以就迟到了。这种骗鬼的话总是让众学生会成员哭笑不得,除了口头上调侃一下根本不在意被调侃的何世儒,都拿他没有办法。
  “那是当然的。”何世儒勾着邪邪的笑容,走到黄小琼的身边,对着她的耳朵低声说道:“但是这个美梦不好说给我们学生会美丽可人又能干的小琼同学听的。不然,我会被某人‘杀’了的。”说着,狭长的眸瞟向另一张新生接待桌后面正接待着新生的朱海涛。
  黄小琼在何世儒靠近就脸红了,斜嗔了何世儒一眼,又看了远处的朱海涛一眼,假咳一声,侧过身子,正好躲开了也打算退开的何世儒,凶狠地说:“何副会长,既然昨天晚上做了美梦,那么今天肯定是很精神的,有个去火车站接人的同学刚接了一趟人回来,胃痛发作,所以,接下来何副会长就去代替那个去火车站接人的同学,等五分钟坐车去接人吧。”
  何世儒脸上坏坏的笑容不变,道:“好啊。只是我还没有吃早餐,小琼同学能否让我去买点早餐来顶个肚子,不然像那个同学一样胃痛发作,不是又得让小琼同学找人去代替了吗?”
  黄小琼咬牙切齿地瞪了何世儒一眼,转身从挂在椅背上的背包里拿出一包饼干丢给何世儒,没好气地开始赶人:“何副会长,今天你别想偷懒!快点去,车要开走了!”
  何世儒接住饼干,嘴角的坏笑依然不变,转身往后扬了一下手,“谢了,小琼同学。”然后去朱海涛那边又顺了一瓶水,才往新生接待车走去,一路遇到好多全家出动大包小包直接到学校来的新生,摇了摇头,想起了自己刚来学校报道时一个人的轻松,却没有想到,还是免不了要做一次提包工,真是命苦啊!
  ————
  几天后的九月份虽说是秋季,但气温还是属于夏天的。
  谷宇的肚子四个多月了,别说挻出来,几乎是看不出形状,只不过腰稍稍丰腴了一点,让凌朔抱住了就不想撒手。
  也因为如此,凌朔和凌习棹的打算落空了,还以为到开学时谷宇的肚子会大起来,肯定是门都不敢出,哪知谷宇除了肚子没有变大,孕吐的症状在三个月一过,就消失得一干二净,吃嘛嘛香,身体还抽高了五厘米,突破了一米六,变成了一米□,可把谷宇高兴得什么似的。
  ——
  谷宇兴奋得整个晚上都没有睡多少,天一亮就醒了,要不是横在他腰上的手太霸道,他可能在天一亮就起床了,而不是睁着眼睛看着凌朔的睡脸,然后被凌朔抓包,差点给吃了。
  不想被吃就得接着睡觉,这一睡,就睡到了九点。
  起床后,谷宇去浴室刷牙洗脸,又为凌朔准备好洗漱的牙刷,才回卧室叫醒凌朔,被凌朔拉着狠狠地吻了一个;等凌朔打理个人卫生时,他已经穿好了衣服,再为凌朔准备好了衣服放床上。
  幸好凌朔的衣服都是差不多样式,谷宇准备起来也不麻烦,加上凌朔本人的优秀,无论穿怎么样的衣服,都是酷帅得让人移不开眼,况且这些衣服都不是什么便宜货。
  就是谷宇所穿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凌家特别定制的,只是以谷宇的迟钝和眼光,不知道而已,但知道那些鞋子很好穿,因为穿起来不会瘸得太厉害,如果不仔细看,还看不出他的左腿是瘸的呢。
  或者说,自做了凌朔的未婚妻凌家的小少夫人,谷宇还没有为衣食住行忧心过,因为这一切都不掌握在他的手里。凌家如果要谷宇忧心这些事情,那凌家也到头了。
  虽然凌朔把自己在[听风小区]的房产证书交给了谷宇,不过谷宇却完全不知道,把凌朔给他的牛皮袋子看也不看就小心翼翼地锁在了俩个人的卧室的某个抽屉里,钥匙就藏在了桌子上的笔筒里。
  哦,说远了。
  谷宇和凌朔一起走出房间来到餐厅,以为这么迟了,大家都吃完去上班了,可凌修阳和万华还在,不过早餐已经吃过,正喝着香浓的咖啡等着他们两人的样子。
  谷宇轻声地跟凌修阳和万华打了一个招呼,在凌朔拉开的椅子上坐下等早餐。
  楼伯在凌朔和谷宇刚一坐下就进来了,身后跟着两个推着小车的佣人,让他们把凌朔和谷宇的孕夫早餐都端上了桌,说:“小少爷,小少夫人,请用早餐。小少夫人,多吃一点,这样小小少爷和小少夫人都会长得壮壮的。”
  “……嗯,呃,谢谢楼伯。”
  ————
  何世儒跟着新生接待车回到学校了,不是他想,而是被那边的同学和老师赶回来的,因为他坐在广场上的棚子里尽可能地偷懒,哪会举着新生接待牌站在火车站出口等人啊,最多同学把人从出口接出来后发几瓶水去,连老师都比他忙。
  不过很奇怪,学校的师生都知道何世儒是个懒洋洋的家伙,但对他就是狠心不起来,还会惯着他,这样一来,何世儒就更会偷懒了。真相就是何世儒这厮除了学习好,就是他的嘴巴呀特会哄人,算得上巧舌如簧或可说巧舌生莲,不管男女老少,都逃不过。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何世儒懒归懒,却是对每个人公事或私事拜托他,都会能帮即帮,不能帮也会帮着想办法。既是说,何世儒能那么光明正大的偷懒不会挨批,在同学的眼中,他讲义气;在老师的眼中,他听话。
  其实,只要看何世儒嘴角不变的坏坏笑容,就该明白,何世儒是个很会装的人,但众人就吃他的这个调调,最少他装得很真,以至让众人迷惑了。
  何世儒把一车的新生往黄小琼面前的接待处一丢,自己坐到后面的太阳伞下用学校简介单扇着,还直呼“真热啊真累啊”的话,让忙得手忙脚乱的黄小琼等人真想揍他何世儒大爷一顿,他们才热才累,而不是他这个没有坐相的家伙该说的话。
  何世儒早就练就了一身铜皮铁骨,普通的眼刀子哪能伤得了他?照样心安理得地坐一旁摸鱼。
  可没几分钟,他乱转着在新生中“猎奇”的眼睛里闪过一道暗光,盯着那群比其他家长们要来得有气势得多的人,特别是被护在中间的两个人,让他忘了在偷懒摸鱼中,起身往他们热情地迎了上去,也让他背后的一群接待人员都用见鬼的表情看着他的背。
  ————
  A大就在A市的南区,从凌家本家开车穿着三分之二的A市,走环城快速路,两个小时左右就到了A大的校门口。
  谷宇和凌朔吃完早餐出门,凌修阳和万华亦步亦趋地跟着,这两个人早在一个月前听谷宇要上大学,就为了今天请了假。
  但看到大门口台阶下停着的一排十辆黑色高级轿车,连凌朔看着都黑线了。
  最后,十辆黑色轿车换成两辆军用吉普,二十个人的保镖(士兵)减少成八个。当然,换车减人这些事情谷宇是没有半点话事权的,因为这本来就是凌习棹和其他知道谷宇有孕后紧张的凌家人为他准备的。若不是都有工作必须做,都会像万华和凌修阳一样翘班陪谷宇和凌朔去学校报道。
  ——
  两辆军用吉普在各种大车小车忙乱的校门口并未引起多大的注意力,但从吉普车上下来的人还是让众新生和其他人都震惊了一把,无不在心里暗叹:哟,这是哪里来的太子爷,居然有清一色的八个黑衣保镖护驾。
  被扮成黑衣保镖的八个士兵护在中间的谷宇微微低着头,眼睛里的兴奋和激动被众人的眼神看得很是不好意思,可他一个孕夫为了上大学答应了很多的不平等条约,身边最少跟四个士兵是最基本的。因此,谷宇让自己努力忽略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眼光,小兔子一样双手紧紧地揪着凌朔的衣袖,就是不让凌朔牵着。
  “小宇,你要是不习惯被人看,小朔会很乐意把你藏在家里哦。”因这里在外面,戴着黑超的凌修阳,脸孔是酷酷的,语气却是轻松的。
  “不要。我……我会克服别人的眼光的。”谷宇稍显得底气不足地说,心里默念那些人是小鸡小鸭小牛小马……然后,真的不怎么怕了。
  “四叔,你就不要吓小宇了,他现在比起我初见那会儿,不知道要好多少倍,你不见他跟我们对话都不会低头了吗?现在也不怪小宇,我们这样是挻招人眼球的。”万华说着,抬手过去摸了摸谷宇的头,笑道:“小宇,你做得很好。”
  谷宇很高兴。
  “这叫威慑!”凌修阳大言不惭地说,可也说对一半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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