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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前要做的33件事-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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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是一件铠甲

张爱玲在《烬余录》里写到一个来自马来半岛的女同学苏雷珈,在战乱中撤离时还是设法把自己最显焕的衣服整理起来,在炮火下设法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搬运下山。后来她在红十字分会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地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虽觉可惜,也还是值得的。那一身伶俐的装束给了她空前的自信心,不然不会同那些男护士混得那么好,一起吃苦、担风险、开玩笑,渐渐的话也多了,人也干练了。

衣服的确是一件铠甲。你觉得衣着得体的时候就好像得到了一层坚硬的外壳,自然态度也悠闲了、谈话也自如了、行事也就洒脱了。别人看着也舒服。一旦穿着笨重的厚毛衣进到酒店,自己先出了一身汗,一半是因为热、一半是因为拘谨造成的,自己先就不自在了起来。穿着西装去度假也显得蠢相。上台演讲之前,如果不幸丝袜钩破了,或者进入会场后发现自己和其他人穿得有点格格不入,自信心会霎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事先准备得十分充分的演讲,也可能会搞砸。你总是想尽量缩拢你的腿,以免别人注意到你破了的丝袜;天啦,有人在笑,一定是笑自己穿得蠢相;脸色腾的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不敢再看台下的人,额头也开始冒出汗珠,语音颤抖,哪怕尽力吞咽口水也无济于事。而且这种糟糕的状况会越演越厉,最后你几乎是逃下讲台的。一直戴着大黑框眼镜的“丑小鸭”,连说话都小声而怯懦;一旦换了“博士伦”戴,一下子就变成了让人惊艳的美女。不是因为一副眼镜的改变这么大,而主要是因为神态改变了,充满自信心的人会让别人也忍不住欣赏她(他)。

所有的人一眼看过去几乎都可以立即分为两类:一类是注意穿着打扮整洁的,一类是不修边幅的。注意整洁的人衣服鞋袜都搭配过,虽然看起来不着痕迹,可是整体感觉舒适。可是早上起来连头发也不梳、脸也不洗的男人,连他养的京巴狗都变得破落相——毛色灰溜溜、长毛脏得成一绺一绺的,还打着卷儿。

虽然不用把大把的钱都往精品店里扔,几年下来置衣服的钱够买一层房子;衣着但求得体、干净就行。整洁与富有程度没有绝对的关系,穿金戴银的人一笑露出牙齿上残留的菜屑来,那才有够恶心。

不要妄想藏拙,你一站出来其他人就会把你从头到脚看得清清楚楚。哪怕是鞋底,当你坐下来翘起腿的时候,对面的人也会看得一清二楚——是否有太多土、商标是否还留在上面、鞋跟是否已经磨得歪斜了、或者有一个丑陋的大厚底儿用以垫高身形。当你上楼梯的时候,走在你后面的人也会看得清楚这些。从而大致明白你刚从什么地方来,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有车还是没车,趣味如何。所以出门的时候把自己从头到脚都收拾利落吧。千万别用一双破鞋搭配昂贵的衣服,那对你的形象毫无裨益;哪怕衣着朴素、穿着抹拭干净并且每季都修整过的旧鞋也没有关系。

孜体事大

外表问题事关精神状态,不可小视。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无论如何总是尽量做到整洁、时时修饰自己。丧失了兴趣和追求的人,才会任自己一再的邋遢下去。停止了前进的人通常也就不那么注意外表了,人年轻的时候天天把皮鞋擦得锃亮,到老了天天穿着皱巴巴的老头衫,就是这个道理。整洁的人通常也乐于参与,而邋遢的人通常是看见熟人也溜边儿走。这种信息也会直接的传递给别人,当他考虑该升谁的职或者把机会给谁的时候,会想既然这个人已经自己放弃了,那么就放弃他吧。

整洁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表现。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身整洁的人总是把家里也弄得窗明几净,让别人心情也好。“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不整洁的人出门也会随地吐痰,阳台上的灰土直接扫下去也不管楼下邻居是否晾着被子,一包垃圾直接就从车窗扔出去;甚至可能会乱翻公路隔离带,哪怕过街天桥就在前面50米处;到银行也不乖乖等在黄色一米线后,而是习惯性地往前凑。

让我们都开始整洁的行走吧。

第一部分 生活方式篇速成“保留节目”

我有一个从事外事工作的朋友最近买了一大叠CD在家里“做功课”,每每吃完晚饭就开始记诵歌词,苦练卡拉OK。他已经35多岁,平时在场面上也很有些地位和风度。可是天生有点五音不全,现在不管是朋友聚会还是场面上的交际大家都爱把地点选在“钱柜”或者“麦乐迪”,没有“拿手歌”的他觉得很有赶上的必要。

媒体圈里为什么男记者容易比女记者混得好?除了一样的勤奋努力之外,在高峰会议里碰到了某企业的老总,趁空挡男记者可以走过去拍拍肩膀、两人一起走到外面抽根烟就熟捻起来,采访也就容易进行多了。

凡事都需要一些切入点。在众多各种各样的交际场合,使自己具备一个“闪光点”是非常必要的。练习两首动听而不媚俗的拿手歌;和管理界人士聊“麦肯锡的金字塔原理”,和艺术人士谈谈古董,很容易迅速打开局面。在朋友圈里,如果你有一两个“保留节目”时时凑凑趣儿,博闻而且健谈,那么你将会十分讨人喜欢。当然,如果你聊完全球经济跟互联网之后,再谈点中世纪历史跟哲学,那将会更加迷人。

谈资

一位做销售经理的朋友也是一个动物学和研究电影的专家。他知道塞伦盖蒂、内罗毕的种种细节,用一种专业而热切的语气描述非洲狮子和大象,总之他的谈话就像美国国家地理杂志和Discovery频道的节目一样引人入胜。另一位朋友对种种名人掌故了如指掌。众所周知林徽音曾是上个世纪初的中国新式才女,她嫁给了建筑学家梁思成,后来俩人还一起设计了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可是诗人徐志摩和她也曾有精神上的眷恋,志摩死后,林徽音还写了一首诗《别丢掉》,“别丢掉那一把过往的热情……”。还有一位爱慕林徽音的人是逻辑学大师金岳霖,因为林徽音别嫁,他终生未娶。金岳霖先生在北大执教,晚年的时候同学少年都故去了,有一天他约了好多人吃饭。大家都不知道那天吃饭有什么由头,又奇怪的觉得金先生很隆重的样子。后来金岳霖说:“今天是徽音的生日。”每次席间朋友讲起这个故事的时候,大家都唏嘘一场。然后大家都会静默一些,人人都想起了少年情怀总是诗,有哀愁但是却美好的旧日时光。一顿饭因此也吃得高雅而富有怀旧美。

这样的场景我们时时都会注意到:背景都差不多的几个人聚在一起,总有人能引起话题或者成为议论的中心;而有的人总是枯坐一边,插不上嘴。社交其实是一场竞赛。虽然没有一个真实的奖杯放在那里,可是时时有淘汰出局的危险。

我有一个同学是这样形容她的前一个单位之无趣的,说:“在那儿呆了半年,连黄色笑话都没学到一个。”她的完整意思是说:不管有色儿还是没色儿的,没有一句值得转述的有闪光点的谈资,那些人太没意思了。

怎样让自己知道得更多?回答当然是看书。看书也是大有讲究的。你知道现在出版业十分兴盛,三大表现就是:第一越幼稚越流行;第二出书的门槛越来越低,也就是说书的数量大大增加了;第三跟风之作太多,一本《上海宝贝》出来火了,马上《北京宝贝》、《深圳宝贝》就跟着出来了。如果有兴趣对某一领域深入一下的话,一定要找对作者的书看。例如对中国服饰文化感兴趣,那么可以找沈从文先生写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来看。六百多页的一厚本,而且全部是繁体字。大家都知道沈先生写过《边城》,其实他解放后一直在博物馆工作,最大成就就是写了这本专业书。关键是确定领域后,找对关键的人、和最“正宗”的书。看这么一本,胜过看瞎编乱造的十本。然后你说话就会有底气许多。

流行的东西也是要知道一些的。不过看看财经类媒体后面的“生活方式”栏目、时尚类杂志最后的书评、影评和推荐,每天上上网,一般也就能掌握全面的情况了。

记住一些数字和事实是非常必要的,这样会增加你谈话的说服力和吸引力。道理就像现在的经济管理图书出版界一样。全球畅销1亿册图书《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原来中文译名叫《与成功有约》的时候,在书店里根本卖不出去;后来改了个名字,很快登上最畅销的榜单。以阿拉伯数字命名成为最近出版的众多管理类新书的潮流,例如热门的《4+2:什么对企业真正有效》、《3法则》,以及《高效经理人的8个思维原则》(《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姊妹篇)等等。数字具有点石成金的魔力,总比那些毫无特征、似会从脑子里自动弹出去的名字好多了。别人听起来也会觉得有章可循。

才艺

多才多艺的人总是让人羡慕。念书的时候,跳舞的女孩子总是被最多的男生倾慕,而弹吉他的校园歌手也会引起一大批女生为他尖叫。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风靡大学校园的“诗人”在现在看起来太过时了,可是你别说,还真有不少女生吃这一套,因而爱恋上神经质的写诗男孩。

才和艺,在社会上一样管用。出色的专业人士若能唱两首歌,会大大增加魅力。不过别再唱那些《知心爱人》和《读你》之类的歌,别人已经真的听腻了。选两首美国老黑的优美旋律,或者陶喆的新歌就要好些。周杰伦的《东风破》我真的也很喜欢,不过不能模仿,谁要那么口齿不清地跟着念叨准不受欢迎。唱歌之外,如果再能合着《花样年华》里那段著名Nat King Cole的“Quizas Quizas”的曲子跳一段拉丁舞的话,那真是太棒了。间歇的时候再聊一聊以前《联想环球影院》节目结尾时候的那首法语歌——《魔力大道》的法文念法,别人简直会对你肃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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