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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出世-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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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赌吧,”另外一个人说,“如果你能按我们说好的条件:不穿衣服,只带一把刀子,一条绳子,就能从森林里扛回一只狮子,我出五千法郎。” 
泰山瞥了迪阿诺特一眼,点了点头。 
“一万!”迪阿诺特说。 
“行!”那个人回答道。 
泰山站了起来。 
“我得把衣服脱在镇郊什么地方,这样,如果天亮了我才能回来,不至于光屁股从大街上走过。” 
“你现在不走?”那个打赌的人惊叫道,“要等到晚上?” 
“为什么不能?”泰山问道,“公狮子只有夜晚才出来,所以那时去更容易碰上它。” 
“晚上别去,”另外一个人说,“我可不想让自己的手沾上你的鲜血。你大白天儿去就够莽撞的了!” 
“我现在就出发。”泰山答道,然后便回他的房间去拿猎刀和套绳。 
人们跟他一起走到丛林旁边,他把衣服脱在一间小仓库里。 
可是,他要往黑漆漆的灌木丛里走的时候,大伙儿都劝他就此罢休,打赌的人更是极力劝他放弃这次鲁莽的冒险。 
“我承认你赢了,一万法郎归你。你要去,只能是送死。” 
泰山大笑着,眨眼间就消失在密密的丛林中。 
人们默默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回转身向旅馆慢慢走去。 
泰山刚走进密林,便跳上树。他如鱼得水,感觉到一种极大的自由,又一次荡着树枝,在树木间穿行。 
啊,这才是生活!他热爱这种生活。文明世界人稠地窄,充满限制,一切都被陈规陋习、条条框框禁锢着,哪能和这里的自由相比!甚至衣服都是个累赘,都惹他讨厌。 
他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他忘却了自己曾经是一个怎样的囚徒! 
从这里绕到海岸,再向南穿行,很容易就能回到那片丛林,和他那座小屋。 
他突然闻见雄狮努玛的味道,因为他是顶风走的。不一会儿,他那双灵敏的耳朵就听见熟悉的、充满弹性的爪子落在地上的沙沙声,和那个皮毛光滑的巨大的身体从灌木丛中走过时发出的牺牺嗦嗦的响声。 
泰山无声无息地向那头毫无戒备的巨兽接近,一直爬到枝叶间一小片月光溶溶的空隙。 
然后,他手臂轻扬,套绳一下子就紧紧套住狮子黄褐色的脖颈。就像以前干过上百次那样,泰山把绳子在一根很粗的树枝上挽了个死结;在那头猛兽拼命挣扎着要从套索中挣脱的时候,泰山从树上跳下,又纵身一跃,骑到狮子宽阔的脊背上,照着它的心窝,一口气捅了十几刀。 
然后;他脚踏努玛的尸体,扯开嗓门儿,发出吓人的叫喊,“唱”起他那个野蛮部落的凯歌。 
一瞬间,泰山站在那里踟躇不前,充满了相互矛盾的感情——对迪阿诺特的忠诚和对自己那片丛林中自由的渴望。最后,是那个姑娘美丽的笑脸和她那温热的唇在他唇上留下的印记,打破了他对往日生活的迷恋。 
“人猿”把努玛热乎乎的尸体扛到肩上,又纵身跃上参天大树。 
那群人一言不发,在走廊里大约坐了整整一个小时。 
他们试图谈论别的话题,但是总不成功,心里都沉甸甸的,无法把谈话进行下去。 
“天哪!”那个打赌的人终于说,“我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我要带上抢到丛林里把这个疯子找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另外一个人说。 
“我也去!我也去!”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就像这个建议把他们从可怕的梦魇中唤醒似的、大伙儿都匆匆忙忙回各自的房间,不一会儿,就全副武装,向丛林进发了。 
这时,丛林里隐隐约约传来泰山的叫喊。这群去找他的人里有个英国人,听见这声可怕的吼叫,失声喊道: 
“我的天,这是什么声音?” 
“以前,我也听过一次这样的叫声。”一位比利斯人说,“那是在一片大猩猩出没的山野。脚夫告诉我,这是一种巨猿杀死猎物后,欢呼胜利的叫声。” 
迪阿诺特想起克莱顿曾经和他说过,泰山宣布自己获胜时,就发出这种可怕的叫声,不由得暗暗发笑,尽管一想起这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竟出自他的好朋友的喉咙,心里也不由得生出一种恐惧。 
当这一群人终于站在密林旁边,争论一个分配人马的最佳方案时,被不远处传来的一阵不高的笑声吓了一跳。他们连忙转过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躯向他们走了过未,宽阔的肩膀上扛着一只死狮子。 
就连迪阿诺特也大吃一惊。因为在他看来,一个人决不会这么快用如此简单的武器杀死一只狮子,也不可能扛着这样大的一只死尸穿过树叶交错、藤蔓纠缠的丛林,出现在大家眼前。 
大伙儿都围住泰山七嘴八舌地问长问短,而他唯一的回答就是呵呵的笑,表示他的这手绝技不值一提。 
对于泰山,这就好比人们因为屠夫杀死一头母牛,就赞美他是个英雄一样地滑稽。因为为了猎取食物,或者保护自己,他经常杀死狮子,这种事儿对于他实在是平淡无奇。可是在这伙习惯围猎的人看来,他确实是个英雄。 
至于那一万法郎他当然赢了。迪阿诺将坚持让他把这笔钱一文不少地都拿过来。 
对于泰山,这当然是一笔很重要的款子。他刚刚开始认识到这种小金属片、小纸头背后隐藏的力量。他发现人们要想坐车、吃饭、睡觉、穿衣服、喝酒、干活儿、娱乐,甚至想找个遮风挡雨,不让太阳晒的地方,也得掏出这玩意儿,塞到别人手里。 
在泰山看来,没有钱显然只有一死。迪阿诺特曾经对他说过,不要为钱的事着急。因为他有两个人也花不了的钱。可是泰山已经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一条就是,人们看不起那些靠别人施舍过日子的人。 
猪狮插曲过后不久,迪阿诺特总算租到一条古老的帆船,准备沿海岸行驶,寻找泰山那个山岬封锁的港湾。 
帆船启锚,驶向大海,对于他们俩,这真是一个快乐的早晨。 
他们一路平安到达海滩。在小屋前面的港湾抛锚的第二天早晨,泰山又像先前那样“浑身披挂”,向丛林奔去,向猿经常聚集的“小戏台”奔去——财宝就藏在那儿。 
第二天下午,他肩上扛着那个大箱子回来了。太阳升起的时候,小船驶出港口,开始了向北的航程。 
三个星期以后,泰山和迪阿诺特已经是驶往里昂的一艘法国轮船上的乘客了。在里昂小住几天,迪阿诺特便把泰山带到巴黎。 
泰山急着要去美国,迪阿诺特却一定要让他先和他一起去巴黎。至于为什么非要先去巴黎不可,他却秘而不宣。 
到达巴黎之后,迪阿诺特办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带着泰山去见他的一位老朋友——警察局一位高级官员。 
迪阿诺特很巧妙地把话题一点一点地引到时下正流行的一种鉴别罪犯的方法上.那位警官便向颇感兴趣的泰山详细解释起来。 
泰山对于指纹这门奇妙的学问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他问道:“如果几年以后手上的那层老皮磨掉了,又长出一层新皮,手指上的线条也因此完全发生了变化,先前留下来的指纹还有什么意义呢?” 
“指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除了因为受伤,环状的线条和涡形的纹路略有改变外,人刚生下来一直到死,指纹的变化只是大小不同,形状并没有差异。因此,如果一个人两只手的拇指和另外四个指头都留下指纹的话,他的身份就永远难以混淆。” 
“这可太奇怪了,”迪阿诺特大声说道,“不知道我的指纹是个什么样子。” 
“马上就可以看到。”警官回答。他按了一下铃,叫来助手,吩咐了几句。 
那人走出屋,不一会儿又回来,把手里端着的一个硬木盒子放到警官桌上。 
“现在,”警官说,“用不了一秒钟,你就能看见你的指纹。” 
他从小盒子里抽出一块四方玻璃,一个吸墨水的小玻璃管,和一个胶皮滚子,还有几张雪白的硬纸片。 
他在玻璃上面滴了一滴墨水,然后用胶皮滚子来回滚了几次,直到一层很薄的、均匀的蓝色留在玻璃上面。 
“把你右手的四个手指放到玻璃上面,这样……,”他对迪阿诺特说,“还有拇指。好。现在再像刚才那样,把手指按到硬纸片上,这儿……再稍稍往右一点。我们必须给大拇指和左手的手指留下地方。好,对。来,再把左手伸过来。” 
“来,泰山,看看你的指纹是什么样子。”迪阿诺特对泰山说。 
泰山高高兴兴地照做一遍,这当儿问了警官许多问题。 
“指纹能看出人的种族特征吗?”他问道,“比方说,光凭指纹,能看出这个人是黑人还是白人?” 
“这可看不出来。”警官答道。 
“能把猿的指纹和人的指纹区别开吗?” 
“这当然可以。因为猿的指纹要比高级动物的指纹简单得多。” 
“一个猿和一个人生下的混血儿的指纹能显示出父母双方的特征吗?”泰山继续问。 
“可以,我想可以。”警官答道,“不过科学还没有发展到准确判断这种事情的地步。我自己也只对利用指纹鉴别人感兴趣。这一点是绝对准确的。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两个指纹相同的人。也没有两个相同的指纹,除非那是同一个手指在不同的时间留下的印记。” 
“这种鉴别需要很长时间,费很大气力吗?”迪阿诺特问道。 
“如果指纹清晰,一般来说用不了多长时间。” 
迪阿诺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皮日记本,一页一页地翻了起来。 
泰山惊讶地望着,他的本子怎么落到了迪阿诺特的手里? 
不一会儿,迪阿诺特就翻到他要找的那页。上面有五个小手指印。 
他把本子递给警官。 
“你看这几个手指和我的一样,还是和泰山先生的一样,或者完全是另外一个什么人的指纹?” 
警官从写字台上拿起一个倍数很高的放大镜,仔细察看这三种指纹,同时在一本便笺上做着各种记号。 
泰山一下子明白了迪阿诺特带他见这位警官的用意。 
关于他生命之谜的答案就藏在那些小小的记号里面。 
他坐在椅子里,神经十分紧张,身子不由得向前探过去。可是他突然松弛下来,微笑着靠在椅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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