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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龙吟-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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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正地为自己能拥有这样的一只魔兽而自豪了,放眼天下,还有什么样的魔兽,能比他的小天之子更漂亮,更高贵的?!嘿嘿,他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当小天之子长大时,当他骑在它的背上纵横天下时,那万众瞩目的敬仰目光了!

哇哈哈哈哈哈!

就在苍遥在心里狂笑的时候,天之子带着孩子向这边飞来。一串串的银星金星洒满了它们身后的天空,那白云,仿若只是它们的陪衬,这苍穹,似乎就是众神专为它们打造的天路,一大一小两个身影飞快的向着这边飞来,只把美丽的星光洒在了身后。

天之子带着孩子降落在苍遥的面前,开口道:“你明天就要带着它离开山谷了,但是到现在,你怎么都还没给它起名字?你总要让我这个做母亲知道自己的孩子叫什么吧?!”苍遥一愣,奇怪的看着天之子道:“名字,不是应该由你来起的吗?!我以为这么多天小家伙都还没有名字,是你因为还没想出来它该叫什么,难不成,不是这样的?!”

天之子瞪着苍遥那一脸的无辜,有些不可思议的道:“难不成你不知道,神话级魔兽的名字都是由主人来命名的吗?!”苍遥眨了眨眼,对着它送了耸肩,“你没告诉我我怎么知道?!”天之子哑口无言了,这个小子,当初是不是真的想来收服神话级魔兽的?!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再瞪了苍遥一眼,天之子没好气地开口道:“那你现在知道了?!”苍遥点了点头,“那还不赶快给我的孩子起名字?!”苍遥眨了眨眼,眼珠子围着正在他身边撒娇的小天之子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突然开口道:“金,就叫做金!”

天之子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自己孩子的那一双紫金色的眼,又想起它在空中奔跑时那脚下的金星,微微思索了一会,才颔首道:“金,还不错。”苍遥淡淡一笑,这个名字,不是根据小天之子的眼睛来取的,也不是根据它脚下的那串串金星来取的,而是,他为了纪念一个人,才取的。

十几万年之前,当那个鬼族的男子,第一次看见龙的那一双金眼时,他脱口而出,唤那时的龙为,“金”!

这个早已经在十几万年前就已经逝去的名字,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中是那么得想让它再次重生在这个世界上,总觉得只要这样,似乎就能够找出,那些早已经被封印进了十万年前的尘土中的真相。既然心中对这个名字的直觉,对这个名字的执念,不管怎么样都放不下,那就,索性把它唤出来吧!把它当着全世界的人唤出来,把那些真相,也一起,从尘土中唤出来!

第三十二章出谷

第二天,苍遥带着小金离开了那个山谷,天之子远远的站在天空中,默默的目送着他们的离去。小金一走一回头,远远的看着自己那面容越来越模糊的母亲,一双紫金色的眼中,有着不舍、思念,和失落,但是在这些的背后,却是一种坚定无比的信念!

“以吾之名,在此起誓,从今以后,收,神话级魔兽天之子为吾之座下魔兽,从此以后,不离不弃,福祸相依!”

这是当日苍遥给予它的誓言,不离不弃,福祸相依,从此之后,主生它生,主亡它亡。从此之后,这个少年,将是要与它一起战斗一生的,最亲的伙伴!不离不弃,福祸相依,生死相随!

小金回过头看着正关心的望着它的主人,骄傲的笑了,从此之后,它就要和主人,一起去闯荡世界,等到它再次回来的时候,它一定要,带给母亲,这天下最高的荣耀!

苍遥看着小金的笑容淡淡地笑了,这个孩子,真得很像它的母亲,一样的高傲不屈,一样的坚定不移,这些,大概就是神话级魔兽,都会拥有的本性吧,永远都不会放弃,一定要坚持到底!

山路上清风习习,吹来了阵阵的花香,苍遥并没有带着小金走天之子为他指得那一条下山之路,而是与小金走着他当时通过考验的那一条路。

他们越过漫漫山路,到达天森,跟狼王父子告别,谢拒它们的挽留,穿过那一片空地,走进地森,在那里过夜。

苍遥知道,现在就让小金知道那些弱内强食,实在是很不应该,但是,世界上有些事,早知道总比晚知道得好,只有亲眼看过了,才会相信这个世间有时候是多么得残忍。或许苍遥的心中,一直到现在,依然还留有一份纯真,一份善良,但是,那些善良和纯真并不代表他会悲天悯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如果你想好好的活下去,就必须拥有真正的实力,没有人会去同情那些整天都怨人尤天,从来不靠自己动手去养活自己的人。

不错,怜悯之心有时候的确该有,但是必须分清楚是对什么样的事。有的时候,这个世间的一些事,是要不得人的一分心软的。该断就断,不要给自己留下什么后患。也许是因为苍遥的儿时生活和别的孩子有些不同,所以,他从来都是那种狠得下心的人。不管面对什么样的事,都会冷静自若,沉稳如斯,即使是再血腥的场面,他都会面不改色。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那时被老爷子收为义子,小小年纪就一下子坐上了黑道里数一数二的大帮派,飞鹰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的时候,飞鹰组里所有的人,无不都对着他,恭恭敬敬的叫一声,“小少爷”。没有人会怀疑,老爷子选这个孩子来当义子,会是个错误的决定。

所以苍遥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让小金就这么平平静静的下圣天山。整整十天,苍遥带着小金在地森待了整整十天,等它再次从地森出来的时候,那一双紫金色的眼中,在纯净与淘气的背后,是一种深沉的谨慎。在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样的气势来提醒、压迫自己的敌人;在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样的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在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样的面目来面对即将要和你见面的人,这些,就是苍遥在地森里的十天,有意无意的教给小金的。也许就是在那十天里,苍遥塑造出了未来的整个魔亚大陆上,最聪明,最会揣测人心的魔兽。

之后的路程,苍遥都带着小金一步一步地走下山,应该说,这一位神话级魔兽天之子,除了出生时待着山谷中的那几天,就再也没享受过那种舒舒服服的日子了,但也正是这些经历,造就了以后一个成为了传奇的神话级魔兽。

在半山腰又跟那群灵兽道了一次谢,在下山的路上给小金介绍了冰水神木、冰凤和阴蛊,在走到当时与那个赠他地狱环的少年相遇的地方时发了一会的呆。一路走来,就算是刚出生不久,对一切都还很好奇的小金,在看了大半个月的森林之后,也看厌了。

终于,当苍遥走出了最后一个结界的时候,他回头望着那片早已经模糊了的景色,突然想到了冰水神木给他讲的那个史实。这座圣天山,据冰水神木说,是众神在迁往真正的神界之前,一起联手封印的。因为这座山,是当年的那个女子,那个叫做天瑶的女子,最喜欢的一个地方。

苍遥望着那个古老的结界,一时间,似乎看见了在那远古的时代,当众神封印了这座山以后,那涩然悲伤的眼神……

三天之后,苍遥终于感觉到了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开始有了人类的气息。这个发现简直让他欣喜若狂,在来了魔亚大陆这么久之后,终于,终于他就要看见人类了!呜呜,太激动了,再也不是非人类了,他终于能够和跟他一样的人说话了!但是,小金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它还来不及欢呼终于要看到森林以外的东西了的好消息,就被苍遥送回了龙魂戒里,陪着冰水神木和阴蛊一起修炼去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的主人现在还不想成为全大陆的公敌,如果让人知道了苍遥有神话级魔兽,那他绝对会“出身未捷身先死”!

又赶了半天的路之后,感到饥饿了的苍遥生火烤内,然而,就在他刚把内放上支架的时候,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混合着一声声的吼声,从不远处传了过来。

苍遥的双眼一亮,天助我也!他正愁没法打听森林外面的那座城市的情况呢,现在就自动送上门来了一个!苍遥嘿嘿的笑了一声,放下手中的内,悄无声息的向着声音的发源地靠了过去。

站在几棵百年老树的后面,苍遥看向十米外的那一场“驯兽”战。一个棕发棕眸,头发乱得不能再乱,衣服上全是尘土的糟老头子,正在很努力的收服着一只魔兽,而在他的前面,是一只正在施出水系冰柱魔法的水属性魔兽。

苍遥微扬起眉,把那个糟老头从上到下好好的打量了一遍。这个老头不简单啊!出妖精族之前,阿冰曾跟他说过,到了外界,如果看见实力跟六大族长差不多的人,那在大陆上应该就是高手了,见到这种人绝对不要招惹,因为以他现在的实力,根本打不过人家。而眼前的这个糟老头,很不巧的,正是阿冰口中的那种高手,而且是实力比起那两位年轻的族长还要强上很多的高手!

汗!苍遥伸手擦了擦额头,难不成现在每个异世界的高手圈里都流行这副乞丐似的打扮吗?

因为龙神之力,苍遥在把龙神之气内敛的同时,自身的功力也全部内敛到了,让人只觉得他是个不会功夫的平凡少年的程度。但这不代表他看不出别人的实力,同样因为龙神之力,苍遥在看人的时候,可以很轻易的感觉出这个人到底有多么得强大。所以,在苍遥第一眼看到这个老头时,心里就开始习惯性的打起了小算盘。

这个糟老头,现在正因为想尽量的减少对魔兽造成的伤害,而施展不出自己真正的实力在战斗中吃瘪,看这个老头一直到现在所施的魔法,应该是个土系魔法师(虽然在魔亚大陆上分“魔法师”和“魔法使”,但是世人一般对修习魔法的人的称呼,还是叫做魔法师。),而自己是水系的,和那只魔兽的属性一样。嗯,如果,自己帮这个老头收服了这只魔兽,那他就要向自己道谢,而身为高手,收服这种小魔兽还要别人帮忙的事,如果被外人知道了,那是很有损面子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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