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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犬游记_黑白喵-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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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怎么啦?”看包炯沉默了下去,男人有些不乐意了,抬手拍拍包炯的脸,“傻了?”
“我才不信……”包炯低声喃喃道。
“什么?”
“我·才·不·信!”包炯抬起头,咬牙切齿道,“这儿怎么可能是大宋?见鬼的——”
“不是大宋还能是哪儿?难道你是辽人?”男人歪头道。
“我宁可相信你是我仇家买通了来玩我的……”包炯继续咬牙道,“怎么可能……”
“你什么仇家?”男人歪头,“说,我帮你宰了他们。”
“怎么可……呃!”包炯还没把一句“怎么可能”说完,脸上表情已经变了——他亲眼看见,男人右手盖在石头上掰了一下,石头立刻落下一角到了他的手中,被他捏成石粉。
包炯刚刚还用这块石头垫过脚,可以确定那是结实的大理石,而不是塑料泡沫……
“佩服吧?”男人得意洋洋的拿手在包炯眼前晃,一手白白的石粉随风扬起来刺的包炯鼻子发痒,“我是天生神力,如何?”
“……”
“不过你也不用太羡慕,”男人洋洋自得之余还不忘安慰包炯,“你也快了。”
“什么意思?”
“你以为千钧果是什么意思?”男人笑道,“力举千钧——明白了么?这果子吃下去会让人力大无穷,可算是一样宝物了。”
接着,男人摸了摸下巴,摇头叹了口气:“可惜不知道你有没有福享受……”
“什么意思?”莫名其妙被天上砸下的馅饼打到,包炯心里其实是很高兴的。但是男人一番话又让他心里一揪——没有付出没有回报,这果子如此神奇,难道还有什么副作用不成?
“这七星果很好玩儿,每种果子都能赐人一种神通,但是吃下去之后必然要先遭一番罪。”男人站起身来,脚尖在地上点了点,“看好了。”
包炯只觉得眼前男人仿佛变成了一只大鸟——脚尖轻轻点地,人瞬间挑出一米多高,接着踩上那边石碑,高度再升,男人在空中轻盈的翻了个身,然后轻轻落地——如同没有重量一般。
上看下看确定了男人背后没有细钢丝之类的东西,包炯叹为观止——要是国家体操队里的有这水平,多少金牌也拿下来了。
“这就是‘鸿毛果’的作用。”男人一屁股坐到石碑上,“我本来轻功一般,吃了这果子足以问鼎江湖前三。不过么……”
“怎么?”
“吃了这果子,我花了三个月才学会重新走路。”男人摇头道,“吃下果子只觉得身轻如燕,结果走路时飘飘忽忽,站不稳当——我险些没把自己摔死。三个月后才勉强学会了走路,又三个月才能这样动弹。”
“……”包炯只觉得脑后有冷汗冒了出来,“你不是说……”
“这么说吧,原本你走路的时候脚蹬地是一分力,现在还是一分力,可是吃下了这千钧果,你的一分力可是之前的十倍百倍。”男人跳下石碑,走到包炯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看你的样子,不像是练过武功,就算练过也顶多是庄稼把式……”
“……”练了十几年的拳脚被人一口说成庄稼把式,偏偏还不能反驳,包炯除了沉默也不知道该怎么是好。
“这样也好,没练过内力也不算什么,反正以你的力气,那些练过内力的也不能把你怎么样。”男人笑眯眯的拍拍包炯,“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我就帮你一把好了——反正我还没收过徒弟,你我都是星官,便宜你了也无妨……”

包炯终于明白那果子到底为什么说“吃则死”了——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得出结论如下:
那果子很可能是外星陨石上携带的外星植物的种子生长而成,拥有刺激人体潜能的独特作用。但是由于刺激得十分厉害,导致一般人吃下去会受不了骤然提升的力量而死——在捏个筷子都把自己的手指头捏肿还险些捏断之后,包炯理解了“千钧果”的威力到底有多强。
但是,也总有些人运气好或者体质好,撑了下来——这些人要么想给自己贴光要么想独占这些果子,便编出“星官”的无聊说法——总之,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什么“星宿”啊,“天官”啊,不过是人牵强附会上的封建迷信罢了。
活生生的例子就是,包炯绝对不是什么“星官”,但是他照样在狠狠折磨了自己三个月,把从爬行到走路到跑的新生儿成长过程重复一遍之后,掌握了那种强大而又危险的千钧之力。

“徒弟,想什么呢?”
“……没什么。”

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个多月了,包炯也渐渐认了自己的确是跑到了北宋年间这个事实。心里怅然郁闷之余,也有一丝小小的欣喜。
因为他从黑衣人——那家伙坚持不肯说名字,更不肯摘掉面具,包炯又懒得叫他那个麻烦的自称,只能用“黑衣人”代称——那里了解到,这个时候的开封府府尹,是——包拯。
包炯之所以会知道北宋年间的历史,全是拜此人所赐。因为据他老爸和爷爷信誓旦旦所说,他们包家的祖上,正是那位“包青天”,包拯——
从小听着“包青天”的故事长大,包炯对包拯的崇拜已经达到了近乎将对方神化的地步,对历史极为头疼的包炯之所以对北宋仁宗朝的历史有着相当的了解,全是因为这是“他”的朝代。
“如果能见到你的话……”轻轻抿了抿嘴唇,包炯的眼中是全然的向往,“来到这里,我也无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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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四章
虽然包炯很想立刻去见一见自己的偶像,但是黑衣人却不放他走了——“你号称是我徒弟却没学到我的一分本领,想等出去之后害我被江湖人耻笑吗?”
包炯很想说他只打算一出谷就去开封府,想办法在偶像地盘上找个活干,和江湖绝对不会扯上一分一毫的关系……可惜被黑衣人自顾自的给无视了:“不管怎么说,就算你出谷心切我教不了你轻功内功,手上的本事至少得让你好好学学——喏。”
包炯这才注意到,今天黑衣人并不是以往一样的一身黑,而是换了一双银色手套。随着他手部动作,那手套随之反射阳光,耀人眼目。
“这是什么?”包炯看着那双银手套,不明所以。
“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习惯性的偏头向一边忽略掉接下来长篇累牍的自我介绍,男人这套自我介绍他已经快听出耳茧来了,“——玉树临风银爪黑鹰。”
嗯?包炯一挑眉,看着黑衣人——他记得之前最后一个词好像不是这个?
“反正你知道我手上功夫很厉害就成了!”男人含糊其辞,接着忙不迭的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木头,“看着!这是我赖以成名的武器——冰丝锐刃爪!”
包炯勉为其难的看了过去,只见男人用戴着银色手套的右手抓住了那块圆柱形木头,让木头在自己手中旋转,然后……慢慢变成一个圆球。细碎的木屑不断从男人手中滑下,在地上渐渐积了一堆。
“是刀片?”包炯眯眼细看,果然在银色手套上每根指头的边缘部分找到一抹比其他部分更亮的银条。
“没错!”男人满意地把木球一丢,语气中大有孺子可教的赞许,“这手套是以天山冰蚕丝佐以银线织就,哪怕在盛夏依旧清凉,防止出汗手滑,可以让你的手发挥出足够的力量——”
包炯一直觉得,眼前的男人若是在他们那个年代,一定是个上好的推销员。
“不过重点在于这手套每根指头侧面都镶有寒铁打造的薄刃,若是你练到如我这般境界,完全可以……”男人又拿出一块木头向天上一丢,整个人也随之而上,右手绕在木头上。木头下坠之势不见分毫阻拦,可等落地之时,木头已经被削出了一个人形——虽说看不清眉眼,但好歹也有了形状。
“你没有内力,年纪又偏大了没法从头再练,只好教教你这些偏门东西。”男人摇了摇头,说道,“好在千钧果赐你一身蛮力,一般武者也奈你不得——若是你能找身盔甲换上,更安全几分,反正那百十斤重量与你也是寻常。”
包炯幻想了一下自己套着一身银光闪闪的盔甲横行于开封大道之上,不由不寒而栗。
“总之呢,为了不坏了我的名声,你至少要能熟练运用这‘冰丝锐刃爪’,否则不能出谷!”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被那一层黑布牢牢挡住,但是包炯仍然觉得,眼前的男人在奸笑。

“冰丝锐刃爪”若是要作为一项武器进行分类,那必然属于偏门兵器——且不说合适的材料有多难找(手套主体要求细软,可以牢牢裹在手上却又不能因为手汗而变滑。上面的刀刃则要求既锐且韧,既能贴合手指动作又要足够锋利),光为此练习手指的灵活就要花上一年以上的时间,不过……
“我完成了。”把手上雕得似模似样的人形丢下,包炯平静道。
“……”黑衣人看着那个人形,一声不吭——包炯忽然很想看看那块黑布下的脸扭曲成了什么样子,“你之前是干什么的?偷儿?”
“不是。”他是光荣的人民警察——但谁规定警察不能有一双灵巧的手的?包炯的手灵巧度异常又曾经训练过,以前有个老贼在改邪归正之后经常一脸惋惜的看着包炯的手——“多好的一双手啊,怎么就落到一群条子家里呢……”
“……”黑衣人沉默半晌,忽然又振奋起来,“光有一只银爪还不够,你师父我号称神勇无敌——”包炯又一次习惯性扭头,“——玉树临风阴阳神爪,你只有一只怎能对得起你师父我的名号?”
好吧,又换了。
包炯看着眼前男人从腰里拿出之前戴着的黑色手套,换上。换手套的间隙,包炯终于看到了眼前男人除了眼皮之外的皮肤部分——他的手很白,手指修长,和他自己的有些相似。
包炯摸了摸下巴——这样一双手最适合两种人,钢琴家和小偷,这个年代不能有钢琴家,难道说……
“看好了!这是我赖以成名的‘阴阳双爪’之一——乌金摄魂爪!”
乌金摄魂爪相比其冰丝锐刃爪来说运用简单了许多,只有一条——防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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