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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第4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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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子腾、陈三那些本来就是军户的,他们倒是很乐意接受丁一的理念,因为先入为主觉得丁一说得就是正道,以前在卫所,见人就磕头也让他们极为不快的,但到朱永这里,情况却就不同了。丁一也只好对他道:“好孩子,生受你这份孝心了。”说得都不自在,感觉自己跟个老太太还是老头儿一样的。

    所以丁一很快地岔开话题:“民兵训练搞得不错啊,很有些样子,你们是怎么办到的?”这却是真话,至少要比丁君玥那边效率高得多,这样经历了大约三十训练日的民兵,能比得上丁君玥在肇庆府那边训了二个月的新兵,而且零碎的训练,达到的效果,要比连贯的职业化训练差才对。

    “回先生的话,说来也是无他,弟子只是拿了几两银子,做了几个匾,会操时考核前几名的,就把匾送到他们家里去,并且许那一旬里,他们这一家的所有人,见官不拜;再批个条子,许他们去梧州接点单子。”朱永说着笑了起来,颇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他们在家,大都会每天自己加练的,为了那块匾,感觉给家里争光了;也有人为了能得到梧州府那边的单子,就是自己不去接,也可以转手给别人,赚上一些钱粮之类。”

    丁一听着,不禁哑然失笑,这真是揭穿了倒就是一层窗帘纸,要不丁一就想不通,不论教官的素质、水平、人员,还是训练的场地、器械,丁君玥那边都要比朱永和肥球强出许多来,怎么可能经历了三十个训练日的民兵,感觉能赶上训了二个月的新兵呢?这不合理啊。

    但朱永这么一说,却就正常,这架不住人家民兵把操练当成兴趣,这半年没事就自己练习啊,等于说五个月都是兴趣性的自发训练,然后每旬再去参加全脱产的会操两天,结合这批民兵所体现的素质,那就比较合理了。

    不得不说,不论是怎么样,至少朱永在民兵训练这一方面,显然很有办法也很有想法,联想起梧州、怀集那些民兵,一开始还偷懒混吃喝,丁一立时就拍板:“你到梧州府来试试,把平乐、梧州两府的民兵训练工作都捉起来。”

    而接下来的一幕,巫都干倒是在草原跟着丁一去抢劫掠夺其他部落的,刘铁也是跟着出关的,文胖子这在东厂做到颗管事的,自然也没什么不适,警卫连方才也是冲杀过,见过血,倒也还好,那一千多民兵,真的至少有一半人吐了起来。

    “战场主动放下武器投降者,不计;其他俘虏,凡我麾下军人殉国者,则杀十名俘虏陪葬!与丁某为敌,不论是谁,便是这样的下场。”丁一的语气,硬得怕人,而那些俘虏的处决,则因民兵来执行,“此事不必再议,敢与某为敌,天厌之!”

    一时之间,随着那些民兵回去之后的传播,丁容城之名,教无数义军咬牙切齿。但也无不心惊胆战的,乃至之后丁一去到云贵,竟有闻名而降者,这是后话。

    “伤员和殉国的兄弟,与及俘虏,由朱永带上两连平乐府的民兵,护送到梧州府去。”丁一在处决了数百俘虏之后,分派下令,却向刘铁和文胖子问道,“可还有胆,随我容县一行?我听说,都峤山的枫色是很不错的。”

    丁一要看的哪里是枫色?他要看的,是血,是敌仇的血流成河。

    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不记仇的人,被伏击,死伤了数十士兵之后,如火红的炭塞在心口!

    接着丁一又做了一件让那些警卫连幸存的士兵,愈加对他死心塌的事出来。

第三章 永镇广西(二十八)() 
丁一剃掉了自己的胡子与长发。他让刘铁动手,但后者战战兢兢让丁一看着感觉随时都能在自己头上拉出一道口子;他让文胖子来弄,文胖子诞着脸说道:“侄少爷如此信重小的,胖子感激不尽,愧受、愧受……”说了一大堆话以后,却是道,“只是这事,实非所长!”

    这年月,讲究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头发也是视为身体的一部分,文胖子、刘铁这等精明似鬼的人,哪里肯去做这样的事?倒不是怕丁一事后翻脸,而是到时一说:丁容城的头发谁剃的?自己岂不是,背了一个不义之名?

    丁一看着手枪排的一个壮实士兵,招手叫他过来:“你家里是屠户?”那人答道是,丁一便拔了刺刀出来递给他,“屠户总得刮猪毛、牛毛吧?别告诉我,你家里卖的全是带毛的肉好么?”那士兵无法,只好执着刺刀帮丁一剃了起来,也亏着手熟,居然没见红。

    只不过文胖子与刘铁,都小心在边上接着,剃完之后,丁一回身看着他们手上捧着一大把头发,却就把它们接过来,然后走到那些阵亡的士兵遗体边上,往每个阵亡的士兵胸口都塞上一缕,却是说道:“四海未平,不能共死,以发代首,并肩黄泉!”

    无论是那些民兵还是警卫连幸存的士兵,听着无不落下泪来,纷纷对着丁一跪下,泣道:“先生,如何使得!”对于现代人来说,每月基本都是剃的头发,对这个年代的人,却是有着很郑重的意义,否则也不会有割发代首这样的说法。

    那些阵亡的士兵,是最底层的兵卒,在大明。军户便是贱籍,如何当得起丁某人这皇帝赐姓、永镇广西的靖西伯、进士及第的探花郎、正三品文官的左副都御史,来割发代首啊?这如何能让那些军兵和民兵不感动?

    “愿为先生效死!”、“愿为先生效死!”这样的呼声,渐渐汇聚成潮。这些民兵与士兵,他们对于丁一的感觉,在今天之后,便已不同,他们开始迷信丁一,他们觉得一个可以割发为最底层的士兵陪葬的丁容城,是绝对不会害他们的,于是渐渐地在天地会之外,萌生了另外一个组织:阿傍罗刹。

    这却就是丁一没有想到的事情。

    当丁一赶到容县的时候,侯大苟的兵马已经退走了。毕竟当胡山拉了整整一个山地旅三四千人过来的时候,侯大苟的兵马只看着军容,就不用吩咐马上撤退了,他们很少干硬碰硬的事,否则的话。单是石璞当时带来的数万边军,就够他们伤筋动骨了,侯大苟这一方,更喜欢的是打山地游击战,这样更有利于保存有生力量和掌握主动,特别面对山地旅这样,看上去就是纪律严明的军伍的时候。这已是他们惯用的手段了。

    “山地旅的旅部就驻在容县;二零一团把藤县拿下来,就驻在藤县;从肇庆府那边设一个内河支队过来,把藤县这边的西江口卡住,一个支队够不够胡山你看着办,要是不够的话你拿个方案出来,反正在西江从一开始侯逆就不是我们的敌手;二零二团顶到郁林州界。敢越界就打,胡山可以开火之后汇报,就这么定了,赵辅整编后的骑兵团,留一个营给你……”丁一分派着任务。胡山现在愈来愈沉默寡言,但他看着丁一把这个担子放到他肩上,却还是眼里透出激动的神采。

    说是旅,其实这么加上骑兵营和内河支队的水兵,再加上旅各直属队,统共大约得有五千人左右,这就是丁一麾下兵力的四分之一了。信任,从来就不是用好听的话语来说的,当丁一把这些部队交给胡山指挥,后者似乎一下子就有了活气,立刻便显得不同。

    丁一把兵力筹划完毕之后,看着胡山,却对他说了这么一番话:“你的心思太重,这么大个人,还能被丁君玥那小屁孩关上禁闭?这样不好,当初在金鱼胡同,你们五人走了又回来,事情从那时就定下了……以后,事情该管的,要管起来,避嫌、避嫌,有什么好避的?懂么?”

    “是!先生!”胡山立正行礼,郑重地回应。

    有一些事,丁一看在眼里,只不过不想去提罢了,胡山太自觉,老是生怕自己做了什么事会出格,会让丁一猜疑他,要不然,无论凭身手还是资历,怎么会发生在肇庆府被丁君玥关禁闭的事?只不过是他不愿意闹腾,不愿意拿起大师兄的身份来任事。

    这关节丁一把话点破,又委之以重任,胡山这个心结,却也就终于得以解开。

    事实也怪不了他,不论是两京的魏文成还是朱动,或是坐镇着梧州的邢大合,在草原的带着数千青壮骑兵的陈三,更不要提杜子腾了,都被丁一委之要职,只有他一直没有什么正经的差使,所以就难免想得多了些。

    丁一也是故意要打磨他一下,所以才晾了他这么久。

    藤县其实除了县城之外,靠近梧州的这一带,基本都尽被丁一控制,这控制说的不是派兵,而是那些村庄里的青壮,许多人都在丁一的工场做活,领取着丁一发的工钱、福利、粮票等等。

    丁一先前没有动县城,是因为不想去触动侯大苟的底线,他还没有准备好。但如今侯大苟敢动手,丁一如果还不亮肌肉,却就是怯懦了,所以在他的命令下,二零一团这支当初参加了营救石璞的部队,当天下午就开进了藤县的县城。

    并没有太过轰烈的战斗,只不过是二零一团的警卫连,把团里面有资格配左轮手枪的干部配枪收集起来,装备了一个班,混进城里之后,突然拔枪就射,一瞬间几十颗子弹近距离横扫城门处的义军侯大苟并不太在意县城,所以放在县城那些义军不单纪律性极差,更接近于一个象征意义:为了向丁一标示着存在感而存在的部队。

    所以当在十秒之内被几十发子弹横扫的情况,他们马上就选择胜利转进十万大山,接着二零一团就开进了县城,毫无什么曲折可言,连手榴弹都不曾费上一颗。而柳依依派出的掌柜和账房,马上就接管了六房书吏里关于钱粮的部分,开始对户籍造册;二零一团接管了城防、差役等事;紧接着民兵训练有朱永派来的人员接手……选举论道堂的长老……召集士绅,开始商议从梧州府工场接单的规矩等等一应事宜,这座县城,很快就活了起来。

    而工宣队下乡更是几乎只用了三天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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