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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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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丽彪悍的新世界 第八节:这是我的兵?(上)

    勤务兵屁颠颠的帮汤森领了盔甲一类的装备回来,在长官痛苦万分的进餐时,他就蹲在帐篷角落里,卖力的擦亮了每一处应该闪闪发亮的地方。

    “这玩意怎么穿?”汤森拿起皮甲的某部分,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弄不懂:“过来帮忙。”

    “是,长官。”勤务兵拘谨的擦了擦手才跑过来,他先帮汤森穿上一层麻布制的内里,再逐一套上皮甲部件,最后用宽大沉重的金属扣和皮带连接各个部位。

    汤森估计了一下,整副皮甲带表面的金属贴面,大概有二十多斤重,穿戴时间不会少于十分钟,真是繁琐笨重到不能忍受。

    “穿上盔甲,汤森长官才真是威风啊!”绰号猴子的勤务兵欢喜的说:“我们早就盼着有个正经军官来当队长了!长官,您不知道,如果一直没有军官愿意来,我们连饭都吃不饱啊!”

    “你们跟别人一样,都是联军的兵,为什么会吃不饱?”汤森奇怪了,在他的时代,战士吃不饱是不可想象的事,同时也意味着会有一串人站在帝国军事法庭的被告席里。

    “因为我们是尖兵啊,我们都是被各营踢出来的倒霉蛋,没人肯正眼看。”猴子低声说:“不管什么队伍,不管是什么事情,人家的军官一出来,我们就只有挨揍的份。我们要干几份活,却领不到足额的伙食……哦长官,该出操了。”

    汤森平静的倾听,他早已抱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宗旨,没有理会猴子的抱怨。听到军营中单调的鼓声,他拿起头盔问:“出操内容是什么?”

    “别人不知道。但我们就是甩甩手、伸伸腿,要不然绕着帐篷跑两圈也行。”猴子说:“长官,他们都集合好了。”

    出了自己的帐篷前,汤森习惯性的在门前止步,脸色肃然,两手掌竖起、拇指先从两眼旁边插进发际线,手腕一转食指中指插入领口内、与拇指一道理好了领口——没碰到大檐帽、没捏到风纪扣,这是奇怪的感觉。

    “这不是你熟悉的那个世界啊!”汤森暗自苦笑,一脸肃然的走出帐篷,准备迎接萧杀的军营生活——走到外面才看了一眼,他就呆住了。

    这个所谓的军营,绝对在改写汤森的认知。

    这哪是军队驻地?完全是个菜市场加垃圾场!

    各种颜色打着补丁的帐篷横七竖八,形形色色的男人和女人穿梭来往,空旷处有人摆着地摊在叫卖什么,角落里那堆人分明是在赌博……你大爷的,自己不穿衣服在外面溜达也就算了,挥舞着着女人内衣疯跑是怎么回事?!

    “长官,这边走。”猴子在前面领路,弯来拐去的带汤森走到一个马厩前,把手往前一指:“长官,他们已经列队了——长官到!”

    “立正!”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尖兵队迎接长官!”

    汤森只向前看了一眼,心里就开始哀叹。

    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啊!二十多个人,有光头,有鸡窝头,有大辫子有小辫子,他们就在污泥和马粪中弯来拐去的站成了两排。虽然每个人都很用心很用力、想让自己显得严肃威武,但他们那高矮胖瘦的形体和没洗干净的面孔,已经让这种努力付之东流。

    大名鼎鼎的秃鹫联队前哨尖兵队,到底是个什么状况呢?

    从体型上看,瘦成一条柴的人占了半数以上,剩下的人也好不到那里去,唯一两个脸上有肉的其实是浮肿;从脸色上看,绝大多数尖兵的脸色是灰败而憔悴的,嘴唇呈青紫色而且干裂起壳;从穿着来看,他们穿的就不是制服,颜色斑驳,破旧不堪,甚至还有穿便装的!

    从精神状态来看……算了吧,这那还有精神状态可言?

    首位上的中年士兵比其他人要强壮些,但举着一根两人高的旗杆还是吃力。旗杆顶端飘着一根三角形的蓝色布条,上面那团墨色的东西分不清是图案还是污迹。但跟其他人的装扮比起来,这面旗帜还算是整洁干净的,至少不像军服那样补丁盖着补丁,大洞套着小洞。

    看了尖兵们携带的武器,还有时不时暴露在空气中的手肘、膝盖和屁股蛋,汤森已经肯定,尖兵队的地位在营地里倒数第一。自己就要带着这样的队伍上战场?带着一脸菜色甚至手脚浮肿的手下上战场?!开什么玩笑?!

    “稍息。”心头虽然火起,但汤森表面上还是和和气气的跟手下见了面。他顺着队列从头走到尾再从尾走到头,仔细看了每一个手下的状况,连他们背在身上的包裹也没放过。

    算上猴子,他有二十三个兵。基本装备方面,整个尖兵队有十九身色似抹布形如渔网的军服,十三双半军靴,十一只长枪,四副皮甲,三个头盔,三张弓,两把腰刀,一柄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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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丽彪悍的新世界 第八节:这是我的兵?(中)

    检视完毕之后,汤森重新回到队列面前,准备他在尖兵队的第一次训话。因为不管怎么样,他都要担任这个尖兵队长了,所以他要抓紧每一秒钟为尖兵队、也为自己积累实力!、

    没错,这些人很不堪,但在遥远记忆中,更不堪的队伍汤森都见过,他甚至还带领亲自训练的难民推翻地方政权。

    “别把他们当人看,他们是野兽,是消耗品……”默念着情报局前辈的经验,和蔼的笑容正从汤森的脸上渐渐散去。他一手握住剑柄,微微的抬起头,目光逐渐变得严肃起来:“今天,是我跟大家第一次见面。从现在起,我就是你们的长官、尖兵队的长官!我!叫汤森!”

    “长官好!”“知道了!”“汤森长官好!”尖兵队的队列里响起一阵参差不齐的回应。

    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第一印象往往很重要,就像现在,汤森怎么看这些人都不顺眼,怎么看都是加怒气。他低了低目光,隐藏住自己要把这堆废物当场打残的冲动……但在不经意之间,汤森看到地面上有一条不甚明显的界限。

    这种界限从自己脚下一直延伸到队列前,刚刚好能让一个人走过,干干净净的,除了被风吹来的杂草之外,没有污泥也没有粪便……似乎被打扫过。

    既然在打扫,为什么只打扫一小部分?你们也太懒散了吧!好吧,这是一个发飙立威的借口。

    “这……”汤森不动声色的看着猴子:“这是我们的场地?”

    “报告长官,这不是我们的地方,我们其实没有地方……”生怕惹汤森生气,猴子畏畏缩缩:“这是为了迎接长官,兄弟们找马队借的……”

    “你们凭什么找别人借场地?”虽然没得到直接发飙的借口,汤森却暗自好笑:“你们有这个面子?”

    “……我们……我们总是有办法的……”猴子用蚊子似的声音说:“我们……长官……”

    “说!”笑眯眯的汤森爆喝一声,吓得猴子原地一跳。

    “是的长官!我们……我们要给他们打着玩耍……”

    这答案出乎汤森意料,然而更让他发愣的是,猴子接着比出三根手指,他哭丧着脸说:“三天……”

    然后手掌翻了又翻:“九次……”

    “你们——”汤森有点咬牙切齿,他就没见过这么脓包的兵:“既然要挨打,干嘛还借?”

    “因为长官今天是……”猴子用惊异又有点无可奈何的目光回望着汤森,仿佛汤森是个不明事理的家伙:“长官,你是我们的长官啊,这是你第一次来啊!”

    “……好吧,既然如此,我感谢大家。”知道了缘由,汤森心里有点不自在。在遥远记忆里,自己训练难民时可没有这一出:“但为什么只打扫这一点地方?整理内务是很重要的。”

    “啊……这个……内务?”猴子好半天才明白过来:“长官,不是兄弟们偷懒,是因为没有工具,时间又太紧,大家只好用手扒一扒……”

    “地方都借了,为什么不借工具?”汤森心想你们还真是会折腾,让长官的疑问一个接着一个,这样下去长官我什么时候才能发飙教训你们啊?啊!

    “长官……兄弟们真是熬不过了,再借工具的话,我们会被他们打坏的……”猴子陪着小心回答他:“因为马队的人说了,他们就是喜欢看我们用手扒……”

    猴子回话时,表情很平静,也可以说是很麻木。他身旁的人也是如此神情,就好像这事并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这瞬间,汤森心里难以平静,他没了找借口发飙的想法,也问不出什么话了。

    他顺着那条干净的“走廊”重新走到队列前,下达了当天第二个命令。

    “全部都有——两手平伸,掌心向上,摊开!”

    尖兵们用脏兮兮的面孔看着他,然后慢吞吞的伸出自己的手。几十只布满老茧、冻疮和裂口的手,就这样呈现在汤森面前。

    看到尖兵们惶惶不安神色,还有指缝里的污迹,汤森心头有点难受又有点温暖——他们居然用手,用这样的双手表达了对自己的尊重,如果不是自己追问,甚至都没人会提起!

    他知道,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是“汤森准尉”的缘故,他知道这一切是因为尖兵们习惯了尊卑上下的缘故。但当这丝温暖和感动到来时,他却不愿去分辨追究!

    能得到别人的善意对待,这是自己走运,或者矫情点说这是一种幸福。

    从铁罐子里爬出来的汤森,在无尽噩梦中醒来的汤森,打定主意要发飙找茬的汤森,他没想到自己会遭遇这个。

    汤森已经被这群愚昧但纯朴的尖兵、被他们制造的意外打动了。

    “口子太大,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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