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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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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上山的标准很简单,能够交流、认识长官加服从命令而已。

    汤森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他知道,依托本乡本土和本地士兵的对外战争最好打。在汤森的遥远记忆里,那都不需要怎么动脑筋,按照教科书的定式往前推就好了。侦察联络显然要先行一步,然后就是选择战斗类型,确定交战地点、安排作战程序、控制战斗节奏。

    汤森划定的作战地域要经过改造才行,这个过程中,本地士兵的优势马上就显露出来。部落勇士们适应高山气候,而且懂得利用一切便利条件,无论是挖坑还是垒石,他们干得都比佣兵护卫们更快更好,木枪削出来笔直,箭头上还能染毒。

    弄好了战场,汤森还找了个相似地段,全员演练了整整一天。这是个土办法,但几十次摸爬滚打下来,就算再愚笨的部落勇士也知道了自己的出击时间和动作要领。于是困扰汤森的最后一点难题也被解决了,他让手下继续演练战术,自己则把时间全放在异能练习上。

    因为剩下的因素不是他能掌握的,比如敌方的出现时间。但他们没让汤森等多久,在汤森的异能练习有所成效、刚能够唤醒少的可怜的异能力量时,前方的侦察消息传回来了。

    “长官!他们来了!”猴子变现得非常兴奋:“距离我们还有一天半的路程。”

    “来得好!”汤森手中的银色光点一闪,十米外一块人头大的石头被“砰”的打飞。但他本人却平静异常,缓缓站起来问:“情况都查清了?”

    “查清了!整个队伍有三百人,带着两百匹驮马。”猴子点头:“武装方面,他们有三十名民间骑士,一百六十名高级武装佣兵,还有十几个轻骑以及一些刺客。武器精良,队形完整,前面的人按照长官的命令放了几头野兽出去,瞬间就被察觉杀掉,根本没有引发混乱。”

    “哦,还真的打算灭掉仓库镇啊。”汤森微微点头:“其他的人呢?”

    “马夫有七十人左右,他们只带短兵器不穿甲。”猴子回答:“另有头领模样的人两名,都是贵族打扮,他们的护卫穿板甲,也有几个轻袍的管事类的人。还有向导数人,难以分辨。”

    “武装佣兵的配置?整个队伍的行进态势?”

    “武装佣兵们全部穿着皮甲,标配的一柄腰刀和一面圆盾,半数配长枪,半数带长弓。”猴子回答说:“他们的队伍分成前后两段,重心放在后面。进行的时候由刺客提供警戒,轻骑暂时没作用,总的来说比较谨慎。途中有几处地形不好,他们有意外减员。”

    “这种战力,倒比当初的秃鹫联队强点,队伍构成合理,战术也用上了。”汤森再点点头:“我们只有这么点人,怕不怕?”

    “不怕!”猴子的回答斩钉截铁。

    “为什么?”汤森问属下。

    “因为我们有长官在!”猴子把胸膛一挺:“无论什么事,长官都是最好的!”

    “你都这么说了,如果我不打赢不打漂亮,岂不是不给你面子?”汤森微微一笑,他那自信的目光在手下们的脸上掠过:“三百人的装备,两百匹驮马,好肥的肉啊!”

    周围勇士们仅有的一点畏缩,就在强者的轻描淡写中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口水。

    是啊,三百人的装备,两百匹驮马的货,这块肉真是肥的流油啊!

    “让前面的人磨磨他们,人家摆出这么大的架势,一丁点困难吓不倒的。”汤森随手拿起自己的头盔,转身之后,神色已经变得冷峻:“命令所有军官赶到指挥部,参加战前会议!”

三:废墟中挺立的身躯 第九节:伏击(中)

    光辉历一四三九年(新历五二八年)四月六日上午,隆达山脉主峰左侧。

    此时,走私小道上正进行着一支浩浩荡荡的武装驼队。小道在雪峰中盘旋往复,说不尽的蜿蜒艰辛,蠕动的人影前后相连,仿若一道划破白纸的墨痕,那么的坚定,那么的昂扬。

    太阳在漫无边际的云层中奋力挣扎,想多给跋涉中的旅人带去一点温暖,但强风裹带着雪花飞旋,酷寒如针,依旧刺得人睁不开眼睛。

    在有经验的人眼中,这是一支不符合常理的队伍,至少在人员与驮马的配比上很不均衡。而且队列中形形色色什么打扮的人都有,浑身金光闪闪的首领神情倨傲,穿皮袍的管事们也是一脸不好惹的表情,就连牵马的马夫都携带着武器杀气腾腾。

    还有骑着健壮战马的骑士,身穿皮甲的高级佣兵,跑前跑后行动敏捷的刺客……如果他们是为走私,这种规模显然超出了需要;如果他们是为了作战,这种姿态显得过于懒散。所以无论怎么看,他们都不像是做走私生意的,做无本生意倒是很合适。

    整个驼队分成前后两部分,拉出了将近十里的距离。这些人不太会走山路,也不太收敛自己的脾气,一路上都有打骂下属或讥讽同伴的事情发生。即便身边有人坠山,他们也只会发出幸灾乐祸的嘲笑,并打赌下一个该谁倒霉。

    奇怪的是,这一路上的坠山事故很频繁,越是靠近雪峰就越多。到了现在,几乎每前进几十米就会出事。那些隐藏在冰雪下的空洞残缺无迹可寻,身边又没有借力的地方,不管怎么小心都没用。四条腿的驮马还好些,人一旦打滑失足会直接坠下深涧,慌乱之中说不定还会多拖一个下去,大家“噼里啪啦”的翻滚出同伴的视野,最后被白茫茫的寂静吞噬。

    因为坠山的人实在有点多,其中甚至包括两名骑士,驼队的首领叫来向导询问。向导的解释也说得过去,蓝蕊花商会的走私驼队就是如此,经常有人坠山或被野兽袭击,今天大概是天气太恶劣的缘故,但野兽的袭扰很轻微啊。

    “大人,按照我们的记忆,这边下去就有一个雪谷,中间很大一块平地,能避风,可以养足了精神再出发,那样的话事故就会少很多。”向导点头哈腰的说:“后面的山峰都比这个矮,很安全的,请放心,我们明天就能到达仓库镇了。”

    “很好,果然是经年累月藏在施华洛西娅家的老手,知根知底啊。”首领灌了一口烈酒,扬声向手下喊:“听到了吗?兔崽子们,明天就到仓库镇了!灭了它之后我做主,每人发一个娘们暖床!每打下一个部落,里面的女人任你们选!”

    “谢谢大人!”除了个别骑士保持着矜持没吭声之外,佣兵和马夫们都很振奋。手下们的气势令首领很满意,他提起马鞭指着前方:“那边有地方休息,打起精神快走!”

    十几分钟之后,首领所在的后队已经接近了雪谷,这里的空间的确很大,也真向导所说是个避风的好地方。空地上有以前走私驼队留下的痕迹,甚至连柴火都不缺。这种好地方前队的人自然会利用,于是他们借口前面有个大雪堆,全停留下来,烧火取暖忙得不亦乐乎。

    首领虽然不高兴,但也不能把前队的人赶进恶劣气候中,他干脆命令全队休息。几个刺客上了侧面的雪坡,张望了一会之后,他们就受不了寒风下来了。与此同时,后队的人源源不断的开进雪谷,马夫们把驮马安置好,跟佣兵一起围拢在火堆边,边喝酒边谈论部落女人。

    性子野不野啊,都有什么好处啊,玩过之后还能卖个什么价钱……这类话题总是有市场。

    差不多半个小时之后,首领命令前队出发,于是十几个佣兵取出铲子,磨磨蹭蹭的走到雪谷出口前,开始刨那个几人高的雪堆——这里是个积雪口,后面还有几个稍小点的雪堆。

    “快点干啊!”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在给佣兵们打气:“刨出个通道就行,每人一壶好酒!”

    “当!”的一声,某个佣兵的铲子碰到了什么东西,他惊讶的说:“里面有石头?”

    “也许是部落女人的大腿!”旁边的佣兵开始起哄:“有种伸手去摸摸看啊,别怕了女人!”

    “谁他妈说我没种?”佣兵丢下铲子,拍了拍自己的小腹,然后伸手进去:“兔崽子们,不管里面是什么稀奇玩意,大爷都给你们拉出来看看!”

    他信心满满的伸手进去,因为先前的撞击感明显是个死物,根本没有危险。雪堆中的手指似乎扣到了什么东西,他拨了一下,居然动了,那感觉就像个活扣——其他的佣兵笑呵呵的看着他,想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如果真是石头的话,大家伙还要辛苦去搬呢。

    侧身探手的佣兵突然抖了一下,这一瞬间,他脸上无所畏惧的神情被恐惧和痛苦取代。

    “啊——!”在发出惊天惨叫的同时,佣兵也拔出了自己的手,但那已经不是完整的手了,肘部以下的部分完全消失,鲜血正如喷泉一般向外溅射!

    “啊——我的手!我的手啊!”佣兵死死的捏着伤口,却压不住奔流的热血,鲜红的液体喷到了同伴的身上,喷到他们呆滞的脸上。

    “什么东西?”后面传来管事的询问声:“出什么事了?”

    “轰!”雪堆朝着谷中一侧齐刷刷的倒下一块,飞散的雪块中,一张巨大的、长着尖利牙齿的嘴伸出来,“咔嚓”一下就咬掉了断手佣兵的半个肩膀!然后头一扬,身躯一转,粗壮的尾巴扫出,直接把残缺的佣兵打飞到半空!

    佣兵在半空中翻滚,他的惨叫还没断,他的鲜血顺着路径飞溅。

    “隆达雪兽!”直至这时,旁边的佣兵才反应过来:“大家杀雪兽啊!”

三:废墟中挺立的身躯 第九节:伏击(下)

    “锵锵”的拔刀声中,整个雪堆的内侧跟着倒塌,这就像是打开了一道闸门,另外四头隆达雪兽一起冲出,血盆大嘴不断张合,瞬间就把铲雪的佣兵咬了个七零八落——这十几个人里面,只有两个佣兵屁滚尿流的打着滚逃过一劫,其他的全都身首异处手脚掉的满地都是。

    “杀掉!立刻杀掉!”后面的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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