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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面无表情地想,查理曼王族覆灭的真正原因恐怕就在这里。而原书的小王子只不过运气不好,接了一个烂摊子。
国王显然对那些数字颇不耐烦。
看到路加,国王像见了救世主般站起身来,顺便将财务大臣推到一边。
“看看是谁来了?”他走上岸想拥抱路加,“我的小金丝雀!”
路加冷静地后退三步,佯装遗憾道:“我今天穿的可是安东尼奥大人亲自设计的衣服,这种衣料怕水。”
感谢兰斯的博学多才,感谢国王的孤陋寡闻,这句谎话没有被戳穿,他也不用接受中年老男人的“湿身|诱惑”。
并且感谢光明神,他和国王的相貌无一处相似,国王在年轻时还拥有的纯金色卷发,现在已经被酒色耗得花白。
路加品着葡萄酒陪国王闲聊。起初他还紧张于自己的身份是否会被戳穿,但这位圣国权力顶峰的人实在太过迟钝。
他可以肯定,即便让一个酒馆看门伯伯来戴这顶王冠,也比现在这位更称职。
“你和兰斯已经相处了一个月。”国王终于提到一个还算有意义的问题,“你觉得他怎么样?”
“勉强好用。”路加刻薄地说。
“我倒听说你很喜欢他。”国王暗示着什么,“因为他,府邸里不懂事的仆人受到了惩罚。”
路加不清楚这些话是通过管家和王后传到国王耳朵里的,还是国王在他的府邸里有其他传递情报的线人。
总之,他的府邸需要一些懂得闭嘴的新鲜血液了。
“兰斯毕竟是我的人。”路加傲慢地说,“从断头台上捡回来的东西,总不能白白浪费。”
“不用担心,他在修道院的表现很好,神肯定了他的忠诚。”国王暧|昧地笑着,“他将会是你的仆人、兄弟与守护者。当然,贵妇与骑士的浪漫爱情也是不错的故事。”
路加正疑惑“贵妇与骑士”中的“贵妇”是指什么时,忽听国王哈哈大笑道:“差点忘了,我的小金丝雀是只雄鸟,做不成贵妇,小时候甚至还想做骑士呢——”
岩浆在路加的血管奔腾,身上的裙装仿佛冒出利刺。
小王子紧握的拳头不住颤抖,衔尾蛇戒指上的紫水晶流窜过黑色的细线,路加耳畔嗡鸣好一阵,才意识到什么。
那不仅是他的愤怒,还有这具身体的愤怒。
为什么会有这种人存在?强行扭转儿子的性别,抹杀他的一切男性特征,鼓励他与奴仆的同性恋行为,甚至以此当面取笑——
这样的畜生,活该日后被宫女们联手绞杀,活活勒死在床上。
或许他应该让这个“未来”提前到来。
“又拿这些话来取笑我。”路加别过脸,“恕我先告退了。”
听到他要离开,国王似乎有些后悔。
不过他的后悔仅限于无法再观赏“圣国之花”,不包括对侮辱亲子感到愧疚。
“叫兰斯进来。”国王向飘飞离去的裙摆吩咐了一句。
随即他耸耸肩,没有挽留,接着投入了和宫女们的玩乐。
从路加进入国王的浴室之后,兰斯的视线就没有离开那扇门。
他把这种行为理解成对危险人物的格外关注。
听说国王荒|淫无道。那个会因为女人的触碰而紧张到起红疹的小王子,会不会又装作一脸若无其事,私下里却强自忍耐?
有人在向他说话,话中内容被自动屏蔽,兰斯熟练地应付着,脸上带着从未摘下来的微笑。
所以当路加怒气冲冲地撞开门时,便看到兰斯像只乖乖等待主人回来的羊羔,逆来顺受地承受贵族的羞辱。
那名贵族正把手绢丢在地上用脚跟狠狠践踏,并勒令在场唯一的奴隶替他捡起手绢擦鞋。
这一刻路加忽然觉得,在这个汲取他人痛苦为乐的王宫里,他虽和兰斯地位大相径庭,本质上却是相同的。
身处普通贵族脚下还是身处国王脚下,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什么“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不过是失败者自我安慰的谎言。
只要他的头顶还留有一个人,就永远无法安寝。
所以路加想要成为至高无上的王。
这一点上,兰斯洛特或许与他意见相同。
贵族转过头来,对路加露出谄媚的笑,却忘了将馋涎藏干净。
“日安,殿下。”他上下打量着比圣国所有少女都更明艳的王子,“上回送给您的珠宝可还喜欢?”
路加不认识他。
不过也没必要认识。
“抱歉,”路加脸上浮起假笑,“献上送珠宝的人太多了,你是哪一位?”
贵族僵硬了一下,随即笑着回答:“在下费奇·尤金,您可以称我为尤金子爵。”
路加看都没看他一眼:“跪下。”
贵族得意地看向兰斯,脚尖又碾了碾手绢,昂头示意兰斯跪下。
兰斯只是平静地注视小王子的双眼。
“跪下。”
路加转过头来,眸中紫雾氤氲,满载着独属于暴君的狠厉。
“我说的是你,费奇·尤金。”
小王子的背影挡在兰斯身前。
脊背纤瘦,甚至能看到蝴蝶骨的轮廓,与强大相去甚远。
这样的脊背,却因为一件兰斯早已习以为常的小事,以保护者的姿态挺立在他面前。
早些时候,路加询问兰斯这双眼睛是否好看,兰斯没有做出答复。
他不知道这双眼睛好不好看。
他只知道在望向这双眼睛时,他寡淡的情绪会微微泛起一些特别的味道。
而拒绝回答,算不上说谎。
6、宝石公主
路加蔑视着匍匐在他脚下的贵族,微微笑了。
同性恋、女装癖、妓|院常客、喜怒无常,小王子的名声本就足够恶臭,他再过分一些,再无理取闹一些,也完全没关系吧?
他将手伸向贵族。
贵族因羞辱而惨白的脸泛起一丝红晕:原来小王子在赐予他吻手礼。
亲吻王族的手指,对于贵族来说是荣誉的象征。
他迫不及待地噘嘴戳向那只细白的手,那手却偶然似的向下一晃,恰好躲开。
贵族不确定地征询路加的脸色,看到华服少年依然笑得漂亮,便再次鼓起勇气,追向那只手。
路加又是一晃,将手放低了些。
如此几回,为了完成吻手礼,贵族的脸几乎贴到了地面。他终于意识到这是一场恶劣的捉弄,肥大的脸涨得通红,犹如烧熟的猪肝。
路加失了兴致,一脚踹上贵族的肩头,将他蹬翻出去。
“捡起手绢,为国王陛下座上宾擦鞋。”他傲慢地命令贵族,“兰斯洛特,陛下要求接见你。”
贵族又惊又怒,呆了片刻,吭哧吭哧地捡起了被他自己丢在地上的手帕。
他刚为国王献上几名美人,却没有求得国王的接见。眼下他等候在浴室之外,盘算着能否有机会见一次陛下,却没想到这个奴隶——叛徒的血脉——竟然得到了陛下的召见?!
兰斯抬手婉拒了贵族。他注视着小王子,向他微微欠身,然后跟随宫女走进浴室。
“我路加·查理曼养的一条狗都比你尊贵。”路加瞥了贵族一眼,“别忘了,在仗势欺人这方面,我能比你做得更绝。”
“滚吧。”他大发慈悲地说。
“懒王”对兰斯洛特的态度好到不合常理,路加不知道其中的原因,恐怕羊皮卷的撰写者也不清楚。
总之,他并不担心国王会对兰斯有什么不利。
此番来王宫,路加有另一件事要办。
原书中真心对待小王子的人少到可怜,一个是夏佐·塞西尔少爷,那位红发的北方蛮族后裔;另外一位则是阿芙拉,路加同父异母的妹妹。
同为情妇所出,阿芙拉如同国王的大多数私生子女一样,还未出生便被遗忘,没有姓氏,更不会封为公主。
比起那些刚出生就被王后溺死的私生子来说,阿芙拉很幸运。她的祖父是一名为王族服务的宫廷医生,直到她年满十岁,才因一头纯金卷发而暴露在王族面前。
那时她已经觉醒了光明圣力,王后动不了她,便把这名性情柔和善良的少女收为贴身侍女,换了个方法监视、折磨。
不过路加找她是为了另一个原因。
——宽泛意义上来说,阿芙拉是书中的“女主”。
她和男主因为小王子而相识,作为光明神虔诚的信仰者,她对兰斯洛特很有好感,多次化解了小王子对男主的怒焰,还有一次用治愈术救了重伤的男主。
即便是冷心冷情的神王,对待她也存了一分真心。
而这样一名少女,却为了圣国联姻,被迫远嫁给北方蛮族,最后死在异国他乡。
路加猜测,或许是因为这件事的刺激,才让原书中的兰斯洛特下定了推翻查理曼王权的决心。
现在路加要做的,就是把“女主”提早送到男主身边。
顺便促成一对爱侣?或许吧,这要看他的心情。
毕竟拥有珍视之人,兰斯洛特才会从无情无欲的“神”堕落成“人”。
是凡人,路加就能抓住他的欲|求,把他牢牢掌握在手中。
“欲|求”么……兰斯现在或许没有,但路加即将要见到的那位王后帕姬·弗罗门斯有。
他现在恰好能满足王后某一个深埋于内心的欲望。
路加抚摸着颈间名为“狮心王”的御赐红宝石项链,露出了志在必得的微笑。
“我想和您做一个交易,亲爱的王后殿下。”他对雍容华贵的女人说。
如同国王所说,小王子有过成为骑士的愿望,纵马佩剑,凭借骑术与剑术赢得声誉,保家卫国。
国王不以为然,并开玩笑似的在小王子年幼时举行过一场“决斗”。
决斗的对手是大他五岁的哥哥,王位的继承者戴纳·查理曼;决斗的奖品则是红宝石项链“狮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