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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短篇小说集(国外篇)-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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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麦克纳尔蒂:这两个流浪汉要不是穷,就会花钱大方



谁都不晓得对走进来的人,这间酒馆的老板怎么那么快就能做出判断,但是他的确能,比如对那两个流浪汉,他们是在一个星期天下午从第三大道拐进来的。

当时是星期天下午的一段时间,老顾客称之为“祷告时间”,是在四点钟左右,星期六晚上喝醉又醒酒迟的人一个接一个进来。他们一直那样,每个人把自己变成一个小岛,站在吧台前,人人两侧都留了些空间,就像水围着小岛。这些宿醉未醒的人感觉很糟糕,没法聊天,反正得再过一两个钟头才可以。他们每个人都盯着吧台后面的镜子自言自语:“瞧瞧你吧,你永远会一事无成。你上了学,长大成人,什么什么的,现在瞧瞧你,你永远会一事无成。”第三大道上的资深酒保称这是跟镜子吵架,他们都觉得这样做对一个人很不好。几个宿醉未醒的人这样做时,里面悲伤而安静,所以有人给星期天下午的这段时间起了个外号,叫“祷告时间”。

老板当时亲自在吧台服务,这个星期天下午,他又在戒酒,所以站在吧台后面,几乎一句话都不说。他不喝酒时脾气不好,因为他这个人,不喝酒就感觉不大对劲。

两个流浪汉走了进来,他们的脚似乎是摇椅的底架,走路方式就像竞走,跟被打得头晕眼花的拳击手那样,先是脚后根着地,然后过渡至脚尖离地,就像摇椅从后往前摇那样。不过他们可绝对不会是拳击手,长得太单薄了,耳朵也没有开花(指拳击者多次挨打而变形的耳朵)。

他们是“抓挠”流浪汉。在这一带,人们称落魄到底的人为“抓挠”流浪汉,这种人甚至不去理会自己身上长了臭虫,所以叫“抓挠”流浪汉。

其中一个流浪汉头上戴了顶可以说是草帽吧,从哪儿捡来的,很可能是从时髦街区的垃圾桶里,属于以前被称为“花生草帽”的那种,看着像给太阳晒得颜色变深的巴拿马草帽。那顶帽子有着很时髦的宽帽檐,衬着那个“抓挠”流浪汉的衣服,一副滑稽的样子。另外一个流浪汉腋下夹着一个合着的雪茄烟盒,天知道是干吗的,始终没人能搞清楚。两个流浪汉挽着胳膊进来,几乎悄无声息。

老板抽了口烟又放下,他准备让流浪汉马上转身走人时,就会那样做,但是他还没开口,两个流浪汉就到了吧台前。他们用自己的摇椅底架式双脚走到吧台前,其中一个流浪汉——满脸愁容的那个——从口袋里摸索出两枚五分硬币推到吧台上。

“一杯葡萄酒多少钱?”那个流浪汉问道,就连那几个宿醉未醒的人也听到了他的话,露出吃惊的表情。在这一带,几乎从来没人会点葡萄酒,除了也许在圣诞节时,有些不喝酒的人会因为是圣诞节而放开一下,点葡萄酒喝。酒吧里有葡萄酒,只是充门面,所以那个流浪汉点葡萄酒时,两个宿醉未醒的人看着他,老板也看着他。老板像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不过他回答说:“哎,葡萄酒是两角五分。”老板说。他把两枚低值镍币推回流浪汉面前。

“哦!”那个流浪汉说,就那么“哦”了一下。他拿起两枚硬币,跟他的伙伴转身就要出去。他们往门口走了两步,就在这时,老板突然喊了声:“嗨,等一下!”一边晃动一根手指,示意他们回来。

好了,两个流浪汉站在那里,纳闷会有什么事。老板走到吧台那头,向后面伸手取过两个最漂亮的葡萄酒杯,擦掉了上面的灰尘。他兴致很高地把两个杯子放到吧台上,两个流浪汉面前。在这里,他们把进口的东西——因为在打仗,不容易弄到——放在储藏柜里,老板又走过去从柜子里拎出一瓶进口的西班牙雪利酒,不是垃圾酒,而是真正的好货色,这里最好的。他走到两个流浪汉面前,倒了满满两杯,然后说:“干掉吧,伙计,欢迎!”

你也许会以为两个流浪汉会吃上一惊,可是他们没有显得那样。就像对待任何别的事一样,他们的态度不卑不亢,端起酒杯,慢慢地把葡萄酒喝了。

“谢谢您,先生。”戴着阔边帽的那个说,“我们不再打扰您了。”两个人用手背慢慢擦了擦嘴巴,转身从吧台走到门口。两个流浪汉一副矜持的样子。

“哎,你他妈到底干吗要那么做?”一个宿醉未醒的人问老板。

“别管我干吗要那么做。”老板暴躁地说,“那两个伙计几千块钱都肯花,要不是他们连两角五分钱都没有,只有两个五分硬币。别管我干吗要那么做。”

有一阵子,老板一直在抽烟,根本不去管那几个宿醉未醒的人。过了几分钟,他竟然又去吧台那头,把他的帽子拿过来,对着镜子,把帽子这样戴了那样戴。

“我真希望,”他说,“我能把这顶帽子戴得像那个流浪汉一样。哎,他那样戴,可不他妈的有型极了?”

摘自《第三大道的这间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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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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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1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登岸的那个人名叫约翰尼斯·达尔曼,是福音派教会的牧师;1939年,他的一个孙于,胡安·达尔曼,是坐落在科尔多瓦街的市立图书馆的秘书,自以为是根深蒂固的阿根廷人。他的外祖父是作战步兵二团的弗朗西斯科·弗洛雷斯,被卡特里尔的印第安人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边境上用长矛刺死;在两个格格不入的家世之间,胡安·达尔曼(或许由于日耳曼血统的原因)选择了浪漫主义的先辈,或者浪漫主义的死亡的家世。一个毫无表情、满脸胡子的人的银版照相,一把古老的剑,某些音乐引起的欢乐和激动,背诵《马丁·菲耶罗》中一些章节的习惯,逝去的岁月,忧郁孤寂,助长了他心甘情愿但从不外露的低人一等的心理。达尔曼省吃俭用,勉强保住南方的一个庄园,那注产业原是弗洛雷斯家族的,现在只剩一个空架子;他经常回忆的是那些香桉树和那幢已经泛白的红色大房子的模样。琐碎的事务和容或有的冷漠使他一直留在城市。年复一年,他满足于拥有一注产业的抽象概念,确信他在平原的家在等他归去。1939年2月下旬,他出了一件事。

从不认错的命运对一些小小的疏忽也可能毫不容情。一天下午,达尔曼买到一本不成套的威尔版的《一千零一夜》;他迫不及待地想看看这一新发现,不等电梯下来,就匆匆从楼梯上去;暗地里他的前额被什么刮了一下,不知是蝙蝠还是乌。替他开门的女人脸上一副惊骇的神情,他伸手摸摸额头,全是鲜红的血。谁油漆了窗于,忘了关上,害他划破了头。达尔曼那晚上床睡觉,凌晨就醒了,从那时候开始嘴里苦得难受。高烧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一千零一夜》里的插图在他恶梦中频频出现。亲友们来探望他,带着不自然的微笑,反复说他气色很好。达尔曼有点麻木地听他们说话,心想自己在地狱里受煎熬,他们竟然不知道,真叫人纳闷。八天过去了,长得像是八个世纪。一天下午,经常来看他的大夫带了一个陌生的大夫同来,把他送到厄瓜多尔街的一家疗养院,因为要替他拍x光片于。达尔曼在出租马车里想,他终于可以在不是他自己的房间里睡个好觉。他觉得高兴,很健谈;到了疗养院,他们替他脱光衣服,剃光脑袋,用金属带把他在推床上固定,耀眼的灯光使他头晕,他们还替他听诊,一个戴口罩的人在他胳臂上扎下注射针。他苏醒过来时头上扎着绷带,感到恶心,躺在井底似的小房间里,在手术后的日日夜夜里,他体会到以前的难受连地狱的边缘都算不上。他嘴里含的冰块没有一丝凉快的感觉。在那些日子,达尔曼恨透了自己;恨自己这个人,恨自己有解大小便的需要,恨自己要听人摆弄,恨脸上长出的胡子植。他坚强地忍受了那些极其痛苦的治疗,但是当大夫告诉他,他先前得的是败血症,几乎送命的时候,达尔曼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悲哀,失声哭了。肉体的痛苦和夜里的不是失眠便是梦魇不容他想到死亡那样抽象的事。过了不久,大夫对他说,他开始好转,很快就可以去庄园休养了。难以置信的是,那天居然来到。

现实生活喜欢对称和轻微的时间错移;达尔曼是坐出租马车到疗养院的,现在也坐出租马车到孔斯蒂图西昂市。经过夏季的闷热之后,初秋的凉爽仿佛是他从死亡和热病的掌握中获得解救的自然界的象征。早晨七点钟的城市并没有失去夜晚使他产生的老宅的气氛;街道像是长门厅,广场像是院落。达尔曼带着幸福和些许眩晕的感觉认出了这个城市;在他放眼四望的几秒钟之前,他记起了街道的角落、商店的招牌、这个质朴的城市和布宜诺斯艾利斯的差别。在早晨的黄色光线下,往事的回忆纷至沓来。

谁都知道里瓦达维亚的那一侧就是南方的开始。达尔曼常说那并非约定俗成,你穿过那条街道就进入一个比较古老踏实的世界。他在马车上从新的建筑物中间寻找带铁栏杆的窗户、门铃、大门的拱顶、门厅和亲切的小院。

在火车站的大厅里,他发现还有三十分钟火车才开。他突然记起巴西街的一家咖啡馆(离伊里戈延家不远)有一只好大的猫像冷眼看世界的神道一样,任人抚摩。他走进咖啡馆。猫还在,不过睡着了。他要了一杯咖啡,缓缓加糖搅拌,尝了一口(疗养院里禁止他喝咖啡),一面抚摩猫的黑毛皮,觉得这种接触有点虚幻,仿佛他和猫之间隔着一块玻璃,因为人生活在时间和时间的延续中,而那个神秘的动物却生活在当前,在瞬间的永恒之中。

列车停在倒数第二个月台旁边。达尔曼穿过几节车厢,有一节几乎是空的。他把手提箱搁在行李架上;列车起动后,他打开箱子,犹豫一下之后,取出《一千零一夜》的第一册。这部书同他不幸的遭遇密切相连,他带这部书出门就是要表明不幸已经勾销,是对被挫败的邪恶力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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